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家庭我個人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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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戶籍的父:60歲 無收入母:55歲 食品業月入15800元弟:自開家無營業執照的小工廠.月入不詳我本人:工作不穩定.四處打零工.三餐不濟
身體出了問題.時常工作產生身體不適.導致工作沒了.有醫療證明.醫師證明
名下無財產..家中兩棟透天房"都不是在我名下"沒田沒地最近收到"健保的"存證信函".可能要跑法院..會不沒錢坐牢還債?很多都繳不出來累積快8萬多..
在途中申請過兩次分期.因身體狀況不好硬著工作.繳到一半又中斷.無健保就醫耽誤病情..其實我也很想要分擔家計..很多問題困擾著我
乞求知識+大大 指點迷津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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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13-04-17
你的問題!應不符核社福申請案件。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兒童外,餘不論有無工作,均依其專長,政府所訂標準列計;但無因定雇主的零工標準列列額,男性是 24240,女性是18780。 工作能力認定 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 『【16-未滿20歲及60-未滿65歲】,以基本工資70%來計算,如超過以實際來計算,身心障礙者以基本工資55%來計算,如超過以實際來計算,』 而無下列情事之ㄧ者:〈一〉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學以上進修學校、在值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二〉身心障礙不能工作者1. 輕度:請申請人檢附「無法工作」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書,俾利判斷是否有無工作能力,若無檢附證明文件以基本工資計算(例外:輕度**、輕度精障可不列計薪資,但若有查到薪資,仍要計算)2. 中度以上:若查無薪資毋須計算,若查有薪資仍須列計。〈五〉 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六〉 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七〉 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八〉 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九〉 受監護宣告。
Sarah avatarSarah2013-04-17
健保繳不出不會關你的放心.....
Ivy avatarIvy2013-04-16
自開家無營業執照的小工廠.月入不詳?????
全家都有工作能力,還想低收???丟不丟人啊!?
太厚臉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