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與保險理賠 - 工作
By Ingrid
at 2013-05-28T00:00
at 2013-05-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是這樣的......
5/12母親節當天,下了一整天的雨
要上大夜班的我眼看17:00雨勢變小
所以想說提早出門上班,總比淋雨好
但就在我從地下室的車道上來,當時機車以滑行經過警衛室時
出到社區大門,因為社區門口前是條小巷道路
我以貫性向左邊的路口看去還來不及反應
就被右邊的車輛撞上,拖行,以致右腳腳掌被車胎輾過
後來報警送醫驗傷後,發現我腳掌的趾骨骨折
當時對方一下車就說她不知道我從那裡冒出來的
然後詢問我的傷勢,我告訴她我感覺我的右腳腳踝不能移動很痛
對方,還用力的搬動我的腳掌
在等警察的同時她一直囔囔著我在浪費她時間之類的態度很不佳
一直說是我撞她的!
聽說我後送醫院時,警察來跟她做筆錄時,她也一直說是我撞上她的!說我的時速很快之類的話
但依我母親在現場等待警察勘驗時
有發現她的車頭燈有擦撞痕跡和駕駛座車門有凹陷的
然後警察勘驗的結果是說我在道路行駛權上,是比較輸面的
因為我是從社區轉出去,而她是直線幹道的車輛
我想詢問是,這樣對方的強制險只要賠我醫藥費用就可以了事嗎?
我不能跟她要求,我無法在這段時間工作的薪資是嗎?
也沒有其他的費用可以申請對方理賠了嗎?
如果對方從事發到現在都沒來看過我一次,僅在事發當晚打了一通電話
這樣的話我調解時,是否占比較有力方面?
已更新項目:
洪七公大大你好;
若依照你的肇事賠償計算的話,我若求償20萬,最後可得金額是只有4萬6的意思?
倘若我請醫生開出(需要看護人照護)的話,
須要附加看護人的資料才能跟對方提出看護人照護的金額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若未來和解不成須走上法庭之時,我方也要因當時肇事責任比去做對方要求之賠償嗎?
5/12母親節當天,下了一整天的雨
要上大夜班的我眼看17:00雨勢變小
所以想說提早出門上班,總比淋雨好
但就在我從地下室的車道上來,當時機車以滑行經過警衛室時
出到社區大門,因為社區門口前是條小巷道路
我以貫性向左邊的路口看去還來不及反應
就被右邊的車輛撞上,拖行,以致右腳腳掌被車胎輾過
後來報警送醫驗傷後,發現我腳掌的趾骨骨折
當時對方一下車就說她不知道我從那裡冒出來的
然後詢問我的傷勢,我告訴她我感覺我的右腳腳踝不能移動很痛
對方,還用力的搬動我的腳掌
在等警察的同時她一直囔囔著我在浪費她時間之類的態度很不佳
一直說是我撞她的!
聽說我後送醫院時,警察來跟她做筆錄時,她也一直說是我撞上她的!說我的時速很快之類的話
但依我母親在現場等待警察勘驗時
有發現她的車頭燈有擦撞痕跡和駕駛座車門有凹陷的
然後警察勘驗的結果是說我在道路行駛權上,是比較輸面的
因為我是從社區轉出去,而她是直線幹道的車輛
我想詢問是,這樣對方的強制險只要賠我醫藥費用就可以了事嗎?
我不能跟她要求,我無法在這段時間工作的薪資是嗎?
也沒有其他的費用可以申請對方理賠了嗎?
如果對方從事發到現在都沒來看過我一次,僅在事發當晚打了一通電話
這樣的話我調解時,是否占比較有力方面?
已更新項目:
洪七公大大你好;
若依照你的肇事賠償計算的話,我若求償20萬,最後可得金額是只有4萬6的意思?
倘若我請醫生開出(需要看護人照護)的話,
須要附加看護人的資料才能跟對方提出看護人照護的金額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若未來和解不成須走上法庭之時,我方也要因當時肇事責任比去做對方要求之賠償嗎?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13-05-29T17:19
at 2013-05-29T17:19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如你文中所述,
『出到社區大門,因為社區門口前是條小巷道路
我以貫性向左邊的路口看去還來不及反應
就被右邊的車輛撞上,拖行,以致右腳腳掌被車胎輾過』
就表示我方理應為『起步車未禮讓行進間車輛先行』肇事主因,
而對方應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涉嫌超速行駛』之次要過失!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計入雙方肇事責任比,
就可知道我方依法得求償多少,
例如:雙方肇事責任比為7:3
假設我方總損失為20萬,對方為2萬,
那我方應求償金額為 20萬-(20萬+2萬)*0.7=4.6萬
對方應賠償金額為 (20萬+2萬)*0.3-2萬=4.6萬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參、回覆你的問題
Q:1.我想詢問是,這樣對方的強制險只要賠我醫藥費用就可以了事嗎?
2.我不能跟她要求,我無法在這段時間工作的薪資是嗎?
3.也沒有其他的費用可以申請對方理賠了嗎?
4.如果對方從事發到現在都沒來看過我一次,僅在事發當晚打了一通電話
這樣的話我調解時,是否占比較有力方面?
答:1.強制險原本就只針對醫療相關來做理賠!
強制險全名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主要是針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事故中受有傷害的人)來做理賠,
且不管雙方肇事責任,
且強制險是交叉理賠,
賠償是分為體傷、殘廢及死亡。
絕對不會有理賠車體等一類的財損;
也不會有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喔!
相關申請資料及內容可以參考我在其他回覆中有提喔。(礙於字數無法在這邊說明)
2.你可以直接參考我在第貳點內容所述來準備及計算,就可以知道我方可以請求的還很多,
若有醫生診斷證明書上提及應休養時間及需他人協助照顧等內容~
那麼就會有工作損失及看護費用可以要求喔!
而我方在受有傷害的前題下還可要求精神慰撫金
依『民法』第195條之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一般建議可用我方總損失金額之 1/3 ~ 1 / 2 之間來做求償。(不含車損及財物損失金額)
因其中有考量之部分較多!!所以並不會有一個肯定的金額來判斷!
建議先行好好就診並將相關佐證備齊,
再來好好談...,
好好運用以刑逼民的手段將有助於我方談判。
原則上就是這樣,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再說吧!
3.同2之回覆。
4.那表示對方犯後無悔意及無和解之意願,
在調解中是否比較有利?
那就說不準啦...
但若雙方相談不歡而必須進入訴訟時,
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對方就可能因為此兩部分而被判較重之刑期喔!
以上,請參考。
肆、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By Sierra Rose
at 2013-05-30T23:44
at 2013-05-30T23:44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t
By Dorothy
at 2013-05-31T18:05
at 2013-05-31T18:05
By Hazel
at 2013-05-31T18:15
at 2013-05-31T18:15
對方頂多未注意次因也可能沒有
想要對方賠償薪資,對方要有責任
多錯多賠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Kama
at 2013-05-29T07:47
at 2013-05-29T07:47
我不能跟她要求,我無法在這段時間工作的薪資是嗎?
也沒有其他的費用可以申請對方理賠了嗎?
對方是否應賠償我方強制險以外之損失
應視對方於此車禍之肇事責任而定
換言之
如果對方於此車禍有肇事責任
才須依責任賠償
祝順利平安~
By Gary
at 2013-06-01T13:58
at 2013-06-01T13:58
對方的關心是你個人感受,但後續醫療部分與沒有收入在調解過程才是重點。
2013-05-28 10:53:41 補充:
記得車禍時,沒有人會承認是自己的錯。不要太在意她的說法,警察會記錄現場狀況。你還是先積極的了解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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