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賠償問題~急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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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是上個月6號發生車禍,
我是被載的後座乘客,對方逆向撞過來的,
我是一位鋼琴教師,
車禍發生後,右腳骨折,石膏上了一個月,
現在雖然拆了石膏,但是還是無法單獨站立,
也因為傷在右腳,也怕以後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踩踏板彈琴,
也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跑,
已經二個月沒辦法工作,只能躺著,
剛被通知21號要調解,
我想請問一下,
我要怎麼跟對方談賠償的問題,
還有因為我是教音樂的,沒有所謂的薪資證明,那該怎麼說工作損失呢,
因為對方超沒誠意,完全沒在關心我的狀況,也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的,很怕他說我沒薪資證明而硬拗不賠,因為他說只賠有收據,有醫生證明的東西而已,只用機車強制險賠而已…
唉我該怎麼辦呢…

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05-17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1.若依照你文中所述,
對方:逆向行駛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目前沒有發現任何違規因素
所以對方應負起相關責任。
2.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故對方要面對會有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下面分別來為你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2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對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b.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對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若無相關證明,那我方亦可用最低薪資來做要求。
c.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d.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e.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及購買收據)
f.預估後續醫療費用,一般會以目前醫療費用之1/3~1/2
g.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強制險中可申請每日1200元最多30日之賠償)
(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超過每日1200元之部分及超過30天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5-16
直接提告吧
因為只有強制險
看單據賠償
永遠是不夠的
Joe avatarJoe2009-05-18
妳個人有保險嗎?看來應該是沒有若有妳應該也不必太擔心
到調委會會發生什麼狀況很難說若調解不成就上法院妳有寫狀子的經驗嗎?建議妳若要省錢一點就打電話給法扶問一下若妳負擔的起不滿意調解內容就準備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