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急20點~!!!租約問題~請問有經驗夠專業的法律專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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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6/10號我跟朋友打算到花蓮市工作,所以頻於奔命的不停找房子來租但因為資金預算有限,我們最後還是請朋友托仲介朋友介紹房子我們跟房東及仲介談的租金為11,000整,房子ok!最後也簽了租約也付了一個月的租金(押金),但最後於6/11日,我們準備回台北時房仲突然暗地裡跟我一個人說(其實我朋友也在場,也偷偷聽到)仲介說:要付仲介服務費喔!我們當場傻眼,因為在台北租過這麼多地方,真的沒有仲介在跟房客收服務費的仲介說法是:花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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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12-06-16
您好~我不是法律高手~但是提供您幾個建議~可以參考~^^~1.以上狀況,主要是房東問題還是仲介!??我們到底要找誰來負責較妥A:上述情況來說~2邊都有問題2邊都要找~只是方式不同~2.以我們的立場要拿回押金且不用再補剩餘押金,有可能嗎?有站的住腳的說詞嗎?A:有可能~但是您們合約已簽~立場是站不住了~更何況他錢有一半給仲介了~只是您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讓屋主感覺麻煩然後自行跟您解除~若是屋主提出解除~依照市面上一般租屋合約~屋主還要賠償您��
Dora avatarDora2012-06-15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就是事實所以建議你去問專業的律師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Showmore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6-16
仲介.....是你們找的阿仲介費...當然是找的人負擔.....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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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6-18
其實照法律規定,仲介確實可以向房客方收取仲介費,台北不收只是一種慣例.但是這必須事先講明或是明定於仲介合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