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金問題 - 醫師
By Elma
at 2011-11-01T00:00
at 2011-11-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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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解之處是 肇事對方雙方我們到底是可以怎樣索賠 ???在100.10.28第一次調解會當時我得到的結論是我們可以向肇事雙方<<個別申請理賠>> ?? 事情經過.(大約敘述)
我女兒在100.9月份發生車禍..當時是我女兒由朋友騎機車載她,騎車行駛中,左轉時沒有二段區待轉而左轉,被對向直行車衝撞,
右腿右脛骨骨折,開刀治療後,
醫師診斷==骨頭癒合需3個月,持續治療中.. 強制險醫療部份,我們已經向<<機車一方>>強制險申請理賠了.. <<機車一方>> 我提出的理賠金額醫師診斷==骨頭癒合需3個月,持續治療中..加上精神賠償 ((先假設10萬)) <<汽車一方>>是由保險公司保險員先代為出面,保險公司保險員的說辭是,<<汽車一方>>要等事故鑑定報告出來他再出面調解..保險公司保險員有跟我索求我們所有的醫療收據影本.. 問題來了==雙方理賠金額,可以不同嗎??<<汽車一方>>((先假設20萬))<<機車一方>>((先假設10萬)) 1.. 我向<<機車一方>>索賠的金額((先假設10萬))可以再跟<<汽車一方>> ((先假設20萬))索賠嗎??2.. <<汽車一方>>是會再賠償我們醫療部份的費用嗎??3.. 還是說, <<汽車一方>>會依照肇事比例賠償這筆((先假設20萬) 包含醫療費用
請幫幫我.......
Update:
可是10.28 當天調解時候,
等汽車一方保險公司保險員離開以後,
調解先生當下問我==
我要跟機車一方提出的要求為啥 ??
我一時好納悶 @@
因為在調解之前
我一直得認為是
<<我方是跟汽機車雙方同時和解,>>
不是個別金額和解
當時他們的意思好像是讓我個別金額和解..
不是大大所講的==
我方可以將我方的損失全部列出來,讓對方及載我方的人分攤,好比說我方總共求償30萬元,若肇事責任以7:3分攤,對方需賠我方9萬元,載我方的肇事者需賠我方21萬元。
Update 2:
我方是被載的乘客就是有權力可以跟對方及載我方的肇事者求償。
那我最終的結論應該是====
3方在同一時間和解 ??
和解金額是((先假設30萬)
>>再依肇事責任若以7:3分攤,
>>不是個別跟機車一方和解
另跟汽車一方和解
??是嗎
我女兒在100.9月份發生車禍..當時是我女兒由朋友騎機車載她,騎車行駛中,左轉時沒有二段區待轉而左轉,被對向直行車衝撞,
右腿右脛骨骨折,開刀治療後,
醫師診斷==骨頭癒合需3個月,持續治療中.. 強制險醫療部份,我們已經向<<機車一方>>強制險申請理賠了.. <<機車一方>> 我提出的理賠金額醫師診斷==骨頭癒合需3個月,持續治療中..加上精神賠償 ((先假設10萬)) <<汽車一方>>是由保險公司保險員先代為出面,保險公司保險員的說辭是,<<汽車一方>>要等事故鑑定報告出來他再出面調解..保險公司保險員有跟我索求我們所有的醫療收據影本.. 問題來了==雙方理賠金額,可以不同嗎??<<汽車一方>>((先假設20萬))<<機車一方>>((先假設10萬)) 1.. 我向<<機車一方>>索賠的金額((先假設10萬))可以再跟<<汽車一方>> ((先假設20萬))索賠嗎??2.. <<汽車一方>>是會再賠償我們醫療部份的費用嗎??3.. 還是說, <<汽車一方>>會依照肇事比例賠償這筆((先假設20萬) 包含醫療費用
請幫幫我.......
Update:
可是10.28 當天調解時候,
等汽車一方保險公司保險員離開以後,
調解先生當下問我==
我要跟機車一方提出的要求為啥 ??
我一時好納悶 @@
因為在調解之前
我一直得認為是
<<我方是跟汽機車雙方同時和解,>>
不是個別金額和解
當時他們的意思好像是讓我個別金額和解..
不是大大所講的==
我方可以將我方的損失全部列出來,讓對方及載我方的人分攤,好比說我方總共求償30萬元,若肇事責任以7:3分攤,對方需賠我方9萬元,載我方的肇事者需賠我方21萬元。
Update 2:
我方是被載的乘客就是有權力可以跟對方及載我方的肇事者求償。
那我最終的結論應該是====
3方在同一時間和解 ??
和解金額是((先假設30萬)
>>再依肇事責任若以7:3分攤,
>>不是個別跟機車一方和解
另跟汽車一方和解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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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All Comments
By Lydia
at 2011-11-04T04:56
at 2011-11-04T04:56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 祝女兒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2011-11-01 11:27:39 補充:
可是10.28 當天調解時候,
等汽車一方保險公司保險員離開以後,
調解先生當下問我==
我要跟機車一方提出的要求為啥 ??
我一時好納悶 @@
我方是被載的乘客就是有權力可以跟對方及載我方的肇事者求償。
2011-11-01 11:29:00 補充:
因為在調解之前
我一直得認為是
<<我方是跟汽機車雙方同時和解,>>
不是個別金額和解
當時他們的意思好像是讓我個別金額和解..
不是大大所講的==
我方可以將我方的損失全部列出來,讓對方及載我方的人分攤,好比說我方總共求償30萬元,若肇事責任以7:3分攤,對方需賠我方9萬元,載我方的肇事者需賠我方21萬元。
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列求償明細,看金額多少,保險公司之付幾成,剩下的就是須由載我方的肇事者賠償,那當然如果保險公司同意,可以先寫和解書,剩下的部份,等對方金額同意,在寫一份合解書。
By Wallis
at 2011-11-01T17:57
at 2011-11-01T17:57
吴凬俬
By Bennie
at 2011-11-04T00:49
at 2011-11-04T00:49
民法第一八五條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因此,債權人得僅向連帶債務人之一人,請求全部之給付,連帶債務人之一人不得主張其僅須就過失比例負責,雖然有其內部應分擔金額比例的關係,但債權人向其中一人請求全部之給付時,債務人仍不得拒絕,僅得依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其應負擔之部分。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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