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就職於台南縣仁德鄉一間公司...勞保也有1年以上了...今年7月底離職...大約去年11月,老闆有開會講說...因為最近景氣不佳,所以薪水會以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之...大家也簽名同意了...那時候我本以為他再怎麼扣,應該不會低於17,280吧...可是到今年卻有幾個月份,扣掉勞健保...該給我的薪資卻不足17,280...比外勞還不如...去年11月才領14,000出頭,1月份過年才領13000出頭而已...7月底離職時,有寫了離職申請書...上面的離職原因是寫..『回家裡工廠幫忙
這樣有沒有辦法申請失業補助..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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