我高職畢業就考上護士執照,但是沒有從事護理方面的工作,如果決定在桃園縣上班,有人說要先修25學分才能執業? 10月份護理師才會發下來 那我該怎麼辦?
已更新項目:
一、本辦法施行後,領得護理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我是4年)
二、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護理人員證書,且逾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五年始
申請首次執業登記。
(我是4年)
三、護理人員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
(我都沒做怎算歇業)
2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有護士和護理師執照的話
要2個都要換照所以共要修300學分??
有沒有人
只留護理師
護士放棄不要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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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辦法施行後,領得護理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我是4年)
二、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護理人員證書,且逾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五年始
申請首次執業登記。
(我是4年)
三、護理人員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
(我都沒做怎算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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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有護士和護理師執照的話
要2個都要換照所以共要修300學分??
有沒有人
只留護理師
護士放棄不要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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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可以等十月份的護理師下來
因為醫院只看最高等級那張
到時有了護理師證書,護士的學分就可以不用修滿!
以上請參考!如果有問題我會在補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