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備案理賠問題 - 工作
By Quanna
at 2015-07-04T00:00
at 2015-07-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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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6月中旬時騎機車與車發生擦撞,雙方都是機車,當時對方車左轉,我方車直行,對方人車沒事,我方左腳腳踝骨折與機車受損,對方看我方受傷直接載去診所看,所以當下沒有報警,加上附近鄰居很熱心倒地的機車已被移走放置路旁,所以當時發生碰撞現場已被破壞,後來有去警局備案,雙方都有進行口述並簽名,現在問題來了,因我方有人受傷,左腳腳踝骨折,並有打上石膏,腳不宜踩地要拿拐杖,醫生說要休養至少4-6個禮拜,石膏才會拆掉,之後還要再2-3個月才能像之前一樣正常行走,我想請問那肇事原因可以知道是誰較大嗎?因為後續的賠償問題都還沒有談,也怕對方不賠其他損失,所以這個要先釐清之後的會比較好處理,還是可以跟警察局提肇事原因歸屬??
在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還有一些醫療支出....,那我方是可以跟對方談那些損失呢?(在合理的範圍內可以提出的) 謝謝
附上當時發生碰撞的地點 在紅色點發生擦撞 A我方車直行 B對方車欲左轉
http://i.imgur.com/PcWruiC.jpg
已更新項目:
在當時的車禍是被承認的,因為警察說如果要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會來調紀錄,叫我們自己談和解,現在比較想知道肇事原因是誰的較大?因為對方有辦理琣申請書要理賠我方的醫療費用,現在問題是醫生說要休養2-3個月在這段期間我的工作損失還有一些問題要處理,要先釐清
肇事原因會比較好談 謝謝
2 個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的回答,在當時發生碰撞時我方即時煞車煞住了,以至於機車倒地造成左腳受傷及車子損傷,對方是都沒事,車子跟人都沒有碰撞到,所以對方都沒有任何損傷,因為對方只有保強制險所以有些損失要對方出面負責,那現在我等石膏拆掉之後再看復原情況如何再跟對方談,至於強制險的看護費用,有請醫生開立須專人看護1個月至石膏拆掉,可是醫生不肯開立,他說沒人這樣開的,請問要如何才可以請醫生開立這樣的證明,腳打上石膏要拿拐杖才能行走,沒人幫忙真的不知道怎麼辦?如果這費用請不下來那可能要請對方出這筆費用了。謝謝
在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還有一些醫療支出....,那我方是可以跟對方談那些損失呢?(在合理的範圍內可以提出的) 謝謝
附上當時發生碰撞的地點 在紅色點發生擦撞 A我方車直行 B對方車欲左轉
http://i.imgur.com/PcWrui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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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的車禍是被承認的,因為警察說如果要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會來調紀錄,叫我們自己談和解,現在比較想知道肇事原因是誰的較大?因為對方有辦理琣申請書要理賠我方的醫療費用,現在問題是醫生說要休養2-3個月在這段期間我的工作損失還有一些問題要處理,要先釐清
肇事原因會比較好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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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答,在當時發生碰撞時我方即時煞車煞住了,以至於機車倒地造成左腳受傷及車子損傷,對方是都沒事,車子跟人都沒有碰撞到,所以對方都沒有任何損傷,因為對方只有保強制險所以有些損失要對方出面負責,那現在我等石膏拆掉之後再看復原情況如何再跟對方談,至於強制險的看護費用,有請醫生開立須專人看護1個月至石膏拆掉,可是醫生不肯開立,他說沒人這樣開的,請問要如何才可以請醫生開立這樣的證明,腳打上石膏要拿拐杖才能行走,沒人幫忙真的不知道怎麼辦?如果這費用請不下來那可能要請對方出這筆費用了。謝謝
All Comments
By Gilbert
at 2015-07-08T04:41
at 2015-07-08T04:41
事故滿30日可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責任。
在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還有一些醫療支出....,那我方是可以跟對方談那些損失呢?(在合理的範圍內可以提出的) 謝謝 我方醫療費用可自行到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五、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附上當時發生碰撞的地點 在紅色點發生擦撞 A我方車直行 B對方車欲左轉
http://i.imgur.com/PcWruiC.jpg 我方除了強制險的理賠外,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 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273元/月。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4、 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 · 2015-07-04 20:08:48 補充在當時的車禍是被承認的,因為警察說如果要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會來調紀錄,叫我們自己談和解,現在比較想知道肇事原因是誰的較大? 如上所述。 因為對方有辦理琣申請書要理賠我方的醫療費用,現在問題是醫生說要休養2-3個月在這段期間我的工作損失還有一些問題要處理,要先釐清肇事原因會比較好談 謝謝 目前不建議和對方談理賠事宜,你可先好好休養,等事故滿3-4個月時傷勢狀況穩定後再談會較妥當。 記得,事故發生開始快滿六個月時尚未達成和解,就先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保障自己的權益,往後若有和解,我方可再撤銷告訴。 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By Kumar
at 2015-07-07T17:42
at 2015-07-07T17:42
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
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
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
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十萬或者上百萬不止
當明知道有藥可用來治療,卻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標準
就陷入了該不該救的兩難之中…
提早為自己做準備,可以避免突然發生時的手足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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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15-07-05T16:56
at 2015-07-05T16:56
祝你能早日康復~
這段期間把所有的支出整理出來。
你可以申請就醫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就醫交通費、復健器材、精神損失......
建議你等傷口較穩定後再開始談和解,
如果遲遲無法談成和解,
請在六個月內到警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順便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假扣押。
如果經濟有問題,可以到法律扶助基金會要求協助,
如果你的資格符合,將會免費律師替你打公司!
各鄉鎮的調解委員會、地方政府、法院有免費律師諮詢,
你可以多多利用喔~
By Ula
at 2015-07-06T06:02
at 2015-07-06T06:02
事後報案,警察不給報案單據。
如果警方不給,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By Hardy
at 2015-07-04T02:58
at 2015-07-04T02:58
2.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立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上限2萬元.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新臺幣萬五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20008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次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2015-07-05 22:50:20 補充:
1.也有可能對方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車距.車速.撞擊點..….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015-07-06 23:41:55 補充:
1.有請醫生開立須專人看護1個月至石膏拆掉,可是醫生不肯開立,他說沒人這樣開的,請問要如何才可以請醫生開立這樣的證明,腳打上石膏要拿拐杖才能行走,沒人幫忙真的不知道怎麼辦?如果這費用請不下來那可能要請對方出這筆費用了。
回答.可請醫師開須專人看護或休養多久.若醫師不寫就提高精神賠償金額度.
By Joseph
at 2015-07-07T19:09
at 2015-07-07T19:09
2015-07-06 14:01:03 補充:
法律車禍.訴訟.
1..現.在..現在.修正[新法]...車禍.訴訟.車禍.訴訟.直接.開.庭....直接....
2.在地方法院...有設立調解委員會....非常公正.防止地方民代、仕紳、關係良好..的..朋友、勞、健.保.黃牛及...保險公司..少...賠...最高作戰指導原則.....作怪...是人生命不顧....????........
3.沒有合法的執照...一律拒絕在門外?
4.變成雙方都能達成共識...因為有雙方的律師在場及法律基本架構及法院書記官公證文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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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15-07-08T22:39
at 2015-07-08T22:39
也就是 保險公司不會出面
因為第三人責任險是無過失責任 醫藥費都會理賠
至於其它的部份為刑事或民事部份
就需要自己去談
1. 可以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 可以到警局說要告對方傷害罪
警方會把雙方叫來重新做筆錄
有問題可以問我
By Heather
at 2015-07-06T04:02
at 2015-07-06T04:02
先釐清你的<以為>
1.<雙方都有進行口述並簽名,現在問題來了>
真正的問題不是你的傷勢,而是這場車禍是否被承認的問題,若這場車禍不被承認,你們雙方都沒有權力跟對方求償,你也無法跟對方強制險申請賠償,你只有自己買的意外險可以賠(如果你有買)
2.<可以跟警察局提肇事原因歸屬??>
先決條件還是這場車禍是否被承認的問題,若承認,您在這邊問都不準,因為到後來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才是有依據的責任比例,請看你做完筆錄拿到的那張<事故登記聯>,看下面有介紹"初步分析研判表"如何申請。
若沒有要再做"鑑定"的情況下,還是得依據"初步分析研判表",不是你們雙方唇槍舌戰後的共識。
您可以得到的賠償是比您想像中多的!!!
再來,最後都會走向和解,"該怎麼跟對方談"、"該怎麼處理"?
該怎麼寫和解書? 網路上8成的和解書範本都會讓你拿不到應該拿到的錢喔!!!
保險公司的和解書有什麼陷阱?
又該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才寫和解書呢?
自己有什麼保險?對方有什麼保險?...
許多問題應該在談之前就要先想好要問什麼。
而這些問題的解答不會在知識+裡面有答案,因為談和解不像教科書
By Rebecca
at 2015-07-06T06:58
at 2015-07-06T06:58
畢竟是第一次碰到問了很多人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而大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警察也只是記錄現場不負責判決誰對誰錯
最後不是雙方私下和解,就是要到調解委員會去做協調
只是調解一方面擔心被對方凹,還有也擔心保險拿不到應有的賠償金
整個就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
還好最後多虧了朋友介紹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
自從打給TW119專責交通事故的律師開始接洽後
幫我從頭到尾將整件車禍事故完滿的和解
省去我不少的麻煩跟時間,順利的拿到應有的保除理賠以及對方的賠償金
真的非常感謝他們的協助,如果你也遭遇車禍交通事故的問題
真心推薦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
也許就因為這一通電話就可以改變你的一生~
http://migre.me/qCsz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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