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和過失傷人 - 醫生
By Liam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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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0年2月22日在彰化金馬路....真行的机車後方.來撞我也是机車,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對方(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距離。我和我女友(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我駕駛受傷右鎖骨粉碎性骨折 女友四月二十日發現脊椎受傷和右側髖部挫傷。兩種都需要開刀,現在在找醫生。我要求二個月的薪水,和下次開刀一個月的薪水机車休理,一個月的看護費。出院自行換藥費用, 精神賠償。女友也差不多這個要求。這樣子四十萬不知到合不合理。如果不何理,告對方可以照二個過失傷害嗎,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我們勝訴大不大,我在醫院有來看一次到今前幾天我之前有送調解和強制儉。他打給我說他有收到這兩個信件,不然他以為撞到人就沒有事情。jjjjj
Update:
本件為急件我五月二日要去調解
Update 2:
謝謝你..
因女友強制儉..要開診斷證明才會回彰化基督教..回門診醫生又在次照一下x光,發現右側髖部挫傷,以為是那裡發現病痛沒有照腰。女友過沒有多久又去鹿港秀傳照腰部,又追綜到腰有受傷,這樣子我叫他去找醫生開立證明。看了三、四個醫生都說不同樣的話語,
Update:
本件為急件我五月二日要去調解
Update 2:
謝謝你..
因女友強制儉..要開診斷證明才會回彰化基督教..回門診醫生又在次照一下x光,發現右側髖部挫傷,以為是那裡發現病痛沒有照腰。女友過沒有多久又去鹿港秀傳照腰部,又追綜到腰有受傷,這樣子我叫他去找醫生開立證明。看了三、四個醫生都說不同樣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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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All Comments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04-28T19:09
at 2011-04-28T19:09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 車禍案件涉及之責任有刑事 及民事 兩部分
為了讓你更清楚自己的權益
筆者將先回覆刑事部份 再回覆民事求償部分!!
2.依文中所述
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應為
對方車 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保持安全距離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對方應負起我方所有損失
3.再依文中所述
{ 我駕駛受傷右鎖骨粉碎性骨折 女友四月二十日 發現脊椎受傷和右側髖部挫傷}
我方駕駛人確實因本事故造成傷害!!
但是!! 女友傷勢部分 因事故發生後2個月才發現有受傷!!這個部分我方需自行證明因果關係!!
若雙方無法順利達成和解
且確認女友傷勢確實因本事故引起
我方駕駛人及女友可直接到警局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刑法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4.說完刑事部份
筆者再針對民事求償部份回覆如下!!!
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因字數限制 !! 筆者不多做說明!!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
5.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因筆者並未看到我方相關醫療單據及醫生診斷書內容
筆者無法研判40萬是否合理!!醫生是否有提及我方需修養之日數?我方實際薪資?車損費用?.........
建議我方可依下表自行計算我方之損失金額!!!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f. 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
g.精神賠償
建議我方目前可先申請調解委員會之調解!!
求償之時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6.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之!!
By Emily
at 2011-04-28T19:21
at 2011-04-28T19:21
若已經向對方提出刑事訴訟 過失傷害:再看看對方車主是否同一人肇事者是否沒駕照.若車子是他人肇事者又沒駕照,刑事官司要打.刑事附帶民事也要同時打要求:車主與肇事者連帶賠償,你要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打這場官司",幫你寫狀紙"呈報狀與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詳細要求理賠項目金額"
法務部有參考訴訟格式狀紙輔導與下載.
先申請調解.你的理賠計算太少了.二人要分開計算才有利
光受傷部位要休養很久還有後遺症.
上法院會再打折60-70%賠償
當車禍發生時 要如何理賠呢?(1) 當車禍發生時 要如何理賠呢?(2)
(依醫生證明需治療無法勞動"居家照顧"與復健期憑估多久再薪資賠償提出薪資證明請顧主開立或依勞基法薪資計算.精神賠償另外加最高20萬元)
社會福利:市公所縣府二項"醫療急難救助"
強制險:報案證明與車禍照片傷者照片交通隊去下載用mp3儲存洗照也可做日後訴訟之用,(對方的產險自己去辦若有第三人意外險可賠的更多):先依醫生證明需治療無法勞動先開出"居家照顧"30天/1日賠2200元,其它醫療住院門診回診實支實付期間共2年內都理賠.
看護人寫家屬附身分證影本表格自己印-
看護費用證明書 茲因受害人 於民國 年 月 日發生交通事故, 在 醫院 診療後 ,因傷勢需特別護理及看護,由本人擔任看護工作,看護天數共計: 天, 看護費用共計新台幣:2.200 /每日.特此證明 證明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證明人身份證明文件:
車禍後續理賠 如何簡單有效?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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