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打官司 - 工作
By Xanthe
at 2013-08-20T00:00
at 2013-08-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天我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 我時速50左右 道路限速50
突然對向車道分隔島有輛摩拓車未待轉加上闖紅燈
有看到 往後看 我就以為他有看到 可是ㄊ他突然衝出來 急煞不及
害我撞上他 我的機車上禮拜五才牽的天才牽的 禮拜日才騎去上班 騎不到60公里
就車頭裂開 前輪後遺等等的刮傷.. 我人是挫傷加上擦傷瘀傷 不嚴重
對方表示要私下和解 賠償我的車跟我的損失 我就說好..
我日薪一天1500 我是做粗工 要搬重物爬樓梯等等的
醫生說休息差不多一個禮拜在工作 我老闆也這樣說 我也有較醫生在驗傷單上面註明
我跟他要求一天1500 七天 補貼我的損失 因為我要繳車貸跟房租 不為過吧?
對方後來跟我殺到剩5000 我都退步了
結果隔天去車行估價 修到好 13600 對方聽到馬上變臉 看到我是一個19歲的小孩
馬上說只願意陪我三千 跟修車的錢 我真的很生氣 我覺得不是那一兩千的問題
當初講好 出爾反爾 我都退一步了
我就氣不過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不知道怎麼處理
後來我老闆幫我處理 說提告 後來去派出所員警還跟對方說 兩項都妳兒子錯
他也會有個過失傷害前科 這樣他也沒關西嗎 他反爾說反正我有保險幫我陪 我反而說不定不用拿出半毛錢
大大們覺得我要求的賠償 合理嗎 可以要求到?
我老闆聽到 馬上說直接送法院提告 跟他要求我所有損失的賠償就是 1500X7
跟車子恢復得跟新的一樣
我這樣要求不會太超過吧 畢竟 我自己一個人從南部上台北工作有車貸房租要繳
大大們覺得我要求的賠償 合理嗎 可以要求到?
去到法院我勝算多少?
我是直行車 我時速50左右 道路限速50
突然對向車道分隔島有輛摩拓車未待轉加上闖紅燈
有看到 往後看 我就以為他有看到 可是ㄊ他突然衝出來 急煞不及
害我撞上他 我的機車上禮拜五才牽的天才牽的 禮拜日才騎去上班 騎不到60公里
就車頭裂開 前輪後遺等等的刮傷.. 我人是挫傷加上擦傷瘀傷 不嚴重
對方表示要私下和解 賠償我的車跟我的損失 我就說好..
我日薪一天1500 我是做粗工 要搬重物爬樓梯等等的
醫生說休息差不多一個禮拜在工作 我老闆也這樣說 我也有較醫生在驗傷單上面註明
我跟他要求一天1500 七天 補貼我的損失 因為我要繳車貸跟房租 不為過吧?
對方後來跟我殺到剩5000 我都退步了
結果隔天去車行估價 修到好 13600 對方聽到馬上變臉 看到我是一個19歲的小孩
馬上說只願意陪我三千 跟修車的錢 我真的很生氣 我覺得不是那一兩千的問題
當初講好 出爾反爾 我都退一步了
我就氣不過 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不知道怎麼處理
後來我老闆幫我處理 說提告 後來去派出所員警還跟對方說 兩項都妳兒子錯
他也會有個過失傷害前科 這樣他也沒關西嗎 他反爾說反正我有保險幫我陪 我反而說不定不用拿出半毛錢
大大們覺得我要求的賠償 合理嗎 可以要求到?
我老闆聽到 馬上說直接送法院提告 跟他要求我所有損失的賠償就是 1500X7
跟車子恢復得跟新的一樣
我這樣要求不會太超過吧 畢竟 我自己一個人從南部上台北工作有車貸房租要繳
大大們覺得我要求的賠償 合理嗎 可以要求到?
去到法院我勝算多少?
All Comments
By Xanthe
at 2013-08-23T07:20
at 2013-08-23T07:20
2.你這樣要求不會太超過的.而且很合理.只是對方可能有白內障.若對方這麼惡劣不賠你.就只有依法辦理.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
By Heather
at 2013-08-23T21:20
at 2013-08-23T21:20
13600法院會判他賠給你 +上開庭費(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告輸的話
所有費用都你自己要承擔
基本上是不可能
1.連我這個外行人 都看得出 你沒錯13600 你只跟他討5000 她看到你車行說要13600 她馬上改口 這不算違法 因為你們沒有打契約
2.先不講這個 他違規 闖紅燈 弄壞你的車 如果是我 我一定叫她陪13600+1500x7(基本上啦) 有人還會硬坳說一堆有的沒的 多可能剝削一點錢 但是她真的太過分了
13600盡量跟他討到底 不服3個月內你有權力起訴
我被撞了2次有了~ 心理想 有事沒事騎車遇到這種白癡 **
這次算你的霉運 過了就過了
By Queena
at 2013-08-24T05:47
at 2013-08-24T05:47
過失傷害的告訴期有六個月,最好是等到初研表出來後再告會比較好,如果你當下沒有肇責,這份東西會讓你可以爭取更多的賠償。
面對這種態度惡劣的人不需要再跟他和解了,直接就告了,這種人往往都要等對方提告才有可能妥協。
合理的賠償金額基本上針對以下幾項:
醫療費用(包含住院及領藥掛號等費用)
車馬費(你來看病要坐車)
工作損失(依照你無法工作的天數和薪資證明)
車損(請車行開立估價單)
精神慰撫金(按照對方的財力地位開個合理的數字賠償)
再來既然對方要出險要看對方的保險有保哪些?如果只有強制險那麼只能付醫療費用跟車馬費的部分而已,如果超過請領上限還是可以要對方付清。
車損部分如果對方有保車損險才有可能請領,否則一樣要對方拿錢出來賠償。
如果對方的保險有買足的話那麼要對方賠償的部分就是工作損失跟精神慰撫金的部分,不管有沒有你都提出單據和證明請求賠償,對方不賠那就提告以後用刑法判決來請求民事賠償,那麼對方不但可能要拿更多甚至要吃上過失傷害的前科,只要你沒有肇責一定是勝訴。
你就跟你身邊的親人討論一下,以上的賠償費用大概多少,勸你當下不要和解,因為車禍往往都還有後遺症,等過一段時間再說都不遲。
By Ursula
at 2013-08-24T03:16
at 2013-08-24T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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