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這樣合理嗎? - 醫生
By Bethany
at 2011-08-29T00:00
at 2011-08-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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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8月初騎一台650CC的重型機車,不小心與對方發生擦撞<我直行車,對方轉彎車>造成我左手軸骨頭裂開,對方擦傷,醫生開診斷證明書寫須在家休養一個月,但小弟是做模具的,現在已經快一個月了,我的手還是沒辦法自由活動<就等於沒辦法上班>可以請醫生在加開幾個月嗎?<手還是很痛>小弟的重型機車今年3月才牽<市價40萬>光修理就要23萬,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財損只有10萬,超過10萬的部分當事人跟我哭窮,我心想以雙方都不要出道自己的錢為目的,那就以精神求償去向當事人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以嗎?我想申請50萬合理嗎?因為修車還剩13萬,加上我月薪大概5萬左右,如果2個月沒上班也要10萬了,加上我是公司的課長,幾乎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我在處理,每天公司的電話還有客戶給我的壓力<進度趕不出來>幾乎讓我喘不過氣,還有後續療養復健的問題,50萬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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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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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1-08-31T11:40
at 2011-08-31T11:40
第三責任險 體傷死亡理賠範圍及方式
(只理賠超過強制險的理賠範外,超額的保份),需知對方保額才能知道理賠上限。 一、急救或護送費用:緊急救治或護送傷亡者,所必需之實際費用。二、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院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由主治醫師簽證。關於醫療費用單據,倘傷者係於私立醫院就醫者,應請院方就治療之經過將手術費、藥品費、住院費、檢查費等分項開列清單,貴重藥品應加註藥品名稱、廠牌及數量、單價始准核銷。三、交通費用:受傷者在治療期間來往醫院所必需之實際交通費用為限。四、看護費用:傷情嚴重確實必要者為限,但僱用特別護士時,須有主治醫師認為必要之書面證明。五、診斷書、證明書費用:診斷書須由合格醫師所開立,並儘量要求醫師在診斷書上填寫該治療期間需否住院,住院日數以及療養方法與時間並作詳確之估計。六、喪葬費用及精神慰藉金:參照被害者之工作收入、受扶養之遺屬人數、生活程度及當地習慣等給付合理金額。七、自療費用:得視受傷情形,病癒程度,並參照已支用之醫藥費及醫師診斷書所註之應繼續治療時間,給予必需之自療費用。八、其他體傷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
第三責任險財損理賠範圍及方式(對方保額10萬,所以最多只能申請10萬)一、運費:搬運第三人財物損壞所必需之實際費用。二、修復費用:修復第三人財物所需費用。但以該第三人受損財物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準。三、補償費用:第三人之寵物、衣服、家畜、紀念品等因遭受損害,無法修理或恢復原狀得按實際損失協議理賠之。四、其他財損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 (強制險):
(一)收據金額實支實付
(二 接送費用: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
交通費用。(需有收據)
(三)看護費用:指受害人於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自己家人看護也可申請,重點在要有醫生證明需要人看護。
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
一、自行負擔之病房費差額: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接受住院治療期間支付之病房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為限。
二、膳食費:指前款在醫療院所住院期間之膳食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為限。
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六、其他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 )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
By Megan
at 2011-09-01T10:43
at 2011-09-01T10:43
提出是你的權利
開與不開是醫生的權利
良好的醫病關係,你自己爭取看看
小弟的重型機車今年3月才牽<市價40萬>光修理就要23萬,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財損只有10萬,超過10萬的部分當事人跟我哭窮,我心想以雙方都不要出道自己的錢為目的,那就以精神求償去向當事人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以嗎?
可以
但是保險公司一定裝死
或者跟對方說你獅子大開口
保險無法給付,要當事人自己掏錢
我想申請50萬合理嗎?
提出是你的權利
因為修車還剩13萬,加上我月薪大概5萬左右,如果2個月沒上班也要10萬了,加上我是公司的課長,幾乎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我在處理,每天公司的電話還有客戶給我的壓力<進度趕不出來>幾乎讓我喘不過氣,還有後續療養復健的問題,50萬合理嗎?
你可以提出
看對方保險公司如何處理,再來研擬對策
=
提告訴訟 [ 過失傷害 ] ,取得判決書
或許是一條途徑
但是可能曠日廢時,可能超過兩年才能拿到錢
過失傷害如果成立,對方可能會有一萬到九萬得易科罰金
或者其他處置
對方會被你搞得裡外不是人,焦頭爛額
=
=和解之參與
被保險人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時,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
認、和解或賠償,未經本公司參與者,本公司不受拘束。但經被保險人通知而本公司無正
當理由拒絕或遲延參與者,不在此限。
直接請求權
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確定時,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其應得之比
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其金額之認定,依下列規定:
一、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損害賠償金額,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二、經當事人雙方於訴訟上或訴訟外以書面達成和解,並經本公司同意者。
三、當事人雙方依鄉鎮市調解條例達成調解,經該管法院核定,並經本公司同意者。
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被保險人,有破產、清算或死亡、失蹤等情事者,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仍得依前項規定,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其應得之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有的條款有判決書,有的沒有
改用 [ 依法賠償 ] 來打迷糊仗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Emily
at 2011-08-30T05:06
at 2011-08-30T05:06
所以你再回去請醫生開立須休養的診斷書是一定沒問題的
求償50萬是否合理?
若依你所述的情形是合理的
別擔心
後續若有任何車禍相關問題
可請直接來電詢問
By Todd Johnson
at 2011-08-31T17:07
at 2011-08-31T17:07
若傷勢未達到失能的程度,保險公司精神賠償通常不可能賠得這麼多
建議從別的方面著手,例如跟醫生溝通看看,把休養的期間延長
或者是就不足的部份,由對方當事人分期付款來賠償。
供你參考
如有車禍處理、理賠等相關問題
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By Christine
at 2011-08-31T01:46
at 2011-08-31T01:46
1.強制險部份是不看雙方肇責,所以醫療部份該請多少就多少
2.第三人責任險有財損跟體傷
財損:看雙方肇責,如果是37比例你3他7,
他要賠你是23萬x0.7=16.1萬
對方若損失5萬,你要賠他0.9萬
如果你完全無肇責,那他就全賠,你不用賠,依此類推
工作因傷薪水損失,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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