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賠償處理(急) - 工作
By Heather
at 2013-05-26T00:00
at 2013-05-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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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騎車跟一台汽車發生擦撞
對方車沒事,而我車頭全毀人也受傷
初步鑑定下來後
對方違規事項有:
1.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3.肇事後,為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而我的違規事項是
違反禁止標線、任意變換車道
這樣的話是算對方的錯嗎?
對方有強制險我可以自行向他的保險公司申請吧?
保險公司應該不能拒賠吧?
算對方錯的話我修車的錢可以要他全額賠償嗎?
除了修車和醫療費外 我還可以求償甚麼呢?
要怎麼跟對方洽談比較好呢? 是否有甚麼對話技巧 ?
麻煩有經驗或專業領域的大大們 解答 謝謝 !!
對方車沒事,而我車頭全毀人也受傷
初步鑑定下來後
對方違規事項有:
1.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3.肇事後,為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而我的違規事項是
違反禁止標線、任意變換車道
這樣的話是算對方的錯嗎?
對方有強制險我可以自行向他的保險公司申請吧?
保險公司應該不能拒賠吧?
算對方錯的話我修車的錢可以要他全額賠償嗎?
除了修車和醫療費外 我還可以求償甚麼呢?
要怎麼跟對方洽談比較好呢? 是否有甚麼對話技巧 ?
麻煩有經驗或專業領域的大大們 解答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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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3-05-28T18:19
at 2013-05-28T18:19
對方車沒事,而我車頭全毀人也受傷
初步鑑定下來後
對方違規事項有:
1.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3.肇事後,為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而我的違規事項是
違反禁止標線、任意變換車道
這樣的話是算對方的錯嗎?
皆有違規事項,雙方可能各負五成的責任
對方有強制險我可以自行向他的保險公司申請吧?
保險公司應該不能拒賠吧?
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五、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六、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算對方錯的話我修車的錢可以要他全額賠償嗎?
因我方也有責任,修車費用可能無法全額求償雙方可自行協調賠償比例
除了修車和醫療費外 我還可以求償甚麼呢?
受傷的一方可提出求償的項目如下:1、 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047元/月。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4、 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要怎麼跟對方洽談比較好呢? 是否有甚麼對話技巧 ?
可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由調委會通知雙方出席,在調解時依損失列舉求償明細,以利委員從中協調。為確保相關權益,除了強制險外,倘若我方有另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即可委託理賠人員協助處理,由專業人士處理,我方在適時的切入了解即可。若無,就必須自行面對了。
麻煩有經驗或專業領域的大大們 解答 謝謝 !!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祝你後續能夠順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加油~
By Daniel
at 2013-05-28T07:01
at 2013-05-28T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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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13-05-28T01:08
at 2013-05-28T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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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3-05-27T03:50
at 2013-05-27T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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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at 2013-05-29T10:13
at 2013-05-29T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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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3-05-26T17:14
at 2013-05-26T17:14
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By Jacob
at 2013-05-27T11:36
at 2013-05-27T11:36
依我看您描述的過程,對方的肇事責任比率應該比較大,您最好還是先撰一分「刑事告訴狀」具狀向您所屬的地方法院檢察署(俗稱地檢署)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然後再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向對方求償賠償金額。
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可以免去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法條內文如下: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您在撰刑事告訴狀時,在聲請調查證據事項,最好聲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以釐清雙方肇事比率。
若您提告的過失傷害案件起訴處分,案件則進入法院審理,您必須注意,在法院審理期間時就必須遞「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起訴狀」,許多人以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是要等刑事判決完後才遞狀,其實這是不對的,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附帶民事求償是要在刑事的訴訟程序就遞狀,並非等刑事判決完後才遞狀。
PS.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求償部分刑事庭會移交由民事庭審理。
有關於車禍求償的方式,我之前有幫律師打一分求償金額及法源依據表,網址如下:
http://www.wretch.cc/blog/jackku10/16313155
您可以參考這分狀
一般來說車禍引用之法條以民法第193條(侵害身體健康之財產賠償)第一項
為主,條文如下: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之需要時,應負賠償之責任。」。PS.要詳細看一下這個法條
除了醫療費外,您還可以請求醫療用品費用,如拐杖、膠帶..等,出門時搭計程車要記得向計程車司機索取收據,這些都是屬於民法193條增加生活之需要事項。
致於您的車輛損毀,可以依民法第196條(對物毀損之損害賠償)法條內文如下: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立場都會想盡辨法找出不理賠的理由,所以最好是以訴訟的方式解決,以實務經驗在訴訟過程中法官也會傳保險公司來,保險公司若是想卸責或說的太荒唐的話,法官也會斥責保險公司人員。
本人亦有代人撰狀、處理案件並與多位律師配合,收費低廉。詳情請見本人無名小站:
http://www.wretch.cc/blog/jackku10/1614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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