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糾紛問題(保險公司問題) - 工作
By Mason
at 2010-05-19T00:00
at 2010-05-1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由發生:4個月前,我上班的途中跟一台大型休旅車相撞,
原因是,綠燈的時候(並無機車道),我跟他同時起動
一樣的速度,忽然加快速度,沒打方向燈右轉入巷口(因為他家在巷子裡)
我從後方來不及煞車撞到他右側保險桿,同時我的胸口撞到機車儀表(有昏
迷),後來送醫,醫院診斷,胸口挫傷,後頸椎第二節突出。
因為胸口疼痛無法起身,休息大約兩個月(醫生建議休養,因為我工作是高
勞力)
要和解時,對方保險員要求我帶傷單證明.薪資證明過去
表如下:
醫藥費:14000元(連同吃中藥)
薪資:一天1600 *2個月(因為我是做腳底按摩,無正確匯款單,但有
薪資袋和店章)
其他我沒要求
後來對方保險員,無法認同我出的價錢
他告訴我醫藥費他會負擔,但是薪資部分我無法提出證明
所以只能以最低的一個月17250元賠償,看我願不願意接受
(還跟我說曾經有做"土水"的人也是這樣理賠給對方的)
當然和解沒成功。
第二次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對方,請他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對方答應會去申請,可是一直沒消息,過幾天後,我自己去問
結果對方沒去申請,我才填表單申請。
和解當天,對方價錢還是很硬,而且只有保險員到,本人並沒有到場
而且說沒兩句,保險公司的人就說,那走法院吧
請問是我要求的金額太過分嗎?或者咬死我沒薪資證明呢?
Update:
還有我這樣是否屬於追撞呢?這種情形是否是因為沒有保持行車距離呢(一起行走,對方忽然轉彎)?
Update 2:
謝謝您的回答,受益良多
1.繼然是醫生建議的,那是否有註明在診斷證明書上呢?
答:
是的,有診斷證明,可是保險員說,建議休養不算數(要有明確的名詞,例如該名
病患不能勞動之類的,要醫生擔保)
2.像你說的薪資袋,上面有寫幾月份薪資,金額多少嗎?
答:
關於薪資部分,我準備了三個月(三份)
金額在四萬左右,我也請他如果要確認的話,可以去找同行或者我們公司確認
但是他的回答是,他沒有權力去確認,所以我很疑惑,誰才有能力
3.那就17280,但是我方在另外要求精神賠償,來拉回薪資的部份,這樣說你懂嗎?
答:
是的,我了解,謝謝您
原因是,綠燈的時候(並無機車道),我跟他同時起動
一樣的速度,忽然加快速度,沒打方向燈右轉入巷口(因為他家在巷子裡)
我從後方來不及煞車撞到他右側保險桿,同時我的胸口撞到機車儀表(有昏
迷),後來送醫,醫院診斷,胸口挫傷,後頸椎第二節突出。
因為胸口疼痛無法起身,休息大約兩個月(醫生建議休養,因為我工作是高
勞力)
要和解時,對方保險員要求我帶傷單證明.薪資證明過去
表如下:
醫藥費:14000元(連同吃中藥)
薪資:一天1600 *2個月(因為我是做腳底按摩,無正確匯款單,但有
薪資袋和店章)
其他我沒要求
後來對方保險員,無法認同我出的價錢
他告訴我醫藥費他會負擔,但是薪資部分我無法提出證明
所以只能以最低的一個月17250元賠償,看我願不願意接受
(還跟我說曾經有做"土水"的人也是這樣理賠給對方的)
當然和解沒成功。
第二次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對方,請他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對方答應會去申請,可是一直沒消息,過幾天後,我自己去問
結果對方沒去申請,我才填表單申請。
和解當天,對方價錢還是很硬,而且只有保險員到,本人並沒有到場
而且說沒兩句,保險公司的人就說,那走法院吧
請問是我要求的金額太過分嗎?或者咬死我沒薪資證明呢?
Update:
還有我這樣是否屬於追撞呢?這種情形是否是因為沒有保持行車距離呢(一起行走,對方忽然轉彎)?
Update 2:
謝謝您的回答,受益良多
1.繼然是醫生建議的,那是否有註明在診斷證明書上呢?
答:
是的,有診斷證明,可是保險員說,建議休養不算數(要有明確的名詞,例如該名
病患不能勞動之類的,要醫生擔保)
2.像你說的薪資袋,上面有寫幾月份薪資,金額多少嗎?
答:
關於薪資部分,我準備了三個月(三份)
金額在四萬左右,我也請他如果要確認的話,可以去找同行或者我們公司確認
但是他的回答是,他沒有權力去確認,所以我很疑惑,誰才有能力
3.那就17280,但是我方在另外要求精神賠償,來拉回薪資的部份,這樣說你懂嗎?
答:
是的,我了解,謝謝您
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10-05-22T21:01
at 2010-05-22T21:01
依你所述,轉彎車應讓直行車,所以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煞車不及撞上可能會有肇事次因。
建議你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休息大約兩個月(醫生建議休養,因為我工作是高勞力)
繼然是醫生建議的,那是否有註明在診斷證明書上呢?
這是向對方求償的依據。
其他我沒要求
我方還可要求~~~
一、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 健保醫療費
2. 急救費用
3. 合理交通費
4. 看護費用
5. 殘廢給付
二、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
1. 看護費用
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3. 後續醫療費
4. 精神賠償
5. 財產損失
6. 其他損失
那走法院吧
上法院對對方不見得有利,對方理賠員擅自決定,可能讓對方吃上刑責。
對方在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
民事上需負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
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請問是我要求的金額太過分嗎?
基本上我方要求的醫藥費強制險都可理賠,我方只有要求薪資的部份,其他都沒有,如:後續的醫療費用、財物損失、精神賠償,這樣會過份嗎?
或者咬死我沒薪資證明呢?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像你說的薪資袋,上面有寫幾月份薪資,金額多少嗎?
有的話,其實就可以了!
像你現在遇到理賠人員的刁難,只願意用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不是17250喔!),
好,那就17280,但是我方在另外要求精神賠償,來拉回薪資的部份,這樣說你懂嗎?
有不懂的在問我,祝你順利 加油~!!
By Jack
at 2010-05-23T16:56
at 2010-05-23T16:56
但是即使收據與請求賠償金額差距太大時
基本上保險公司無法理賠之超額部分一般會由當事人自己賠償
目前依您的情形看來 對方應該都推給保險公司
所以如後續無法協調 建議先提起告訴避免時效問題
一般轉彎車本身就應禮讓直行車
是否有追撞 基本上要看鑑定後之報告方使得知肇事比例
只是 看您所述 對方應該是肇事主因 故如我方有肇責筆筆力還是比較低!
以上供您參考 如尚有疑問歡迎來信
By Emily
at 2010-05-22T15:33
at 2010-05-22T15:33
先上我部落格參考處理流程...
有疑問再留言或直接跟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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