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發問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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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11-05-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發生經過:我妹妹在中正橋上往永和方向,被計程車從後面擦撞,當下有送醫院並且在醫院有談和解,(和解金為六千元)
PART1:那名司機說給它兩天讓它處理,可是兩天後他卻開始賴帳,並且說不賠,並且說:他們公司說叫我們去申請初判表,申請出來是她的責任他才要賠,我因為這件事情,有致電給這位司機,它不但跟我亂扯,大小聲,還說是我妹妹從後面撞他的,還說因為在醫院我們人太多,它會怕所以必須先說好,事後再反悔....
(基於他這樣的講法,所以我幫我妹妹去申請了初判表)
PART2:事隔45天(初判表申請時間),表單下來了,我於拿到初判表的隔天,致電給司機,告知他 初判表申請下來了,是否能排個時間出來談談和解的事情,(( 司機的回答:我現在做工地很忙,沒有時間, 我答:沒關係,我等你一個禮拜,等你喬好時間後,再致電給我, 司機答:好啦好啦
事隔一個禮拜,我妹妹再度致電給這位司機,並且詢問說,一個禮拜了,請問你有排時間要出來和解嗎??
司機回答:沒有,我不要,你叫警察來找我阿
於是當天便聯絡承辦警員,申請調解會
從發生車禍一直到申請調解會這段時間,我妹妹因為車禍,有輕微腦震盪,並且有一些後遺症,而且原有的工作也因車禍關係被開除了,但是此位司機連主動打通電話來都沒有
PART3:調解會當天,我陪我妹妹一起跟司機談,我準備了全部的醫療證明,車禍初步研判表,以及我的賠償金額明細,(開價五萬和解金)
當天和解的過程,他都一直在瞎掰亂講,說甚麼他很有誠意要解決,但是只要賠一萬元,剩下的賠不出來,從頭到尾都是一負擺爛的樣子,我說要讓他分期,他說五萬要分一年,一直都處於這種狀況下僵持很久,於是調解委員就說:你打個電話看看親朋好友能不能幫幫忙,(此時已經調解約兩個多小時了)
電話打完後,甚麼都不講就直接說我的所有証明單據可以給它影印嗎??
然後調解委員就問他不講一下要如何賠償嗎??
**上回答說,我不跟你談了,你直接去告我好了
於是和解失敗
問題如下:
Q1:基於他這樣反反覆覆的一直耍我們,上法庭時,調解金將調成30萬
所有証明單據,以及醫療費用,賠償證明,都附上可以要求到這個價錢嗎??
因為我妹妹,現在無法專注於一樣事情超過30分鐘,
想說要求高一點能保障他以後的生活
Q2:如果法官真的判賠這個金額,而這位司機還是一樣擺爛一直說賠不出來,
沒有那麼多錢,那它就真的不用賠嗎??
Q3:如果他真的賠不出來會被關嗎??
Q4:那被關出來以後,就不用賠了嗎??
Q5:我剛如何做,才能多少保障到一點我妹妹以後的權利??

Update:
智多星你好
我要求的賠償都有依據也有相關證明
只是她這樣一直擺爛,裝傻,無所謂
讓我看的非常不是滋味,而我對這方面又非常的不懂
我已經有去警察局,告知承辦警員,刑事連同民事一起提告了
我想了解的是
雖然不是喊價的方式來開價
除了有証明的依據以外
精神賠償部分我該如何了解??
這部分的情形,我該以何種方式去要求對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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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1-05-04T01:44
智多星回答你~
問題如下:
Q1:基於他這樣反反覆覆的一直耍我們,上法庭時,調解金將調成30萬
所有証明單據,以及醫療費用,賠償證明,都附上可以要求到這個價錢嗎??
因為我妹妹,現在無法專注於一樣事情超過30分鐘,
想說要求高一點能保障他以後的生活
求償的金額不是用喊價的方式而是要有依據及相關證明發生交通事故得求償的項目列出來,供你參考: 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Q2:如果法官真的判賠這個金額,而這位司機還是一樣擺爛一直說賠不出來,
沒有那麼多錢,那它就真的不用賠嗎??
戶頭沒有錢也沒有財產就算要強制執行也沒有標的頂多只能強制扣他未來的每月薪資三分之一ㄟㄟ強制險ㄧㄢㄠ
Q3:如果他真的賠不出來會被關嗎??
不會,賠錢是民事責任被關則是刑事責任除非他刑事被判處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繳不出來才可能入監服刑ㄝ隻ㄥㄧ致
Q4:那被關出來以後,就不用賠了嗎??
不對如上所述,賠錢是民事責任、被關是刑事責任被關出來以後民事責任並不因此免除
Q5:我剛如何做,才能多少保障到一點我妹妹以後的權利?? 對方會有民刑事上的責任:刑事上會有業務過失傷害的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上需負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 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如果雙方到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 向承辦員警提告的時候,須帶診斷證明書及登記聯單等資料。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建議可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等對方被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向對方求償。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你順利 加油~!!
2011-05-11 09:20:02 補充:
要求精神賠償的依據是民法第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精神賠償沒有一定的標準,你要自己評估
你可以評估自己除了收據的損失之外,對方還要出多少錢你會願意跟他和解
那你就開多少錢去跟他談。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1-05-07T00:00
推薦您這個網址有專業律師團隊免費回答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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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1-05-04T08:20
已經有二位專家分別提出回答及意見了而我這個半桶水就用經驗來發表意見對方為職業駕駛其實你就直接調解不成立並向醫院申請甲種驗傷單並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到時就是對方巴著你要求和解而不是你巴著對方和解這就是意見裡鄧老師說你們處理方式太軟的原因因為職業駕駛人若有業務過失傷害前科的話其損失可不是花個幾萬塊就可解決的
別讓自己的權益因無知而放棄
事發日起六個月內都可提出傷害訴訟
看到我的回答...就去醫院申請驗傷單
並去原處理單位提出傷害告訴並製作筆錄吧
如果想更了解其中詳情
寄信給我..我再更詳細告訴你當時我是怎麼做的
讓這種反覆的人自己來求我和解!!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1-05-05T09:16
對方為職業駕駛
業務過失傷害如易科罰金就不只五萬了
你們處理的方式太軟了
且計程車駕駛大多自認經驗豐富...
其實...不予置評
來電我教你處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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