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工作內容,可以要求幾K薪水?! - 工作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2-11-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們家要養三個小孩,當然爸爸也有在工作。
目前工作職位是:行政人員,報到薪資為24K(扣除勞、健、勞退保費)
現在每個月領25K(扣除勞、健、勞退保費),目前累計已做2年,
因為老闆要避稅,所以有3間公司的事情全由我一個行政人員處理。
(只有我一個文書人員)
我這份工作的內容,個人覺得已達到滿載的狀況,很想知道這樣的薪資,
是否屬於合理範圍。
工作是週休二日,目前公司不考慮請行政人員加班,
所以從早上09:00AM ~ 18:00PM準點下班,中午休息時間是1小時;
可是因為辦公室只有我和老闆在,他沒休息我當然也沒有休息,除非他出門辦事情。
這邊的工作因為可以準點下班,所以可以準時接小孩。
請大家給我點意見,目前在猶豫是否明年要換工作。
(之前的同事已經幫我問好工作,只要我這邊離職即可去上班,
月薪約35K,只是責任+壓力較大一點,上班時間08:00AM - 07:00PM,
週休二日,且是大公司。)
目前工作內容如下:
重整員工證件資料
料件的資料建檔(拍照+編碼)
特約商簽訂
3間公司名片訂製
來電接聽與問題回應
主管出國機票訂購
辦公室用品的採買、郵局寄信件或貨品。
人力銀行刊登與面試通知
新人報到所需準備的資料
請假update
零用金update
廠商到貨數量、款式清點
公司料件的貼標、包裝、出貨
2間公司發票的開立
2間公司收到廠商發票(應付帳款登記)
員工證照上課的安排(勞安課程)(工作證)
合作廠商人員上課證照安排
新進人員投保(勞、健、勞退、團保)
"離職人員退保(勞、健、勞退、團保)(回收證件)
(勞健勞退退保證明、離職證明、印章)"
2間公司給廠商訂單。
2間公司帳單費用登記與繳納
2間公司製報價單(客戶)
2間公司廠商報價單登記
2間公司廠商資料新增與登記
2間公司名片製作
出口製單Invoice & Packing list &外箱麥頭標示
Office環境的清潔維護(掃地、擦桌子、刷洗廁所><)
員工週報表的update
月初購買發票
單月寄發票給會計
月底的薪資計算(25日截止)
2間公司開立發票資料列印與備份
5號員工匯薪資+mail薪資單"
"月中匯宿舍費+寄申請名單給客戶+提醒主任合作廠商該開立發票。"
2間公司月底廠商應付帳款、採購單整理給主管匯款
2間公司每月23日勞、健、勞退投保資料記錄與列印
農曆初二.十六拜土地公採買供品
辦理印花稅
2間公司網頁發生問題連絡事宜
承覽商資料申請
公司管理規章
員工制服夾克製作
員工體檢找配合醫院
以上
Update:
Dear 貓貓:
很感謝您的提醒與留言。
我的題目是想請問,一般公司的行政人員工作來說,
像我的工作內容(先聲明是2-3間公司的行政+一般會計+內部採購+外部詢洽廠商都是我一個人做),
公司卻只願給25K的狀況下,是否是老闆想省錢而我也該換工作了?
目前公司辦公室只有三個人,我還有2位主管,
而這2位主管亦就是出資的老闆。
我覺得我個人不是個只愛抱怨工作太多的人,
我以前的想法是:工作一定會做不完且又多,公司才需要你的協助,
不然何必花錢請我們上班。
我也深信老闆賺錢,年終也不會虧待員工。
就算薪水起薪不高,只要努力付出,主管都看得到的一定也會銘記於心。
Update 2:
卻讓我發現一件事,我現在這份工作的上一任行政,
她的工作內容只做了我工作項目的1/10 (這還是老闆說的),
她待了半年後被主管請走,因為主管受不了她做太少的事情+常出錯。
可是她的薪資卻是我已調薪的25K(這是我在電腦內的資料發現的)。
我是100年4月報到,100年8月發現上一任行政薪水價格,但是我的主管一直到101年5月才幫我調薪。
我不覺得老闆因為我努力付出,所以幫我調了一千元,而我該感恩。
長期跟老闆共事後,反而覺得他們是很得意,花一樣的錢可以得到做更多且不抱怨的我。
所以我現在想法改變了,員工努力付出還是要遇到肯花錢替他加薪的老闆。
Update 3:
還有一點讓我不太能接受的狀況,
狀況就是,主管從頭到尾在處理的事情,哪天他覺得現在太忙忙不過來,
就會丟給我做,給我做也是ok,但是我完全沒有資料無從得知狀況,
我向主管要相關資料,他們有時會不耐煩的口吻or態度,那個感覺就像是跟妳說,
就是需要妳幫忙,妳怎麼一直來問東問西,這樣何必叫妳做?
長長發生這樣的狀況,讓我更覺得‧‧‧"將帥無能,累死三軍"。
我覺得我跟到了這樣的老闆。
現在的我說實在的要養三個小孩,很缺錢。
所以,聽到前同事介紹我之前待過的公司(不同部門),
外加薪資又比這邊高很多,我才發問想請大家給我意見。
1. 我該向現在的公司提出加薪嗎?!
2. 還是明年就換公司也無需撕破
Update 4:
我才發問想請大家給我意見。
1. 我該向現在的公司提出加薪嗎?!
2. 還是明年就換公司也無需撕破臉跟主管說制度問題?
因為字體太多,所以得分批貼上。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2-11-30T12:27
公司為了節稅考量設立3個營業登記,但實際上的規模還是一間公司啊!我曾任職10個建設公司,4個合夥老闆,我名片背面光印公司名稱+統編就滿了。職稱是法務秘書。但除了法院公證事務外,人事總務舉凡老闆交代的我也幾乎都做。公司在921以後,房地產不景氣縮編,我是4次裁員都裁不到的人,因為除了會計申報401的外帳我不會,其他的因交接被裁的同仁工作任務,我都摸會了。到最後公司僅會計(會做外帳的)和我(法務、人事、總務)再一名業務(仲介)這金三角。其他的人都是皇親自己人!你這2年也不是沒收穫啦!以後自己開公司該會的都會了。問題是35K與25K的差距,若很確定35K的工作有著落,我覺得就跳槽吧!你就以找到35K的工作為由請辭,老闆若有心留你自然會調薪。比你自請好些。不必跟前人尤其是做不好被辭的計較,看你列的工作項目雖多,但是很現實地,是非專業性,很容易被取代的行政職,如果你老闆願意雇用中高齡或二度就業者,很多人可以做。若同樣的工作內容,有35K那就恭喜你,快跳槽,還可換環境學習新事物。35K的行政很多人搶,不要錯失機會!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2-11-27T09:37
我覺得能拿到30到35K就已經很不錯了!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2-11-28T23:37
1.小公司本來就這樣,所以也不用想太多...在小聯盟多訓練才藝,上了大聯盟才輕鬆
2.重點是去年年終到底多少?若沒幾個錢,那就該準備打包,這樣才好走...(老闆會想說省了一包年終而放人)
3.走是為了提前卡位...,因為多少人會跟你一樣,年後跳槽?犧牲小而換大(明年在新公司肯定滿一年而有完整年終)
4.走要想個理由...才能留好名聲...健康因素最好用,照顧家人次之...
5.確認好大公司有無問題...,至於小公司就別再多事了,外人始終是外人,除非你出錢,換來地位對等...等你當股東,你就發現壓榨是首要課題...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2-11-29T15:26
想加薪換工作無妨
不過看妳找的那新工作上班時間是早八晚七,妳得考慮看看小孩的時間方便嗎
畢竟妳自己也說了現在這份工作的好處是可以準點去接孩子
我倒覺得,家庭才是妳要考量的重點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2-11-26T07:56
安於現狀,不願離開公司的員工,一輩子別想加薪.
發問者補充許多,看來不是很想換跑道,不如就安心上班,別老想著加薪的事.
想加薪,就跳槽.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2-11-28T02:10
1.以目前行政工作待遇是25K。算是合理的薪資,以您列出如出詳細的工作項目,佩服之至,也可見您工作細心,能者多勞,應為公司所器重的人員,
相信老闆賺錢,妳的年終獎金也會豐厚。
2.已經任職兩年了,在公司與老闆或同仁應有融洽的工作情感(這一點非常重要,萬一妳到新公司ㄧ切得重新建立人際關係,這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
3.目前公司工作時間,薪資待遇,都合乎勞基法的規定。(相信勞資雙方都明瞭<勞基法>)您所列工作項目雖然繁多,似乎不是每天都做這些工作吧!(這是我個人認為)應是公司相信妳的工作能力,所以交付您較多的工作(有一些是重要工作)只要當日事能於當日完成(您好像不用加班)。所以您能力強,又有責任人心,您應該不會有壓力或是厭倦吧。(都已經做2年了)年資是慢慢培養起來的。如果對這份工作不滿意,我相信您一年半前就辭職不幹了,不會拖到今天。(至於午休1小時其實很快就過去了,用餐完畢怎可能再去逛SOGO?
4.跳槽新公司<雖然薪資較高>但一切您必須從頭開始,新的環境,陌生的同仁(可能只有一位舊同事是朋友)而且工作時間較長<當然薪水較高>萬一遇到加班,會不會影響您接小孩?(早上須提早1小時,下班晚1小時)會不會影響您原來生活作息的習慣?這些都值得您去思考。
5.如果有經濟壓力的存在(如有2間房貸+小孩3項課外才藝補習.........)必須多賺錢,那無可厚非,拼了老命也要多賺點錢(現在找兼差,大有人在)
6.外面景氣大環境真的是很不好,失業、待業、資遣一大堆,有好的工作更應珍惜,好好工作。相信妳的薪水會升的比別人快。
7.談了這麼多,這是我個人的淺見僅提供您做參考,當然去留,跳不跳槽,最終還是須靠您明智的抉擇。
2012-11-26 21:36:52 補充:
PS.<勞基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8780.
所以25K並未違反<勞基法>。故很難以工作內容來衡量或要求雇主給付多少薪資。
雇主如要求員工須延時工作(徵得員工同意),有給付延時工資。(即加班費),也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2012-11-28 14:23:50 補充:
1.您是良駒,所遇非伯樂。實在是萬般無奈,1年才加薪1000.確實太委屈了(您那麼賣力,理應3個月要調薪1次=這是常規)您可用婉轉語氣試探加薪的意願,看公司反應如何?(談話技巧非常重要)如公司反應冷淡,您的去留無關緊要,(一般挽留,
都會加薪的)那您得考慮轉換跑道了。(年終獎金多寡也是考慮的因素)
2.鳥擇良木而棲,高松之下自有清風。以您的工作能力及工作量,待遇理應為28K至30K似較為合理(對不起,這是我個人的淺見,僅共參考)。

找一份假日打工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2-11-25T00:00
我是大學生想要找打工,可是我上人力銀行看的時候有些東西不是很懂!我希望是能
在新北市然後打工時間是�� ...

家政群幼保類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2-11-25T00:00
請問 家政群幼保類,如果考這個科系除了報社會工作系還有甚麼科系可以用家政群幼保類的分數去報呢*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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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請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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