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鑑定下來了想請教關於理賠和法律及勞保問題<贈20點> - 工作
By Ophelia
at 2009-05-18T00:00
at 2009-05-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4月初發生了車禍。1個月後我去申請了"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在分析表上對方肇事主因2點 1未達交岔路口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項>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而我在上面則是沒有肇事原因
車禍後 我受傷為1頭部外傷2右側鎖骨骨折3右臉裂傷9公分 (以上三點是經為醫師開診斷書) 我住院了三天(雙人房)骨科醫師開宜休養六週 3個月內不能提重物 整形外科醫師開宜休養2週 對方是還蠻有誠意的有不斷的打來關心 但是我的右側肩部的鎖骨斷了 離位有1公分 而且額頭上九公分的不規則撕裂傷痕更是完全沒在頭髮可以擋到的地方(頭髮之下到眉毛之上)其實真的造成了我生活上許多的困擾 一開始連自己想起身都沒辦法 洗澡上廁所都還需要家人的幫忙 而額頭的撕裂傷及背著八字繃帶更是造成了我不敢外出。只要稍一出門我總是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怕別人給我當怪物 而有時父親騎車帶至公司 發現只要被載都有一種恐懼感 尤其是別人從旁邊突然騎車出現 (而且震動時右肩很痛)
而我目前轉到台大醫院去看診 整形外科醫生叫我每個月都去打一次疤痕軟化劑 說若要重新割除重縫需要半年才可以 而我請醫師開診斷證明 他則是說因為每個人體質不一樣 他不知道我療程大約要多久不知道如何開 而且醫生也告知 就算動手術 還是一樣會有一條疤痕不可能完全好。
而骨科醫師則是告知我一個多月了 我骨頭卻長的不是很理想.可能於六月中旬要在照一次X光 若還是如此就要開刀。而對方除了打來關心外也不斷的尋問何時方便和解。我也答應了對方說等到骨科確定我是否要開刀後 就跟對方談和解事宜.然後因為對方的態度 所以我並不想獅子大開口而只想要拿到合理的賠償金額 但別人說保險部份只會照有單據的賠償 可是像我的右肩鎖骨.醫生都只主囑只能靜靜在家中休養 沒有任何的療程 那這樣 我的右肩不是就只值個1.2萬?而像我撕裂傷的部份打個軟化劑有健保給付 一次不用500元 但是因為我傷口很長 醫生必需要一針一針的打..那個痛真的是刻骨銘心 而到現在應該要求的精神賠償費 我心裡都還沒有一個底 希望有這方面專業的人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以及有那些費用是可以求償的。
而我還有以下幾個重點問題想知道
1.我公司有幫我保勞保.但因為我剛退伍1個月而已 所以勞保才剛保 不知道有沒有差別 然而 我有看這勞保殘障標準表 http://iamshiautz.myweb.hinet.net/fourth.htm 發現這裡面第56.57項跟我有關 其中第57項顏面有超過5公分以上傷痕 則可以申請第10級殘障 但我不懂他前一項寫的"勞保 220日 跟 強制險 28萬"是什麼意思 尤其是"強制險28萬"像我這個樣子可以申請嗎?有什麼規定跟如何申請呢?而第56項鎖骨部份 我不太懂他的定義 不知道我這樣是否可以申請?
2.像我現在公假中 公司有發給我薪水 但是比原先少了5.6千的駕駛津貼 (小弟我原本工作是在外面跑的) 這樣 我可以跟對方或他的保險公司要求這筆錢嗎?需要什麼東西?
3.而我原本的公司在家中附近 而受傷後公司可能會調我去離家較遠的總公司做文書 但我這樣不能騎車 若我坐計程車上下班 對方保險公司也需要給付嗎?而這樣子工作時 我會比原先在外面跑的薪水少5.6千元 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4.能好好的和解誰都不願意上法院 但若最後鬧上了法院 對方肇事的第2項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我查過這條是致人"重傷"的 這樣的話對方的刑責是否變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呢?這樣子若照之前案例大概對方若易科罰金大約是多少錢?(輕傷我看大家都說大約是九萬元)
5.我有朋友跟我說"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只會寫錯較多的那一方 另一方則完全不會寫 若真正走上刑事的話 檢察官才會給整個車禍肇事原因比例到雙方面上 請問這是真的嗎? 而他違規的第1項未達交岔路口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項>聽別人說只要未達中心就轉就變逆向撞到 如此肇事責任將會是百分百 再請問這是否也是真的?
6.對方曾跟我說過他的工作是在外面跑維修及業務的 而車禍時他正在上班期間 這樣若走上法院是否可變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嗎?
7.而我一旦正式上班後 之後只要回診都必需要變成請假而不在是公假 若1個月後骨科醫師建議開刀 這樣我開完刀之後的休養都會變成了請假 而請假就慢慢的扣我的考績 如此年終獎金都會變少甚至可能丟飯碗 這樣我請假的薪水跟年終獎金等等 可以求償嗎?
8.求償的項目裡 那一些是只要有單據 對方保險公司就會照賠 而那一些項目將會是有爭議的呢 自己去談和解時應該要注意那一些重點和手腕?還有什麼資料是一定要留 醫師開診斷時要注意那些?
Update:
小弟我第一次遇到車禍 所以有許多地方不懂 希望專業的大大可以幫忙解答 對方目前真的蠻有誠意的 但我兩處最嚴重的傷都將會是一輩子的傷害 有時甚至會入睡時想到車禍那一剎那而驚醒當然小弟我也希望可以跟對方好好和解和平落幕 但是有些事先的準備及認知是很重要的 不然怕到時被對方的保險員唬住 而我對這方面完全不內行 請熱心專業的大大可否以白話讓我了解 不然我怕我太笨不懂..事後有要補充或是專業的大大還需要什麼資訊 我在補充 而也先在這裡感謝專業的大大熱心幫忙我解決問題 謝謝!
Update 2:
很感謝啊旭知識長的回答 讓我明白 勞保要六個月後才能申請及知識受惠不少 但是我太笨了 才將問題一個一個分開問..就是因為許多的條約我看不懂>"< 像強制險跟勞保的差別跟申請之類的 還有我以上的問題皆希望專業的大大們不嫌麻煩 可以使用白話的回答 讓小弟我可以真正的明白及了解 在此還是很感謝 啊旭知識長的回答及專業 在有勞各位專業的大大們的說明跟教導 小弟我萬分感激..
Update 3:
感謝eve4444kimoo大大 讓我更了解申請勞保的規定 十分謝謝您
也很謝謝佐夢園大大給我的意見 然後無論阿旭大大是否是知識長 但他已經讓我受益良多 而我也知道 保險理賠有一定的程序 我在車禍休養期間有不斷的爬文了解過固定的程序 而那八個問題 則是一些細節方面的不懂 畢竟沒有用過 例如 第7個問題的 請假所扣的年終獎金之類 鮮少有人問到及有相關的條文 所以才將不懂的八個問題問出 以讓專業而且懂的人 可以給我答案 讓我明白 !! 也再次謝謝所有回答我的大大們 ! 謝謝
Update 4:
很謝謝 荳荳的回答 我也很想要諮詢免費法律 但是無奈沒有門路 所以才將問題分別一個一個問 也想說 若有人仔細的幫我回答 除了感謝跟點數外 若到時與對方有爭議 甚至可以找專業的人代為處理
車禍後 我受傷為1頭部外傷2右側鎖骨骨折3右臉裂傷9公分 (以上三點是經為醫師開診斷書) 我住院了三天(雙人房)骨科醫師開宜休養六週 3個月內不能提重物 整形外科醫師開宜休養2週 對方是還蠻有誠意的有不斷的打來關心 但是我的右側肩部的鎖骨斷了 離位有1公分 而且額頭上九公分的不規則撕裂傷痕更是完全沒在頭髮可以擋到的地方(頭髮之下到眉毛之上)其實真的造成了我生活上許多的困擾 一開始連自己想起身都沒辦法 洗澡上廁所都還需要家人的幫忙 而額頭的撕裂傷及背著八字繃帶更是造成了我不敢外出。只要稍一出門我總是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怕別人給我當怪物 而有時父親騎車帶至公司 發現只要被載都有一種恐懼感 尤其是別人從旁邊突然騎車出現 (而且震動時右肩很痛)
而我目前轉到台大醫院去看診 整形外科醫生叫我每個月都去打一次疤痕軟化劑 說若要重新割除重縫需要半年才可以 而我請醫師開診斷證明 他則是說因為每個人體質不一樣 他不知道我療程大約要多久不知道如何開 而且醫生也告知 就算動手術 還是一樣會有一條疤痕不可能完全好。
而骨科醫師則是告知我一個多月了 我骨頭卻長的不是很理想.可能於六月中旬要在照一次X光 若還是如此就要開刀。而對方除了打來關心外也不斷的尋問何時方便和解。我也答應了對方說等到骨科確定我是否要開刀後 就跟對方談和解事宜.然後因為對方的態度 所以我並不想獅子大開口而只想要拿到合理的賠償金額 但別人說保險部份只會照有單據的賠償 可是像我的右肩鎖骨.醫生都只主囑只能靜靜在家中休養 沒有任何的療程 那這樣 我的右肩不是就只值個1.2萬?而像我撕裂傷的部份打個軟化劑有健保給付 一次不用500元 但是因為我傷口很長 醫生必需要一針一針的打..那個痛真的是刻骨銘心 而到現在應該要求的精神賠償費 我心裡都還沒有一個底 希望有這方面專業的人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以及有那些費用是可以求償的。
而我還有以下幾個重點問題想知道
1.我公司有幫我保勞保.但因為我剛退伍1個月而已 所以勞保才剛保 不知道有沒有差別 然而 我有看這勞保殘障標準表 http://iamshiautz.myweb.hinet.net/fourth.htm 發現這裡面第56.57項跟我有關 其中第57項顏面有超過5公分以上傷痕 則可以申請第10級殘障 但我不懂他前一項寫的"勞保 220日 跟 強制險 28萬"是什麼意思 尤其是"強制險28萬"像我這個樣子可以申請嗎?有什麼規定跟如何申請呢?而第56項鎖骨部份 我不太懂他的定義 不知道我這樣是否可以申請?
2.像我現在公假中 公司有發給我薪水 但是比原先少了5.6千的駕駛津貼 (小弟我原本工作是在外面跑的) 這樣 我可以跟對方或他的保險公司要求這筆錢嗎?需要什麼東西?
3.而我原本的公司在家中附近 而受傷後公司可能會調我去離家較遠的總公司做文書 但我這樣不能騎車 若我坐計程車上下班 對方保險公司也需要給付嗎?而這樣子工作時 我會比原先在外面跑的薪水少5.6千元 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4.能好好的和解誰都不願意上法院 但若最後鬧上了法院 對方肇事的第2項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我查過這條是致人"重傷"的 這樣的話對方的刑責是否變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呢?這樣子若照之前案例大概對方若易科罰金大約是多少錢?(輕傷我看大家都說大約是九萬元)
5.我有朋友跟我說"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只會寫錯較多的那一方 另一方則完全不會寫 若真正走上刑事的話 檢察官才會給整個車禍肇事原因比例到雙方面上 請問這是真的嗎? 而他違規的第1項未達交岔路口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項>聽別人說只要未達中心就轉就變逆向撞到 如此肇事責任將會是百分百 再請問這是否也是真的?
6.對方曾跟我說過他的工作是在外面跑維修及業務的 而車禍時他正在上班期間 這樣若走上法院是否可變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嗎?
7.而我一旦正式上班後 之後只要回診都必需要變成請假而不在是公假 若1個月後骨科醫師建議開刀 這樣我開完刀之後的休養都會變成了請假 而請假就慢慢的扣我的考績 如此年終獎金都會變少甚至可能丟飯碗 這樣我請假的薪水跟年終獎金等等 可以求償嗎?
8.求償的項目裡 那一些是只要有單據 對方保險公司就會照賠 而那一些項目將會是有爭議的呢 自己去談和解時應該要注意那一些重點和手腕?還有什麼資料是一定要留 醫師開診斷時要注意那些?
Update:
小弟我第一次遇到車禍 所以有許多地方不懂 希望專業的大大可以幫忙解答 對方目前真的蠻有誠意的 但我兩處最嚴重的傷都將會是一輩子的傷害 有時甚至會入睡時想到車禍那一剎那而驚醒當然小弟我也希望可以跟對方好好和解和平落幕 但是有些事先的準備及認知是很重要的 不然怕到時被對方的保險員唬住 而我對這方面完全不內行 請熱心專業的大大可否以白話讓我了解 不然我怕我太笨不懂..事後有要補充或是專業的大大還需要什麼資訊 我在補充 而也先在這裡感謝專業的大大熱心幫忙我解決問題 謝謝!
Update 2:
很感謝啊旭知識長的回答 讓我明白 勞保要六個月後才能申請及知識受惠不少 但是我太笨了 才將問題一個一個分開問..就是因為許多的條約我看不懂>"< 像強制險跟勞保的差別跟申請之類的 還有我以上的問題皆希望專業的大大們不嫌麻煩 可以使用白話的回答 讓小弟我可以真正的明白及了解 在此還是很感謝 啊旭知識長的回答及專業 在有勞各位專業的大大們的說明跟教導 小弟我萬分感激..
Update 3:
感謝eve4444kimoo大大 讓我更了解申請勞保的規定 十分謝謝您
也很謝謝佐夢園大大給我的意見 然後無論阿旭大大是否是知識長 但他已經讓我受益良多 而我也知道 保險理賠有一定的程序 我在車禍休養期間有不斷的爬文了解過固定的程序 而那八個問題 則是一些細節方面的不懂 畢竟沒有用過 例如 第7個問題的 請假所扣的年終獎金之類 鮮少有人問到及有相關的條文 所以才將不懂的八個問題問出 以讓專業而且懂的人 可以給我答案 讓我明白 !! 也再次謝謝所有回答我的大大們 ! 謝謝
Update 4:
很謝謝 荳荳的回答 我也很想要諮詢免費法律 但是無奈沒有門路 所以才將問題分別一個一個問 也想說 若有人仔細的幫我回答 除了感謝跟點數外 若到時與對方有爭議 甚至可以找專業的人代為處理
All Comments
By Sandy
at 2009-05-18T20:57
at 2009-05-18T20:57
申請時先向勞保局要單子(上網下載也可以)
然後到大醫院(你現在看的醫院)請醫生開證明
如果是小診所就不行
醫院或事業單位會幫你寄去勞保局
所謂勞保 220日就是
220×投保日薪資=勞保給的金額
投保金額越高,領得越多
2009-05-21 16:23:24 補充:
勞保有很多的補助
您可以依序申請
你是公傷假
就診時用職災單
看醫生的部分負擔
勞保局會支付
以後還可以申請”失能給付”
“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等
提醒你們公司
因為公司有給你薪水
可以向勞保局申請70%的補貼(給你們公司的)
換句話說公司給你薪水30%+勞保局的70%=你100%的薪水
加班與津貼勞保局與強制險都沒賠
你跟對方要看看
你的情況不符合重傷
責任的歸屬要看對方有沒有錢
他若沒錢,存心要被關
或避不見面,也沒輒
By Zora
at 2009-05-18T19:44
at 2009-05-18T19:44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x
By Edith
at 2009-05-21T20:19
at 2009-05-21T20:19
因為他有免費法律團隊諮詢且可以幫你。看看能不能幫到你.
以下是他在部落格的發表,我只是引用
凡以下有任何一項是你的或週遭親朋好友的狀況、疑問,免費法律團隊諮詢且可以幫你。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理賠金是給敢爭取的人**
◎ 曾申請過國家賠償卻駁回?
◎ 憂鬱症可以申請理賠,你知道嗎?
◎ 不孕症可以申請理賠,你知道嗎?
◎ 你知道什麼狀況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 怎麼申請高額理賠金,不會被退保?
◎ 很多的身心障礙,都有理賠,你知道嗎?
◎ 你確定你的保險公司是給你最高的理賠?
◎ 理賠金有分馬上賠、追?期、復健期,你知道嗎?
◎ 誰說無照駕駛肇事、酒駕肇事,申請不到理賠金?
◎ 遇到保險公司拒賠、刁難、請領不足時,要怎麼辦?
◎ 很多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只是""'不想賠""";,你知道嗎?
◎ 發生意外事故(天災、人禍)時,有哪些理賠金可以申請?
◎ 各項國家保險(勞、漁、農、學生、市民保險),如何請領最高理賠?
◎ 無照、酒駕發生、對方肇事逃逸等意外時,要如何可以申請到理賠金?
◎ 發生意外事故(天災、人禍)時,民事、刑事的免費法 律諮詢要問誰?
◎ 發生意外事故(天災、人禍)時,有誰可以提供免費律師來協助和解?
免費法律團隊諮詢。專業分工,錢多不退保,【不賠時幫客戶爭議審議,爭取最大權益。】免費協助申辦身心障礙手冊及政府的各項福利補助
免費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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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理賠金是給敢爭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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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09-05-20T13:11
at 2009-05-20T13:11
By Dinah
at 2009-05-21T22:40
at 2009-05-21T22:40
相關理賠有一套固定程序需進行
也並非一般淺險解釋能說明清楚
By Yedda
at 2009-05-19T09:56
at 2009-05-19T09:56
初步分析研判表,未註明你有任何因數,就代表對方應負起完全肇責。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是否屬執行業務中,是否構成業務過失傷害,檢方會視實際案情更改法條,這無需在意與擔心。
求償對象"
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都與被害人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被害人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被害人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
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
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
也不在理賠範圍。
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
是否需要整形須以診斷書為憑,並不是自己認為需要或預估一個價錢,就能獲得傷殘理賠。
要必須符合保險傷殘給付標準,否則無法獲得傷殘理賠,比方說在顏面上的必須遺留5公分以上之不規則線狀痕,或3公分以上之組織凹陷【與人相遇時可引起他人注意之程度者】為限,頸部遺存手掌大【不包含五指】以上之癜痕者,且必須在後傷至少6個月後,能一眼看出顯著遺存癜痕,才能附合聲請第10級[28萬]之傷殘給付標準。
這部份強制險就有理賠,根本就還不需要動用到對方的[任意險],這一點你要特別注意,總使對方完全沒有保險,你也可以逕行向,強制險的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理賠。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求償者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了。
請求項目與依據見以下列表:
侵權損害賠償追溯時效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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