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權益 - 工作
By Barb Cronin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6月發生車禍,是對方從右後方撞我,她是騎重機,我是騎輕機,當時我很早就打方向燈準備右轉,但我還沒轉之前她就撞到我了,我整個重心不穩,就往右側倒下,頭.手.腳都有擦傷及撞傷,目前看起來最嚴重是右手骨頭手肘處有裂開,所以要打石膏一個月,連最簡單的寫字都沒辦法,因為打了石膏,我先向公司請二個星期的病假,但公司不準...所以沒了工作.那時撞到時是中午休息時間....
對方說已連絡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但已經二個多星期了,都沒消息,我該怎麼做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可以調對方的筆錄出來看嗎?假設對方出事時有移車,但跟警察說沒有,那對方會有影嚮...?
現在我沒有了工作,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
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因為我是右撇子,生活上很不方便,我媽煮菜都特別切小塊一點,方便我吃飯,洗澡時也要用擦的,小心翼翼怕石膏濕了,等等生活上不方便,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對方說已連絡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但已經二個多星期了,都沒消息,我該怎麼做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可以調對方的筆錄出來看嗎?假設對方出事時有移車,但跟警察說沒有,那對方會有影嚮...?
現在我沒有了工作,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
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因為我是右撇子,生活上很不方便,我媽煮菜都特別切小塊一點,方便我吃飯,洗澡時也要用擦的,小心翼翼怕石膏濕了,等等生活上不方便,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All Comments
By Dora
at 2009-07-13T22:19
at 2009-07-13T22:19
---<請參考>
車禍受害人(受傷的人)可要求賠償之範圍
一.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每日$180元),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附計程車收據)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
每日$1200元(本來為$1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例如義肢器材最高$50000元,其他醫療器材最高$20000元(本來分別為$30000元及$10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50000元及$20000元)
7.)以上傷害醫療給付以$20萬元為限
8.)如果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最高可申請給付$150萬;所謂殘廢,指受害人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治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之狀態.
2..備妥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計程車收據,看護收據,受益人身分證明,警方處理證明文件,印章,存褶帳號封面影本(匯款用)
3.交叉賠償---直接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15天就會匯款至帳號內)
二.向對方(車禍肇事人)或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有加保任意險)要求賠償部份:
1.可向對方要求賠償範圍: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附相關資料)
3.)看護費:
強制險只能申請一天$1200元,最高30日為限上限,($1200*30=$36000元), 超過$36000元部份 可要求用任意險賠,例如看護費共$96000元,除強制險$36000元外還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損失:
-----------需2個重點----------
1.診斷書----醫師須於診斷書上註明"需休養時間多久或無法工作",例如"須休養三個月"或三個月無法 工作
2.薪資證明---例如扣繳憑單,薪水袋,薪資轉帳
5.)精神損失: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身份,地位,評估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確定金額
2.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全部損失金額*對方應負責任=求償金額)
祝順利
By Ivy
at 2009-07-14T18:46
at 2009-07-14T18:46
若和解不成
必須興訟
肇事主因還不一定是誰
此案上法院錯的一方還需認罪協商
若態度不佳
檢方或許提出法院加重判刑
但要如何將自身肇事責任降低
讓對方肇責升高
在鑑定會或分局偵查組筆錄完成前
就需做好萬全準備
若能將該賠少賠(刑責降低)或獲得更多賠償(刑責升高)
才是最終目的
By Megan
at 2009-07-15T13:56
at 2009-07-15T13:56
2009-07-14 16:23:18 補充:
車禍有駕照.沒駕照.[沒有關係][是屬於[行政罰款]...九十四年二月法令修正後,擴大了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補償範圍,大部份的受害者均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刑事告訴期>[只有半年]...[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特別交通事故補償金.這是全民買單的醫療險[強制責任險].不需透過任何關係.即抽成.程序合法速度一樣快.金額一樣多....................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7-14T01:59
at 2009-07-14T01:59
在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
因你是口頭的敘述,並沒有一個準則,我建議你還是以書面資料為依據,就請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研判表由於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
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
好了,待傷勢穩定後,以及肇責釐清就可以打個電話給承辦員警,告知他,我們要調解了,請他安排調解。
請在調解之前,先行了解雙方訴求在哪,這樣在調解時,有利於更快達成和解,避免屆時因資料準備不齊全,還要再等下一次的調解,曠日費時。
至於如何了解傷患的訴求,別急,我慢慢教你。
首先要讓你了解的是[強制險]98/3/1以後有修正。
因傷患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傷患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
• 一、健保醫療費:
•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所以我才希望傷患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 二、急救費用:
•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 五、其他:
•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另一個觀念是:
傷者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雖然傷患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既然加害者有轉嫁給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
同樣的我全部講給你聽,順便學起來,你在自己研究一下傷者這邊可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請注意!向加害者求償的部份,應在雙方認同的肇責比例中求償。
至於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的理賠,公辦民營政府給付,是不打折的,請記住。所以在清楚這些明細時,相信金額上應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能清楚了解雙方訴求。
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要注意過失傷害的告訴期為事故發生六個月內要提出!
因字數限制 改以意見回覆
2009-07-14 13:11:57 補充: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程序。
By Mary
at 2009-07-15T04:42
at 2009-07-15T04:42
請專業的人來幫你處理這些瑣碎的事情
畢竟車禍處理 並不是在這紙上談兵就可以處理的
你面對的是社會上一些形形色色的人
祝~早日康復
By Ursula
at 2009-07-16T09:38
at 2009-07-16T09:38
By Yedda
at 2009-07-16T13:58
at 2009-07-16T13:58
*對於責任歸屬有爭議.事故發生30日後至警方申請初步研判表(免費).或縣市車鑑會(3000). 仍不服再向覆議會或警大.交大申請鑑定(考慮清楚).
2我先向公司請二個星期的病假,但公司不準...所以沒了工作.
*違法.可申請勞工局調解.
3對方說已連絡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但已經二個多星期了,都沒消息,我該怎麼做維護自己的權益.
*應該是強制險吧.
*強制險醫療給付如下自行負擔之病房費差額1500.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0000.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20000.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20000.看護費用,每日1200為限,但不得逾30日.醫療費用每人上限20萬. 殘廢給付4~150萬.死亡給付150萬請求權2年.10年亦同.請求之金額視和解金額一部份.從其約定. .
4我可以調對方的筆錄出來看嗎?假設對方出事時有移車,但跟警察說沒有,那對方會有影嚮...?
*不行看對方的筆錄.若現場移動.鑑定結果是有爭議的.
5現在我沒有了工作,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
*非自願離職方可申請失業給付.若交通意外是上下班途中.視為職災.住院3天以上.可向縣勞工局申請慰問金(非各縣市有.條件未儘相同).
6我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ㄧ切損壞賠償皆應有依據.如工作損失應依診斷書需休養時間為憑.薪資證明.請假證明.非受害者漫天叫價.強制險亦可申請醫療費用. 慰撫金會因受傷部位.性別.年齡.社會地位等而異.未有一定的標準.
By Doris
at 2009-07-17T19:31
at 2009-07-17T19:31
第二、請你先積極的連絡對方,並且找自己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請他們去聯絡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問題請他們保險公司自行處理。 這就是所謂的代位求償!
第三、有移動車子的話就等同於破壞了第一現場,那很有可能會損害到你的權益!
第四、假如你工作滿一年被裁員,可以去申請領失業補助金!
第五、看你前公司有沒有幫你們投保勞健保,有的話可以申請勞保的給付金!
第六、看你前公司有沒有幫你們投保員工團體保險,有的話可以去申請!
第七、就是你自己的個人保險,有的話可以去看診,收據都留起來,並且於最後一次看診時開醫生診斷書,並附齊所有收據,請你的保險業務員幫你申請"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By Jack
at 2009-07-17T21:15
at 2009-07-17T21:15
等你療養一段時間,就去跟警方說要調解了,請承辦員警幫你們轉介調解.
到時候接到出席通知時,對方就會出面了.
你可跟對方要求[強制險]以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項目.
強制險是百分之百理賠
任意險是依肇責比例補償的.
大致上觀念是這樣.加油~
Related Posts
說真的這世界是怎麼了?
By Kelly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
請問我們家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嗎?(贈20點)
By Rachel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
想請大師看看我的工作
By Ina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
推薦桃園火車站附近最近新開的美髮店
By Suhail Hany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
國中暑期工讀生(約中壢龍潭)
By Yedda
at 2009-07-13T00:00
at 2009-07-13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