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已經50多歲了,未婚,無業,找不到工作,連健保費也繳不起,名下無任何財產,父母早已過世,目前戶籍同住人只有我另一個叔叔,也是無業,名下財產不超過10萬,但有欠卡債,這樣子符合申請資格嗎?
如果有兄弟姐妹,但沒有在同一個戶籍也沒有在同一個居住地,收入及財產需要納入計算嗎?
所謂的全家人口只的應該只有同一個戶籍的人吧!!??
如果有兄弟姐妹,但沒有在同一個戶籍也沒有在同一個居住地,收入及財產需要納入計算嗎?
所謂的全家人口只的應該只有同一個戶籍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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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所謂的全家人口只的應該只有同一個戶籍的人吧!?答:法規認定的全戶應計人口=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以及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即使不同戶籍也要合併計算。詳細資料請參閱:http://tw.myblog.yahoo.com/all-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