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車禍後能向對方要求哪些賠償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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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因路間超車撞上了從右邊要過馬路騎自行車的我和我同學
導致我鼻樑和頸椎骨折 手臂因撞上擋風玻璃被玻璃刺出撕裂傷
背 肩 膝蓋 腿 頭皮擦傷 肺出血 住院觀察 我同學比我更嚴重
請問我可以向對方請求哪些相關賠償 和他有什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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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1-05-20
對方因路間超車撞上了從右邊要過馬路騎自行車的我和我同學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導致我鼻樑和頸椎骨折 傷勢不輕,且須注意是否有後遺症的情形,建議持續回診治療及復健。 手臂因撞上擋風玻璃被玻璃刺出撕裂傷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背 肩 膝蓋 腿 頭皮擦傷 肺出血 住院觀察 我同學比我更嚴重
請問我可以向對方請求哪些相關賠償 醫療費用可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和他有什麼法律責任? 對方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之責。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5-18
你可以請求肇事者之損害賠償範圍如下
1.醫藥費(自負額部分)
2.住院之病房費。
3.精神慰撫金
4.自行車修理費。
5.如果遺有後遺症,可視情況請求勞動能力減少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