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權益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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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at 2009-07-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6月發生車禍,是對方從右後方撞我,她是騎重機,我是騎輕機,當時我很早就打方向燈準備右轉,但我還沒轉之前她就撞到我了,我整個重心不穩,就往右側倒下,頭.手.腳都有擦傷及撞傷,目前看起來最嚴重是右手骨頭手肘處有裂開,所以要打石膏一個月,連最簡單的寫字都沒辦法,因為打了石膏,我先向公司請二個星期的病假,但公司不準...所以沒了工作.那時撞到時是中午休息時間....
對方說已連絡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但已經二個多星期了,都沒消息,我該怎麼做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可以調對方的筆錄出來看嗎?假設對方出事時有移車,但跟警察說沒有,那對方會有影嚮...?
現在我沒有了工作,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
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因為我是右撇子,生活上很不方便,我媽煮菜都特別切小塊一點,方便我吃飯,洗澡時也要用擦的,小心翼翼怕石膏濕了,等等生活上不方便,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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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09-07-13T22:19
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請參考>
車禍受害人(受傷的人)可要求賠償之範圍
一.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每日$180元),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附計程車收據)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
每日$1200元(本來為$1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例如義肢器材最高$50000元,其他醫療器材最高$20000元(本來分別為$30000元及$10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50000元及$20000元)


7.)以上傷害醫療給付以$20萬元為限


8.)如果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最高可申請給付$150萬;所謂殘廢,指受害人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治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之狀態.
2..備妥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計程車收據,看護收據,受益人身分證明,警方處理證明文件,印章,存褶帳號封面影本(匯款用)
3.交叉賠償---直接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15天就會匯款至帳號內)


二.向對方(車禍肇事人)或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有加保任意險)要求賠償部份:
1.可向對方要求賠償範圍: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附相關資料)
3.)看護費:
強制險只能申請一天$1200元,最高30日為限上限,($1200*30=$36000元), 超過$36000元部份 可要求用任意險賠,例如看護費共$96000元,除強制險$36000元外還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損失:
-----------需2個重點----------
1.診斷書----醫師須於診斷書上註明"需休養時間多久或無法工作",例如"須休養三個月"或三個月無法 工作
2.薪資證明---例如扣繳憑單,薪水袋,薪資轉帳
5.)精神損失: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身份,地位,評估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確定金額
2.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全部損失金額*對方應負責任=求償金額)

祝順利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9-07-14T18:46
意外車禍發生後續處理
若和解不成
必須興訟
肇事主因還不一定是誰
此案上法院錯的一方還需認罪協商
若態度不佳
檢方或許提出法院加重判刑
但要如何將自身肇事責任降低
讓對方肇責升高
在鑑定會或分局偵查組筆錄完成前
就需做好萬全準備
若能將該賠少賠(刑責降低)或獲得更多賠償(刑責升高)
才是最終目的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09-07-15T13:56
車禍有駕照.沒駕照.[沒有關係][是屬於[行政罰款].跟車禍[過失傷害刑法].是屬於[兩種.不同的法律]<刑事告訴期>[只有半年].[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特別交通事故補償金.這是全民買單的醫療險[強制責任險].不需透過任何關係.即抽成.程序合法速度一樣快.金額一樣多.車禍後肇事者逃逸、被贓車撞傷、與沒投保的車子發生車禍,受害者該如何求償[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九十四年二月法令修正後,擴大了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補償],大部份的受害者均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刑事告訴期>[只有半年].......
2009-07-14 16:23:18 補充:
車禍有駕照.沒駕照.[沒有關係][是屬於[行政罰款]...九十四年二月法令修正後,擴大了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補償範圍,大部份的受害者均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刑事告訴期>[只有半年]...[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特別交通事故補償金.這是全民買單的醫療險[強制責任險].不需透過任何關係.即抽成.程序合法速度一樣快.金額一樣多....................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7-14T01:59
您好~
在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
因你是口頭的敘述,並沒有一個準則,我建議你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依據,就請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研判表由於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
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

好了,待傷勢穩定後,以及肇責釐清就可以打個電話給承辦員警,告知他,我們要調解了,請他安排調解。
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
至於如何了解傷患的訴求,別急,我慢慢教你。
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
因傷患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傷患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
• 一、健保醫療費:
•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所以我才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 二、急救費用:
•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 五、其他:
•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另一個觀念是:
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
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傷者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
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

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要注意過失傷害的告訴期為事故發生六個月內要提出!
因字數限制 改以意見回覆
2009-07-14 13:11:57 補充: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09-07-15T04:42
好好的療養你的身體
請專業的人來幫你處理這些瑣碎的事情
畢竟車禍處理 並不是在這紙上談兵就可以處理的
你面對的是社會上一些形形色色的人
祝~早日康復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09-07-16T09:38
請移至 http://diary.blog.yam.com/terry9898 有相關問題都可提問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9-07-16T13:58
1我6月發生車禍,是對方從右後方撞我,她是騎重機,我是騎輕機,當時我很早就打方向燈準備右轉,但我還沒轉之前她就撞到我了
*對於責任歸屬有爭議.事故發生30日後至警方申請初步研判表(免費).或縣市車鑑會(3000). 仍不服再向覆議會或警大.交大申請鑑定(考慮清楚).
2我先向公司請二個星期的病假,但公司不準...所以沒了工作.
*違法.可申請勞工局調解.
3對方說已連絡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但已經二個多星期了,都沒消息,我該怎麼做維護自己的權益.
*應該是強制險吧.
*強制險醫療給付如下自行負擔之病房費差額1500.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0000.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20000.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20000.看護費用,每日1200為限,但不得逾30日.醫療費用每人上限20萬. 殘廢給付4~150萬.死亡給付150萬請求權2年.10年亦同.請求之金額視和解金額一部份.從其約定. .
4我可以調對方的筆錄出來看嗎?假設對方出事時有移車,但跟警察說沒有,那對方會有影嚮...?
*不行看對方的筆錄.若現場移動.鑑定結果是有爭議的.
5現在我沒有了工作,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
*非自願離職方可申請失業給付.若交通意外是上下班途中.視為職災.住院3天以上.可向縣勞工局申請慰問金(非各縣市有.條件未儘相同).
6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ㄧ切損壞賠償皆應有依據.如工作損失應依診斷書需休養時間為憑.薪資證明.請假證明.非受害者漫天叫價.強制險亦可申請醫療費用. 慰撫金會因受傷部位.性別.年齡.社會地位等而異.未有一定的標準.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09-07-17T19:31
第一、首先先請問你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出車禍,是的話公司不讓你請假,請向勞委會檢舉公司,並且要求賠償!
第二、請你先積極的連絡對方,並且找自己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請他們去聯絡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問題請他們保險公司自行處理。  這就是所謂的代位求償!
第三、有移動車子的話就等同於破壞了第一現場,那很有可能會損害到你的權益!
第四、假如你工作滿一年被裁員,可以去申請領失業補助金!
第五、看你前公司有沒有幫你們投保勞健保,有的話可以申請勞保的給付金!
第六、看你前公司有沒有幫你們投保員工團體保險,有的話可以去申請!
第七、就是你自己的個人保險,有的話可以去看診,收據都留起來,並且於最後一次看診時開醫生診斷書,並附齊所有收據,請你的保險業務員幫你申請"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9-07-17T21:15
建議你先好好療養吧~
等你療養一段時間,就去跟警方說要調解了,請承辦員警幫你們轉介調解.
到時候接到出席通知時,對方就會出面了.
你可跟對方要求[強制險]以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項目.
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理賠
任意險是依肇責比例補償的.
大致上觀念是這樣.加油~

說真的這世界是怎麼了?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09-07-13T00:00
我的家庭(嘆氣) 所謂童年印象中 摔東西 3字經 生日沒在過 朋友很少 我只要出個門就驚天動地了(以致於我不想出門 變成朋友關係差)遇到事情 就大呼小� ...

請問我們家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嗎?(贈20點)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09-07-13T00:00
我們家沒有存款、房子,我父親無工作今年62歲,我今年18有考上大學,我哥今年33歲月薪兩萬五左右他結婚後有離 ...

想請大師看看我的工作

Ina avatar
By Ina
at 2009-07-13T00:00
我58年11月20日(農)早上5-7點生,失業7個月了,想問近期會不會找到工作

推薦桃園火車站附近最近新開的美髮店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09-07-13T00:00
我是一個學生..最近高中畢業放暑假中...但是不要推薦我去桃園連鎖店、AT、亂剪、造型...之類的因為出來的髮型�� ...

國中暑期工讀生(約中壢龍潭)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9-07-13T00:00
我和另一位朋友想要利用暑假來上班賺錢不管是什麼工作都好因為家庭因素需要錢我們不會偷懶會很認真上班的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