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肇事者,據警方解釋事故責任在我,理應負責賠償受害者;這部分我沒有異議。對方腳踝扭傷送醫,尚不確定是否有骨骼問題。
這個案子有請交通隊處理,也製作筆錄,事發當天兩造協議經調解委員會和解,因此也送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了,目前在等待通知。
我的問題:
1.車禍進入調解委員會時,應該由我親自出面,還是委請理賠專員出面,還是兩人一起出面?何者妥當?利害關係如何?
2.如果我獨自出面,該如何判斷對方的求償金額是否合理?
3.如果在對方所有醫療,修繕費用完結之前即被通知調解時,該怎麼辦?
4.如果在調解之前,對方即和保險公司議定理賠金額,那在調解時是否還可以主張其他費用的賠償,如精神損失、無法工作損失等等?
5.精神損失、無法工作損失等,保險公司的強制險會理賠嗎?
6.調解成立之後,對方還能夠對我追訴刑責嗎?
謝謝您的解答!
Update:
有更詳細一點的回答嗎?
這個案子有請交通隊處理,也製作筆錄,事發當天兩造協議經調解委員會和解,因此也送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了,目前在等待通知。
我的問題:
1.車禍進入調解委員會時,應該由我親自出面,還是委請理賠專員出面,還是兩人一起出面?何者妥當?利害關係如何?
2.如果我獨自出面,該如何判斷對方的求償金額是否合理?
3.如果在對方所有醫療,修繕費用完結之前即被通知調解時,該怎麼辦?
4.如果在調解之前,對方即和保險公司議定理賠金額,那在調解時是否還可以主張其他費用的賠償,如精神損失、無法工作損失等等?
5.精神損失、無法工作損失等,保險公司的強制險會理賠嗎?
6.調解成立之後,對方還能夠對我追訴刑責嗎?
謝謝您的解答!
Update:
有更詳細一點的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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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17:04:52 補充:
還有什麼問題或者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再提出來
我會為你解答!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