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交通事故理賠問題? - 工作
By Hardy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因在工作當天中午有事外出,再騎機車時被後方汽車撞到!
情況如下:當我去警局作筆錄時警方說我當時的路段算是汽車
快速道,所以就算我被後方汽車撞到也可能算是我的錯。
對方汽車前有小小損傷人沒事,我方機車前體有損壞
重點是人尾骨挫傷手多處傷口(尾骨無骨折)
而今天我去醫院做復健時醫師說要1-2個月的復健才有可以好
才也可能會有後遺症,而因尾骨受傷讓我工作時不方辦工作
因工作有時要做粗重的
我想問這樣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理賠嗎~~
感恩~
情況如下:當我去警局作筆錄時警方說我當時的路段算是汽車
快速道,所以就算我被後方汽車撞到也可能算是我的錯。
對方汽車前有小小損傷人沒事,我方機車前體有損壞
重點是人尾骨挫傷手多處傷口(尾骨無骨折)
而今天我去醫院做復健時醫師說要1-2個月的復健才有可以好
才也可能會有後遺症,而因尾骨受傷讓我工作時不方辦工作
因工作有時要做粗重的
我想問這樣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理賠嗎~~
感恩~
All Comments
By Una
at 2010-08-14T10:56
at 2010-08-14T10:56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如你文中所述
『騎機車時被後方汽車撞到』
若確實為被『後方同向車輛直接撞擊』,
雙方肇事責任理應為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保持安全距離』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目前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在違規行駛快車道在本次事故中為『行政裁罰』,
將會收到罰單一紙,
但...與肇事責任無關!
關於肇事責任部分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自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參考。
相信與筆者所述應為一致!
貳、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故對方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下面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
By Agatha
at 2010-08-14T01:53
at 2010-08-14T01:53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r
By Elvira
at 2010-08-15T08:40
at 2010-08-15T08:40
你是沒有路權的,
很難跟對方要求理賠的,
甚至對方可以主張向你求償的,
跟你說一個案例:
曾經我同事在高速公路快車道上撞死,
一位因情侶吵架,負氣下車的男性,
法院判我同事無罪,還向家屬求償車輛的損失,
所以你很難跟對方要求什麼理賠!
如果他沒向你求償,
你就要謝天謝地了。
Related Posts
我覺的自己對工作有恐懼感
By Dora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
很好的朋友與我的情人
By Lydia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
有關法院的支付命令
By Charlie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
工作上的問題,這樣是否違法?
By Delia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
我想知道創價學會的更多!
By Dorothy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