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可以申請台南縣的低收入戶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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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已經50多歲了,未婚,無業,找不到工作,連健保費也繳不起,名下無任何財產,父母早已過世,目前戶籍同住人只有我另一個叔叔,也是無業,名下財產不超過10萬,但有欠卡債,這樣子符合申請資格嗎?
如果有兄弟姐妹,但沒有在同一個戶籍也沒有在同一個居住地,收入及財產需要納入計算嗎?
所謂的全家人口只的應該只有同一個戶籍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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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0-10-09
您好:讓 一家人 用心來回答您問:我叔叔已經50多歲了,未婚,無業,找不到工作,連健保費也繳不起,名下無任何財產,父母早已過世,目前戶籍同住人只有我另一個叔叔,也是無業,名下財產不超過10萬,但有欠卡債,這樣子符合申請資格嗎?答:除非您兩位叔叔皆屬無工作能力者,否則不符合低收入戶申請資格。依據社會救助法第 五條之三規定,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凡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者。 ﹝二﹞、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三﹞、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四﹞、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五﹞、獨自扶養六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六﹞、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致不能工作。 ﹝七﹞、受禁治產宣告。 以下是台南縣政府規定: 低收入戶補助申請,全戶應計人口平均月收入每人9,829元以下,動產每人每年7萬5千元以內,不動產總額300萬元以內。問:如果有兄弟姐妹,但沒有在同一個戶籍也沒有在同一個居住地,收入及財產需要納入計算嗎?答:兄弟姐妹若不是共同生活戶,就不用納入計算。
問:所謂的全家人口只的應該只有同一個戶籍的人吧!?答:法規認定的全戶應計人口=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以及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即使不同戶籍也要合併計算。詳細資料請參閱:http://tw.myblog.yahoo.com/all-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