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保險跟肇事主到現在都置之不理(懂得人幫忙一下謝謝)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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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11-08-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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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跟我男友騎車要去車站時 , 在自家馬路口的巷子跟一台直行車相撞
當時直行車我們有看到,我門車速沒有很快而且直行車當時跟我們有一點距離
看到的當時我門右轉 騎了一小段 轎車就在我門身旁了貼的很近
沒多久 就摔車了 我受傷比較嚴重 膝蓋後方的肉裂開 右手軸有擦傷 當時有報警
現場的車都沒有移動 也有叫救護車來 我先行被救護車載走 因當時動彈不得
剩下我男友在事發現場處裡 但是轎車那方卻說是我門錯 巷弄內的車速不是
不能超過40嗎 其實我門懷疑他車速過快 但是他後來卻改口說是互撞的
而我是被載的 他說我受傷全部保險理賠 對方說他有車險 但是對方得保險公司
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警察到達醫院後寫了三聯單 我跟我男友跟車主三人各一張
警察說保險理賠那些證明是要在五日內完成,像我受傷的部分是在半年內都可以提告
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私下和解 有調解委員會 事後也不了了之...
肇事主 到現在一通關心電話都沒有 而且我傷口也好了許多 但是機車還在車航
還請對方保險公司來拍照 口氣也很差 ..愛來不來的 拍照後保險有跟我門說明
賠償金的部分 而我賠償的部分是假如我可以拿出薪資證明 我可以領取我該有的金
額 若是我拿不出證明 就是以17780元作為補償
但是我怎沒看到有任何消息 .. ? 都過這麼久了 理賠金 跟修理費都沒有 醫藥費
要我門自己貼錢 我門打給肇事主他又是推給保險 .. 根本不願意要賠償
讓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又是經理 那麼有錢 賠償一點小錢對他而言沒差吧
而對方看準準我跟我男友年輕人 乖乖的好欺負的模樣 我可以提出告訴嗎?我受傷的部分有紀錄 還可以提出證明來

而我男友也有駕照 若是對方不肯賠償
受傷的部分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 ?

我只是不想搞的很難看 但是也不想被欺壓所以緊要關頭 就是告對方了 不然半毛錢都拿不到 搞半天都是我門自己在處裡
連對方的保險公司也是我門自己打電話 .. 感覺真的很差
ps對方的車頭 在我門左邊前方 我門機車在轎車右邊後方
已更新項目:
如果我車禍後受傷留下疤痕 可以做美容除疤 也算在內嗎= =
2 個已更新項目:
他托很久 都沒有拿單子過來 因為我們都不懂 ... 7/16日車禍的 我如果現在跟保險人員
拿單子 他會肯給我嗎? 他只有口頭上訴說賠償部份 .. 沒有寫下來 ><
還是我們要在約一次保險公司的人員?
我門就是沒有認識的保險人員 所以很吃虧什麼都不懂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我能叫他賠償的部分是我受傷的部分嗎 修車部份如果是55的話
就是我跟保險一人一半不是嗎 ~
我不是騎車的人耶
Tags: 警察

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1-08-03T13:31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在自家馬路口的巷子跟一台直行車相撞當時直行車我們有看到,我門車速沒有很快而且直行車當時跟我們有一點距離看到的當時我門右轉騎了一小段 轎車就在我門身旁了貼的很近沒多久 就摔車了 依你所述,我方可能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對方可能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次因。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先釐清肇事責任。 我受傷比較嚴重 膝蓋後方的肉裂開右手軸有擦傷 當時有報警 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強制險 [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像我受傷的部分是在半年內都可以提告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內,要注意時效,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私下和解 有調解委員會 事後也不了了之...肇事主 到現在一通關心電話都沒有而且我傷口也好了許多 但是機車還在車航還請對方保險公司來拍照 口氣也很差 ..愛來不來的 拍照後保險有跟我門說明賠償金的部分 而我賠償的部分是假如我可以拿出薪資證明我可以領取我該有的金額 若是我拿不出證明 就是以17780元作為補償 最低勞工薪資為17880/月。 但是我怎沒看到有任何消息.. ? 都過這麼久了 理賠金跟修理費都沒有 醫藥費要我門自己貼錢我門打給肇事主他又是推給保險.. 根本不願意要賠償讓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又是經理 那麼有錢 賠償一點小錢對他而言沒差吧 我方在肇事責任釐清後以及傷勢狀況穩定後,即可至電給承辦員警或者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調解委員會通知雙方出席,在等待調解委員寄通知單給你這段期間,可列一張求償明細,讓對方或是對方保險公司清楚明瞭我方要求償的金額。 而對方看準準我跟我男友年輕人 乖乖的好欺負的模樣 我可以提出告訴嗎?我受傷的部分有紀錄 還可以提出證明來 我方當然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只要我方有受傷,對方有肇事責任,過失傷害罪就一定會成立。 而我男友也有駕照 若是對方不肯賠償 受傷的部分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 ? 當然可以,我方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7880/月,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以上五點須以雙方肇事責任而論。肇事比例依雙方協議為主,坊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主次因以七三論供你參考。 我只是不想搞的很難看 但是也不想被欺壓所以緊要關頭 就是告對方了不然半毛錢都拿不到 搞半天都是我門自己在處裡連對方的保險公司也是我門自己打電話 .. 感覺真的很差ps對方的車頭在我門左邊前方 我門機車在轎車右邊後方 發生車禍大家都不願意,但建議你先調解看看,若是調解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這時我方在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也不遲,因車禍案件走向訴訟會強制調解,也就是說,檢察官還是會請雙方在去調解室或是轉回事故地調解委員會在調解。 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2011-08-02 10:16:18 補充:
如果我車禍後受傷留下疤痕 可以做美容除疤 也算在內嗎= =
可以,請醫師估價美容,並開估價單。
2011-08-02 10:20:15 補充:
拿什麼單子?
不用約對方保險公司,直接安排調解,上調解委員會。
2011-08-02 10:20:41 補充:
我方受傷可以叫對方保險公司賠,肇事主次因大多以73做分攤,也就是說我方修理機車對方保險公司可能賠我方3成,剩下7成部分由我方吸收,因我方有肇事責任,所以也必須對自己負責。
我方受傷部分跟對方求償,對方保險公司也只會賠我方3成,剩下7成部分我方可向載我方的人求償,因被載的是最無辜的。
2011-08-02 11:48:29 補充:
先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再安排調解。
當然可以先估價。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1-08-06T14:07
我現在第一歩該怎麼做 申請鑑定報告 之後在上調解委員會嗎?
受傷的疤痕 可先去申請估價表 先給對方看 在去做嗎 免的吃虧
2011-08-02 12:36:08 補充:
好的 謝謝你的幫忙 ^^ 有問題 我在問你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1-08-02T16:11
車禍部份,有關人受傷的部份,要收集所有的醫療單據後,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部份是基本的汽車強制險理賠的。而對方應該連車子也有保進去,因此車輛損壞的部份也有理賠。對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1.請對方保險員拿申請單過來,最晚約隔天。
2.如果有來,向他詢問相關金額是多少。要檢具什麼證明,請他一一寫下來(要叫他寫,筆跡是他的。將來有缺什麼資料時,可以說是保險員沒有寫下來。不是你們沒準備。)
3.如果沒來,打個電話。然後再撥保險的客訴電話。然後找該員的主管,找該區的主管。不用客氣,只要不罵人,強硬的叫經理出來聽電話就對了。
4.到該員所在的單位拍桌也行,弄到他們有人出面。(不能打人和罵三字經喔,情緒控制一下,口氣強硬就好)簡單說,不要對保險人員客氣。他們用拖的方式及消費者不懂,故意讓理賠金壓低。會說是消費者沒去申請,不是他們不賠。如果你們有認識的朋友是保險的,或請你們較好的保險人員陪你們,壓死他也可。
不用對保險人員客氣,對他客氣只有一次。強制險是政府規定的,賠多少從網路就查到了,一切照規定。但,民法部份。警察紅單上可能有寫一些車禍責任區分的字,但這只是參考。如果你想走這塊,你去申請車鑑會報告,此報告會去鑑定車禍肇事責任,若雙方55,就沒什麼可告的。除非肇事主因是對方,且佔比例較高,否則一般是保險理賠而已。你能叫他賠的也就是精神撫慰金了。繼續,申請調解委員會。這可向所在地的公所詢問相關規定。但對方可能是不會出現的。這部份和強制險理賠可同時進行。
至於民事告訴是六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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