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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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表T1(學號,姓名,居住地,區域),主鍵為「學號」,「區域」相依於「居住地」,
資料內容如下_


學號 姓名 居住地 區域
 ̄ ̄
1 張三 台北 北
2 李四 台中 中
3 王五 台南 南
4 趙六 高雄 南
5 張三 高雄 南


為符合正規化,資料庫管理師考慮將其分解成
方法一:T2(學號,姓名,居住地)、T3(居住地,區域)
 ̄ ̄  ̄ ̄ ̄
或是
方法二:T2(學號,姓名,區域)、T3(學號,居住地)
 ̄ ̄  ̄ ̄

(二)請問方法一及方法二分別違反何種正規化?


(三)請就『「新增、刪除、修改」時的異常』,分別評論何種分解方法較佳?




想法:

1.我覺得方法一沒有違反任何正規化

2.方法二違反1nf,因為區域相依於居住地,方法二把區域和居住地拆了

3.方法一和方法二皆不會有新增異常

就以上3點想法,懇請大大解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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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6-02
我也覺得法一正常
Ethan avatarEthan2013-06-07
二有新增異常 新增台東 東 用方法二就會有新增異常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6-10
因為KEY為學號就不能新增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6-15
想法:如果法一的T3沒去除高雄重複 那就違反1NF的基元值?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6-20
法2 違反2NF 因為沒有達到所有非候選鑑屬性完全功能相依
Adele avatarAdele2013-06-24
於主鍵 因為區域沒有相依於主鑑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6-25
不知道這樣推論是否合理 請各位大大修正 :)
Erin avatarErin2013-06-26
法一沒有違反1NF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6-27
Nromal Form和preserve Functional dependency的關係?
有人知道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7-01
個人想法是正規化是去資料相依性,有時候為了效率會保留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7-01
一些相依性來避免效率變差
Rae avatarRae2013-07-04
法一 居住地->姓名 違反3NF
Agnes avatarAgnes2013-07-05
高雄決定 張3跟趙6 所以居住地應該無法決定姓名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7-06
而張3又決定台北跟高雄 所以 姓名也無法決定居住地
所以法一 應該是沒問題的正規化?????
Una avatarUna2013-07-07
居住地根本無法決定姓名
Joe avatarJoe2013-07-12
法一沒有違反1NF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