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剛出來擺路邊攤不到一個月的七年級生,剛出來擺也不知道路邊攤也有管理員.
事情是這樣的,5月22號我的攤位前面停一台發財車,他進去一家0型腿矯正的店,因為矯正的店一進去就要一小時左右,所以我媽媽就請他把車子挼一下,他說沒有位置,我聽到就馬上跟他講那裡有一個位置我帶你去停,他說好,進去矯正0型腿的店就再也沒出來了,我就很生氣,旁邊有一個人說他停在紅色外面是違法的,去報警比較快啦 ,當時我也沒想到我是路邊攤,我就去報警了,後來警察就叫他把車開走,然後我就很生氣的說警察如果你要開我那你所有的路邊攤有要開,之後警察就罵我怎麼可以說這種話,回家後我覺得我說了那句話太不應該了當天12點多我有去找那一位警查道歉.當天房東也不要讓我租了,因為房東就是矯正0型腿的師父. 隔天我媽媽就問對面賣豆花的要不要分租(賣豆花是賣早上的)賣豆花很高興的跟我媽說好啊 .到了中午賣豆花的說不要讓我租了.他跟我媽說警察說你女兒出來擺全部的路邊攤都要掃,旁邊的炸雞店也說對啦 教你女兒不要出來擺啦,接著賣豆花的又說我們做路邊攤最怕警察了你女兒竟然叫警察我不要租你了啦 , 事隔兩天我姐就去找警察,你不要讓我妹擺我妹出來你就開單就好了嘛 ,為什麼要放風聲說我妹出來擺你就要掃全部的路邊攤,之後警察查證後是路邊攤管理員故意放這個風聲出來的.就因為這個風聲我沒辦法生存,之後我媽她要跟賣豆花的解釋不是警察講的賣豆花完全不聽我媽的解釋就說你不要跟我講啦,路邊攤最怕警察啦 ,之後警察也有說我去擺沒關俙,我知道我當不應該說要開全部的路邊攤都開,我知道我錯了,警察也說我去擺不會怎樣.為什麼路邊攤不願意給我一次機會呢?
事情是這樣的,5月22號我的攤位前面停一台發財車,他進去一家0型腿矯正的店,因為矯正的店一進去就要一小時左右,所以我媽媽就請他把車子挼一下,他說沒有位置,我聽到就馬上跟他講那裡有一個位置我帶你去停,他說好,進去矯正0型腿的店就再也沒出來了,我就很生氣,旁邊有一個人說他停在紅色外面是違法的,去報警比較快啦 ,當時我也沒想到我是路邊攤,我就去報警了,後來警察就叫他把車開走,然後我就很生氣的說警察如果你要開我那你所有的路邊攤有要開,之後警察就罵我怎麼可以說這種話,回家後我覺得我說了那句話太不應該了當天12點多我有去找那一位警查道歉.當天房東也不要讓我租了,因為房東就是矯正0型腿的師父. 隔天我媽媽就問對面賣豆花的要不要分租(賣豆花是賣早上的)賣豆花很高興的跟我媽說好啊 .到了中午賣豆花的說不要讓我租了.他跟我媽說警察說你女兒出來擺全部的路邊攤都要掃,旁邊的炸雞店也說對啦 教你女兒不要出來擺啦,接著賣豆花的又說我們做路邊攤最怕警察了你女兒竟然叫警察我不要租你了啦 , 事隔兩天我姐就去找警察,你不要讓我妹擺我妹出來你就開單就好了嘛 ,為什麼要放風聲說我妹出來擺你就要掃全部的路邊攤,之後警察查證後是路邊攤管理員故意放這個風聲出來的.就因為這個風聲我沒辦法生存,之後我媽她要跟賣豆花的解釋不是警察講的賣豆花完全不聽我媽的解釋就說你不要跟我講啦,路邊攤最怕警察啦 ,之後警察也有說我去擺沒關俙,我知道我當不應該說要開全部的路邊攤都開,我知道我錯了,警察也說我去擺不會怎樣.為什麼路邊攤不願意給我一次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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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
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礙物清除。
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得沒入之。
行為人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兩旁,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事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發生交通事故者,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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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經濟不景氣~大家都是為了養家糊口~為一口飯吃
擺路邊攤本來就是佔用道路違規了
但基本上沒有妨礙交通
警方不會刻意去取締
你忘了自己的違規
並叫警察都開
他們就受到無妄之災呀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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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
不用跟誰誰誰道歉了
換個地方擺
初入社會~學習互動與謙卑
你會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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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
我跟你說..在菜市場亂停車的沒錯,不給停的有錯,為啥...因為擺攤多少會佔用部分道路,攤位前總是會擺個模特兒或什麼的擋著不讓其他來市場的人亂停阻礙自己做生意,所以當有人亂停車時,只能請對方移一下或自己幫對方移一下,因為若警察來了只會說是攤主阻礙了停車,到時不是全部抄就是叫攤子全部移..(市場的客人都懶得多走幾步路,所以離市場最近只要有縫就停...)
我是在市場賣童裝的,曾經有個歐八尚整個機車擋著我攤子前,請她移一下她說一下子就來,我也沒在說什麼,但過一下她來了就在那裡大聲的靠夭說我很溝絡,停一下會怎樣...
妳在檢舉的同時,妳忘了自己的身份
妳還告訴警察要開單的話,全部的攤販都要開
妳一個人要拖全部的人下水
妳的公平就是大家一起死,妳認為如果妳是其他人
妳也會笑笑的接受道歉,然後裝沒事嗎?
現在錢這麼難賺的時機,管理員也是靠管理攤販
收點管理費才有飯吃的,我想也是因為其他的攤販聽到
妳說這種話,去給管理員壓力的,或者是管理員認為
妳很麻煩,不想讓妳擺
我也認同樓上大大說的,換個地方擺攤吧
錯都錯了,妳現在再怎麼道歉,別人對妳的印象已經產生了
還不如另找地方,等事過境遷,再說吧
當替自己上了一課社會課吧,社會本來就是現實的
妳因為個人的利益而忽略了其他人的利益
要不要體諒妳是別人的決定,社會本來就不公平
不然為什麼有人窮有人富?!
大家都只是為了生活混口飯吃,以後言行小心點就好
妳賣的東西好的話,不一定要在那邊擺攤
這件事可能鬧的很大
要道歉好幾個月 才有機會租給你
你這幾個月還是先找另一各地方先賺
每天還是要跟他門道歉
如果你的誠意讓她們打通了
因該會有人會給你租 但還是要看他們
...對了 因該要找那個管理員(最容易)
如果你沒辦法低聲下氣 可能只好換地方了
2009-05-29 05:22:09 補充:
先說服 管理員
不然其他間 也不敢給你擺
只是可能因為你講得那句話造成其他路邊攤心情不好.
你可以跟他們道歉一下.應該就沒事了.
不然就是換個點,不要再那附近擺了,或許這樣你的心情會比較舒服.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很黑暗自私的,要學會讓自己心情好~
不然你會覺得每天都很挫折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