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刑事與民事-急 - 工作
By Wallis
at 2013-02-07T00:00
at 2013-02-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閃黃燈路口要右轉,在右轉時有打方向燈也減數,當時我後方騎士要直行撞到我右方排器管,我當時有穩住沒跌倒,但對方跌倒了,在當下我走掉,後面計程車叫我回去,警察來時我已在現場,這樣有刑事責任嗎。現雙方都有移動現場,也沒監視器。
在做筆錄沒記我是肇事逃意,如果對方告我刑事上的肇事逃意,這樣成立嗎。
對方只是腳紉帶發炎,手扭傷,在調節委員會上要我付她27萬,什麼醫療現在與末來,交通費一年計程車的,工作點點點,還有請律師錢也要我付。
後方撞我是對方保持沒有安全距離,只是我沒跌倒而已,那我有責任嗎,對方完全不認為有錯,
對方要告我刑事與民事,如果上法院我會勝算嗎,請幫我,我該怎麼做
在做筆錄沒記我是肇事逃意,如果對方告我刑事上的肇事逃意,這樣成立嗎。
對方只是腳紉帶發炎,手扭傷,在調節委員會上要我付她27萬,什麼醫療現在與末來,交通費一年計程車的,工作點點點,還有請律師錢也要我付。
後方撞我是對方保持沒有安全距離,只是我沒跌倒而已,那我有責任嗎,對方完全不認為有錯,
對方要告我刑事與民事,如果上法院我會勝算嗎,請幫我,我該怎麼做
All Comments
By Blanche
at 2013-02-07T03:40
at 2013-02-07T03:40
By Ula
at 2013-02-07T10:19
at 2013-02-07T10:19
如果對方告你肇事逃意這樣就不成立
至於民事的話,他再怎麼告也頂多和解,因為刑事不成立
By Robert
at 2013-02-09T07:14
at 2013-02-09T07:14
如果已經完全在車道右側
相同車道相同方向,後車主因
如果在車道左側往右轉,被後車撞,可能變成轉彎車未讓車主因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可能
肇事逃逸,你難以全身而退
或者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在引導民事賠償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Sandy
at 2013-02-07T22:11
at 2013-02-07T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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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13-02-07T05:21
at 2013-02-07T05:21
2. 腳紉帶發炎,手扭傷 這很好解決,請他開立公立醫院證明,並詳述腳紉帶發炎,手扭傷會造成日後怎樣的損害
3. 刑事部份:你有打方向燈,也減速,已經做到機車駕駛人之義務,而它撞到你,你應該可以主張無故意過失,但肇事逃逸部分是成立的
4. 民事部份:如第二點,請求賠償
By Gary
at 2013-02-09T10:14
at 2013-02-09T10:14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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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有上百位律師
而且已經有超過上萬人次在上面問過
很多律師很熱心助人
可以去試試看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By Megan
at 2013-02-10T05:06
at 2013-02-10T05:06
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他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依刑法第287條 過失傷害罪皆為告訴乃論之罪,故必須向警察機關或檢察機關提出告訴,行為始受追訴。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
對方如果提告屆時交給法院審理吧
出庭時你只要誠懇據實陳述即可
有需要法律服務請點汪洋海進入部落格留言板留言
2013-02-08 08:16:29 補充: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 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非財產上損害之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沒有一定的標準,全憑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程度,認為想求償多少就會要求多少
賠償來自於雙方 車禍肇責比例
因為你有肇事逃逸之虞 所以在法律上對您比較不利
再再建議你與對方達成和解為上上策 以免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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