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者(他方)欲和解但我方擔憂車禍後遺症 - 工作
By Ethan
at 2012-02-08T00:00
at 2012-02-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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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汽車被客運遊覽車追撞, 醫院驗傷後發現有脊椎錯位. 目前對方客運公司的保險代表與和解, 但只願意賠償醫院的醫藥費, 及業務損失. 由於車禍發生在過年前, 過年期間本來就是假日所以無法提及業務損失, 我方也擔心脊椎錯位後的後遺症可能在一段時間之後才會顯現, 因而擔心和解後對方會對往後的後遺症完全卸責, 想請問最好的解決方法:
1. 和解但是提精神撫慰金 (一定要經過法院才能提精神撫慰金嗎?)
2. 和解書中加註一條若日後有脊椎錯位後遺症不在和解此限
3. 觀察我方身體狀態至刑法追訴期(半年)或是民法追訴期(兩年)之前在和解
謝謝
1. 和解但是提精神撫慰金 (一定要經過法院才能提精神撫慰金嗎?)
2. 和解書中加註一條若日後有脊椎錯位後遺症不在和解此限
3. 觀察我方身體狀態至刑法追訴期(半年)或是民法追訴期(兩年)之前在和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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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2-02-12T01:51
at 2012-02-12T01:51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版大文中提及
『我方汽車被客運遊覽車追撞』
若確實如此,
那麼對方原則上都會是主因甚至是全部肇事責任居多,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底下先假設為對方為全部肇事責任來為你說明!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我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就可知道我方應求償多少,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參、回覆你的問題
1.和解但是提精神撫慰金 (一定要經過法院才能提精神撫慰金嗎?)
答:參考筆者在第貳點所陳述即可知道,
精神慰撫金本來就可以要求,
只是金額多寡在未進入訴訟由法官判定前絕對不會有確定金額喔!
但..一般在和解談判時還是會先概抓一金額來處理居多
(以總損失金額之3~5成為主)。
2.和解書中加註一條若日後有脊椎錯位後遺症不在和解此限?
答:這部分不大可能,
既然雙方有意願和解,
當然得一次性解決,
所以如果版大對於我方後續可能有後遺症的問題非常在一,
那麼我方就不該在此時與對方達成和解,
應在我方傷勢穩定後再說為佳!
不然就得將可能發生的後遺症概算計入和解金額中。
3.觀察我方身體狀態至刑法追訴期(半年)或是民法追訴期(兩年)之前在和解??
答:原則上這樣對我方較為有利,
若擔心我方在刑事告訴期限前仍不確定狀況是否穩定的話,
我方應該再到其前就先提告過失傷害,
若有達成和解,
我方在行撤回告訴即可。
底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 )
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限已付出,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上限兩萬元)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伍、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By Odelette
at 2012-02-10T11:18
at 2012-02-10T11:18
以免在網路上東拼西湊資料不完全,造成權益受損。
請參考以下網址,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c3880.com.tw/
By Agnes
at 2012-02-08T10:09
at 2012-02-08T10:09
時間 看個人體質而定
練武體質 5~7年會並發骨刺
一般約3~5年
併發厚 無法從事粗重又無法領殘障手冊
確比殘障者難討生活
By Todd Johnson
at 2012-02-12T11:27
at 2012-02-12T11:27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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