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已進入法院程序但要如何要求呢? - 工作
By Irma
at 2015-01-11T00:00
at 2015-01-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車禍至今快5個月了從事發到現在對方不聞不問.當初在醫院說一定負責
到我出院我自己跑調解會第一次對方說沒收到第二次約了對方叫里長出面
跟我擦撞是一位近70~80歲老先生肇事分析對方未讓直行車我方無違規
我要求和解80降到60萬我有醫生證明需休養五個月以上還要追蹤觀察以及復健
我薪資證明也開了一天2千7左右機車修理也近一萬二眼鏡也一萬多
第二次和解對方態度很強硬說只能賠償5萬元.調解委員有跟他說他開的價錢太誇張
對方里長也說明他調解沒超過10萬的當然調解不成對方說要求再去肇責分析委員給
他近30日叫他散會馬去辦.結果在要開第三次調解前一晚才打電話說他晚一個多禮
拜才去申請.當然第三次他開10萬連喊價協調都沒有對方一職強調他父親沒財產沒
工作要告就去告感覺一副反正不賠了一樣連陪同的保險員也看不下去調解委員也說
這樣不要調直接上法院.我很有誠意也是受罪重傷的確要受這種氣對方一點傷也沒有
該準備的我都準備了現在想問我怎求償才合理.再來我可以向對方伴侶或子女求
償嗎?對方一副感覺要告就告.開著那自達的車百萬名車卻一副要告就來告.第一次和
解說生意很忙.第二次會拖肇事責任分析也是說生意很忙沒空去.讓人感覺對方要拖
過刑事責任所以我就告了.對方看起來有錢還有人指導(好像有聽到說他要請律師).我
現在沒工作還要跑醫院本身要過年了不知道該怎辦求助有法學經驗的幫分析以及教
我怎在法院跟法官請求判快點不想拖對方錯佔多警察在現場或在警局都說過.沒上過
法院.對方感覺不怕好像有備而來要跟我耗
已更新項目:
肇事責任是第一次警方查驗結果對方的里長叫他們去提出肇事責任分析鑑定
這為第二次鑑定.至於60萬醫生證明我需休養5個月之久並且每天去復健.薪資證明我向公司申請了.以及住院費跟修理費等等這些調委會委員看過後說我有憑有據要求算合理.
到我出院我自己跑調解會第一次對方說沒收到第二次約了對方叫里長出面
跟我擦撞是一位近70~80歲老先生肇事分析對方未讓直行車我方無違規
我要求和解80降到60萬我有醫生證明需休養五個月以上還要追蹤觀察以及復健
我薪資證明也開了一天2千7左右機車修理也近一萬二眼鏡也一萬多
第二次和解對方態度很強硬說只能賠償5萬元.調解委員有跟他說他開的價錢太誇張
對方里長也說明他調解沒超過10萬的當然調解不成對方說要求再去肇責分析委員給
他近30日叫他散會馬去辦.結果在要開第三次調解前一晚才打電話說他晚一個多禮
拜才去申請.當然第三次他開10萬連喊價協調都沒有對方一職強調他父親沒財產沒
工作要告就去告感覺一副反正不賠了一樣連陪同的保險員也看不下去調解委員也說
這樣不要調直接上法院.我很有誠意也是受罪重傷的確要受這種氣對方一點傷也沒有
該準備的我都準備了現在想問我怎求償才合理.再來我可以向對方伴侶或子女求
償嗎?對方一副感覺要告就告.開著那自達的車百萬名車卻一副要告就來告.第一次和
解說生意很忙.第二次會拖肇事責任分析也是說生意很忙沒空去.讓人感覺對方要拖
過刑事責任所以我就告了.對方看起來有錢還有人指導(好像有聽到說他要請律師).我
現在沒工作還要跑醫院本身要過年了不知道該怎辦求助有法學經驗的幫分析以及教
我怎在法院跟法官請求判快點不想拖對方錯佔多警察在現場或在警局都說過.沒上過
法院.對方感覺不怕好像有備而來要跟我耗
已更新項目:
肇事責任是第一次警方查驗結果對方的里長叫他們去提出肇事責任分析鑑定
這為第二次鑑定.至於60萬醫生證明我需休養5個月之久並且每天去復健.薪資證明我向公司申請了.以及住院費跟修理費等等這些調委會委員看過後說我有憑有據要求算合理.
All Comments
By Rae
at 2015-01-15T08:33
at 2015-01-15T08:33
若對方沒有和解誠意,其實您不用花時間在調解上,
因為案子到了法 院,法官還會要求您們去調解室談和解的,
到時您要答應,不能拒絕喔,不如把花在調解的這些時間拿來養病較 實在.
看版大寫受傷快5個月,
1~若到6個月時仍未康復可申請強制險的殘廢認定,若認定通過還可 求償"減少勞動能力"的損害賠償.
2~而您有住院若醫師有在診斷書上註明需專人看護?時日,可請求看 護費,近親看護也可申請
3~又您要求償工作損失需要
A·診斷證明書~上面要註明宜休養或 需休養多少時日
B·工作證明,例如打卡單,薪轉證 明,扣繳憑單等
4~ 機車修理12000,除非是新車,否則會有折舊問題,也就是說會 打折
5~眼鏡要附當初購買證明,眼鏡損害照
6~您還可要求增加生活所需,例如往返醫院之交通費,輔具等.
7~您還可要求撫慰金(精神賠償)
以上除了看證據(診斷書+收據),最重要的是還要看~法官心證~
當然不太可能我方求償多少,法官就判多少,因為對方也會爭執
因對方是成年人了,所以一人做事一人當,
不能向他的配偶子女求償.
如您所寫若您無肇責,那就相當有利,已進入法院程㡰那就讓證據來 說話,在地院開庭時(辯論終結前)都可提刑附民,這樣不用繳裁判 費.
建議您
一.先整理相關診斷書收據等,先申請強制險部分,畢竟快過年了, 若沒工作至少先拿回一些現金.
二.有相關法律問題可詢問免費之律師或專業人士,像是法院,政治 人物服務處,各地區公所,或知識+也有許多高手,
但最好別在知識+上讓人代寫書狀喔!我朋友有過慘痛的經驗!!
三.若您還未康復就持續就醫,把傷養好,一來這樣就不會讓對方說 這傷不是當天的,是後來才受傷的,二來身體健康真得很重要, 確實把傷治好才更重要!
希望在下的回答能對您有些幫助,祝您早日康復!
也希望您官司順利,加油!!
2015-01-14 20:37:09 補充:
若您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傷可申請勞保,若有商業保險或團險,也都可以申請理賠喔!
By Noah
at 2015-01-13T08:38
at 2015-01-13T08:38
相信你對你的案子也知道1-2了,看這樣子你就直接上法院去判決吧,就算你要求個100萬,或1千萬,法官還是會看你的醫療,工作損失,精神賠償來判決你的損失,不需要跟對方講太多,只要你沒錯,到法院就相信法院判決吧...
不用跟調解委員會說那摸多了,請直接初判吧....
By Jacob
at 2015-01-13T09:19
at 2015-01-13T09:19
這行業大家都知道但沒人要做最近退休人口多年輕嫌累每天要看太陽的工作
By John
at 2015-01-15T20:15
at 2015-01-15T20:15
一天2700?
By Linda
at 2015-01-13T08:11
at 2015-01-13T08:11
你不是先說:[肇事分析對方未讓直行車我方無違規]?
怎會又變成在第二次會還沒去申請?
該準備的我都準備了現在想問我怎求償才合理.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再來我可以向對方伴侶或子女求償嗎?
不行!
你的求償對象只有一個[肇事當事人]。
對方一副感覺要告就告.
我們稱這種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要他等著被起訴ˋ被判刑,同時留下一筆刑事前科紀錄,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技巧,逼迫對方是你手上的最佳籌碼。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對方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對方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50天也要花5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我怎在法院跟法官請求判快點不想拖
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並不是你想快就快得了,也不是你向法官要求,法官就會速審速結,只要進入訟訟,就必須依程序偵查ˋ審理最後才做出判決,況且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都還可上訴二審[此類案件刑事二審定讞]。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地檢署只針對,是否構成犯罪要件偵查ˋ裁定,乃致往後的法院刑事庭,都不會就民事部份做出裁定與判決。
除非在地檢署提起公訴之後,告訴人在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庭才會一併審理。當然檢察官或法官大都會,先向雙方當事人[曉以大義]解釋法律程序和厲害關係,善意規勸雙方能庭外再調解看看。
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權強制命令雙方當事人,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只要有任何一方,堅持表示[不願意調解或無法達成共識和解],檢ˋ院方,唯有依法裁定ˋ判決。
民事部份"
你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只不得在警局提出,連在地檢署都不得提出,縱使提出也會被地檢署,依違背刑事訴訟法而直接遭受駁回。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簡單的說: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檢方偵查終結ˋ提起公訴之後,進入法院一審時,在辯論終結之前的,任何時段ˋ或庭訊中,在刑事庭逕行提出,法院會要求你遞狀。
但不表示刑事庭就一定會就民事部份一併做出判決,金額差距太大還是會移往民事庭繼續審理,差別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用[俗稱訴訟費]。
換言之:
在實務上刑事尚未確定之前,民事部份必然會有爭議存在,所以縱使已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並不代表民事部份就一定會提早審理ˋ判決。
2015-01-13 20:01:32 補充:
日新2700
並不代表就能以月薪81000 做為減少勞力工作損失 的核計 基點
By Joe
at 2015-01-11T11:36
at 2015-01-11T11:36
另外對方是成年人,即便法官判決了,他要賠償你,你也不能找他的配偶或小孩求償,因為這是他個人的債務,與配偶小孩無關!
法院程序是固定的,並不是你想要快就能快!建議你先針對他的強制險部分申請理賠!其他的再另外告訴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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