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超過30天未發給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在醫療院所工作,到離職當天年資剛好
滿一年11個月。
今年3/27因為公司薪資結構有變更,
所以有簽一個雙方契約,
乙方最少要工作滿一年。
老闆開了兩間以上的診所,
小弟所在這間在今年9/30歇業。
事情發生狀況:
9/25口頭告知因為經營不善,
所以決定於9/30歇業。
詢問人事主管,他說10/10會將資遣費連同9月薪資一同發放。
全院工作人員都開與資遣通知(日期壓9/29)
和非自願離職書並辦理離職(10/1)
10/08當天領到9月薪資(9月薪資還算錯),
但未領到資遣費和預告薪資、未休的兩天特休與承諾的旅遊津貼
10月中之前有詢問是否轉任另外兩間診所,
並說從試用約開始,年資歸零。
我要求可以薪資福利條件照舊,人事說高層不願意,也就不再跟我談去其他間工作的事。
等到11/02我們仍未收到資遣費,
因此我和同事一塊去勞動部提出勞資調解。
不知是不是政府電話通知協商,隔一天
人事部立刻電話個別通知聯繫去領資遣費。
我在電話中詢問我的金額多少,卻不願告知。

想請問
1.我們勞方在此狀況勝算有多少?
2.資方應給金額裡,只有依年資計算的資遣費和15天的未預告薪資和未給足的津貼?
3.超過30天未給資遣費,這部分資方應負哪些罰則?能要求在資遣費裡?
4.因為當初合約簽最少要一年,那現在資方違約,未到期的5個月薪資他們要付嗎?
5.如果領了資遣費,是不是就表示雙方關係劃清,勞資調解就算失效?

希望比較懂法律的朋友能幫忙解答疑惑! 謝謝!!

--

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5-11-07
去勞工局詢問會比較快又正確:)
Erin avatarErin2015-11-11
勞方先請好律師
Kelly avatarKelly2015-11-13
請律師寄信過去 給他們壓迫感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1-15
4 通常要看你的合約怎麼簽 通常沒有
Andrew avatarAndrew2015-11-19
依年資計算 滿一年0.5個月以上的今六個月的平均薪資
含獎金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11-23
六個月平均薪資是含獎金跟加班費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15-11-24
去勞工局問
Jacob avatarJacob2015-11-26
勝算100%,加上蘋果日報
Ivy avatarIvy2015-11-27
你自己要把答案算出來...勤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