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老公我要怎麼跟他離婚? - 工作
By Delia
at 2010-01-07T00:00
at 2010-01-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跟我老公現在住在我的娘家..他目前沒有工作.他都不會自己積極的找.每天都還要我買報紙幫他找.一點責任都沒有.目前已經有兩個小孩子了.這樣也就算了.還常常叫我拿多少給他~沒拿出來他就對我發脾氣..還常常汙辱我家人~罵我們全家人都是畜生之類的..常常用三字經罵我跟小孩子..現在連收入都沒有.在我娘家也花了不少.我只要說他..他的脾氣就來了.他根本連講都不能講..一定都要聽他的話..我真的精神快受不了了..他也一定不會離婚..這樣我可以走法律途徑嘛..我真的想離婚了...
已更新項目:
我老公會住我家~也是因為他家人很會唸..沒想到搬來我家~根本不會尊重我的家人..勝至於還有出手打過我兩個妹妹..他有資格嗎?.只要他講話我回他..他三字經就出來~脾氣也跟著變了..還會把飲料通通摔到地上..叫我去擦..擦到他滿意為止..他叫我出去幫他買東西..小孩給他顧.但是小孩一直哭.我回來他就開始對我大小聲..我真的好無奈..這種婚姻我維持不下去..只會命令我..但他自己什麼都不做
已更新項目:
我老公會住我家~也是因為他家人很會唸..沒想到搬來我家~根本不會尊重我的家人..勝至於還有出手打過我兩個妹妹..他有資格嗎?.只要他講話我回他..他三字經就出來~脾氣也跟著變了..還會把飲料通通摔到地上..叫我去擦..擦到他滿意為止..他叫我出去幫他買東西..小孩給他顧.但是小孩一直哭.我回來他就開始對我大小聲..我真的好無奈..這種婚姻我維持不下去..只會命令我..但他自己什麼都不做
All Comments
By David
at 2010-01-11T14:18
at 2010-01-11T14:18
1、雙方協議離婚------------最好,本案好像不會成功
2、請參考民法婚姻篇-------讓對方構成離婚要件
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3、重拾愛你的他,鼓勵走出陰霾,需花時間,尤其中年男子,自尊心較重,加上工作不好找,真的。
祝福你有最好的結局,不管對家人或對自己。
By Audriana
at 2010-01-07T03:16
at 2010-01-07T03:16
By Delia
at 2010-01-07T10:30
at 2010-01-07T10:30
把男人.小孩.帶回娘家住.吃住還讓你父母幫你負擔.妳這種行為!真是要不得.
By Suhail Hany
at 2010-01-11T15:30
at 2010-01-11T15:30
By Linda
at 2010-01-07T09:10
at 2010-01-07T09:10
目前離婚制度只有兩願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但法院訴訟實務上有太多案例,夫妻關係已形同水火,但只要有一方不願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算經法院已調解或和解離婚也沒用,新制將可提升法院公信力,解決怨偶問題,提升婚姻品質。
不必攜手辦登記 怨偶福音
根據內政部統計,九十二年到九十六年,我國平均每年約有六萬餘對男女訴請離婚,離婚率變化不大,依序是十二.九七%、十二.四九%、十二.五○%、十二.八四%與十一.六一%。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指出,修法後,透過調解、和解達成離婚協議者,其婚姻關係即自動消滅,效力等同於判決離婚,民眾不去戶政機關辦理變更也無妨,離婚一樣有效。
據現行戶籍法規定,離婚登記事件經法院裁判確定者,經催告後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未來即使民眾在調解、和解離婚後,沒主動前往戶政機關辦理相關手續,戶政事務所也能以法院寄發的通知逕行辦理。
司法院官員指出,傳統上勸合不勸離,但如今社會風氣已有調整必要;法務部官員也表示,本案通過象徵男女平等權更進一步,也大幅提升女性政經社會地位,不再須要勉強維持婚姻。
至於新制有無可能增加離婚率?各方見解不一,官員表示,就算男女雙方真的一時衝動離了婚,事後冷靜下來願意破鏡重圓,一樣可重新辦理結婚登記。
司法院官員提醒,新制僅限法院主持的離婚調解或和解才有效,不包括地方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的婚姻調解,新制也剛好回歸法律規定:「法院調解與和解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曾在法院擔任調解委員,目擊不少想要離婚的男女,原本在法院已經協議離婚,事後卻有一方反悔,不願履行裁定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這使得有意離婚的另一半無法完成手續,權益未獲保障,也破壞法院公平、公正、公開的調解制度。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也表示,離婚程序簡化,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服務,既然兩個人已沒有意願在一起,死綁著不放,也違反性別自主人權。
婚姻又不是兒戲,既然妳也選擇與他結婚,妳也應該適時的勸進與鼓勵請她拿出點對家庭的責任。
如果他一直不願改變,想必走上法院一途,也在所難免了。以上的解說意思是指現在有意離婚的男男女女不管那一方同不同意離婚只要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只要符合並經法官認定雙方已無法再共同履行夫妻義務,法院均會參照台灣性別人權法,准予判決離婚的。
我ㄇ是希望能勸合不勸離阿`多想想怎ㄇ作對小孩最好`在打算!!! 希望能幫到你
By Andy
at 2010-01-10T08:52
at 2010-01-10T08:52
所有男生們該來看看和想想囉
現在有很多女人問:為什麼結婚後不能到娘家住?為此很不平,很多人也認對為什麼就不能順著老婆意去住娘家呢?很不公平,不公平,是歧視女人嗎?
還有很的女人在還沒結婚時或已婚後,也開始煽動男友或老公要去住娘家啦,娘家很好啦,對他們很幫助啦
男人和老婆去住娘家不,是很多不想去夫家不想和公婆相處的女人的心願嗎?
做人要公平點,要求要合理
如果站在男女平等的立場上來講,那住夫家住娘家都是對的,都是可以的要求的,法律上也是沒有一定要住男方家的規定啊
但好壞都得一樣的接收,不是只要好的不要壞的,只想男人有工作有錢拿時就霸著要去住娘家,男人沒工作沒錢拿時,就抬出男人去住娘家是可恥的是沒尊嚴的,這樣是很自私很爛的
男生結婚後,女人如果不要求不哭著鬧著強逼男生一起去住娘家,是很少有男人去住娘的,就算男生要,在現今台灣結婚以男方住所為住所的傳統觀念裏,女方不同意男生也無住進的,也沒人能可以用講道理的用指責的強要娘家的人同意
但夫家就可憐了,不管喜不喜歡媳婦?不管有多想要兒子結婚後出去獨立,只要兒子不同意滾出去,不喜歡的媳婦也硬要進門
那男生的家人在這方面就比娘家委屈和可憐了,就不太可以拒絕,拒絕了就會聽到那兒子那媳婦在哪邊大肆的批評說不對,也會到很多其他不相關的人用責罵的語氣在講這婆對媳婦多不好多惡劣...
所以為什麼這老公會去住娘家呢?娘家會什麼會同意?如果說是把女婿把家人看,真心對女婿好,是好娘家才同意才接收
那不就該和夫家疼兒子一樣嗎?現在在夫家裏,媳婦沒工作兒子失業還生了幾個小孩,就這樣一家子全賴著給夫家的人養的,沒有嗎?少嗎?
大家有沒有去說什麼?
有沒有說媳婦很不要臉讓沒血緣不是她愛人的人來養?
有沒有說兒子很不孝很無賴很惡劣很可恥帶著一堆人來讓家人養累死父母?
有沒有人說媳婦該離一離,一家子都沒工作,人家夫家的人養兒子養孫子至少還是有血緣關係的,但為什麼要養個外人呢?又不是其他人的老婆不是嗎?
這裏可以看到女人在講的娘家有多好都是騙人的都是自私的
娘家好,但女婿沒工作或錢賺少時,無法拿出錢來給娘家的父母,甚至要一家子都讓娘家的人養時,娘家的容忍度有夫家大嗎?
而在現在很多女人出去工作用公平來計較男人也該負家事等時,是不是相對的,女人也該在工作在賺錢或負擔家的方面也同樣該公平的付出呢?
夫妻倆人,很多是老婆沒工作,或常失業的,在女人大聲的喊男女公平的現代時,大部份的男人還是不計較的去工作賺錢來養在裏的老婆,甚至是養個在家不動也不做事的懶老婆
可以因為老婆懶,老婆不願出去工作,老婆不去工作還常常在家大大鬧,甚至計較要做事,就和老婆離婚嗎?
如果男人也可以因為這樣和老婆離婚,那當然老婆可以因為老公不工作,常發脾氣來離婚了
不過不管怎麼樣就是不能羞辱對方的家人
只是這不該只有男人不可以吧?女人也不可以吧?
但女人羞辱公婆的會少嗎?現在不是很多女人想盡辦法的幫婆婆個身取個外號來羞辱嗎?很多女人不是也同樣的在對老公在對朋友說婆婆是個番婆是個...很難的話嗎?
男人們,學著點
有人說可以錄音去告喔
男生們也該學起來喔,如果你的女友或老婆在對著你說你媽媽是個番婆是個...時,請記得錄起來,以後可以告的
相信這樣可以告的話,那台灣有很多老婆或女友都會被告的,是不會比男人少的,而有心要換老婆的也可以利用一下囉
人將心比心,男人可做的事女人可以做,女人可以做的事男人也以做,女人計較的事男人為什麼不能計較?男人要付出的女人也該付出的
什麼?
男人不該和女人計較?男人該讓女人的
這樣喔,那女人的男女平等是講什麼?女人在大呼小叫的說憑什麼女人就該做什麼...等,是在叫什麼?
男人不該和女人計較該讓著女人,那是以前綁小腳的年代了,那是以前女人不自由凡事要聽父母要聽男人的話的年代了,那是以前女人不能出去工作賺錢的年代了,那是以前女人不讀書的年代了
現代的女人,有自由可以讀書職場上更是男人在爭高下的,要再用女人是弱者的理由來讓男人不計和讓實在有點說不過去了
魚與熊掌不可同得,要講公平要計較,女人就得和男人一樣的承擔和付出,要讓男人來負起全家的重擔那女人就認份點
建議妳結婚了就搬出去吧
賴著妳娘家的不是只有妳老公那個男人,妳也是啊,妳生的小孩也是啊
結婚就是代表妳要獨立要負起一個家的開始了,不該再依賴妳父母的
搬出去後,妳的老公或許就會積極的去找工作了,因為沒做他就要餓肚子了,除非他回他父母家去,但他會住妳娘家應該當初有得罪他家的原因,所以也很難回去了不是嗎?所以就搬出去吧
By Zora
at 2010-01-08T01:47
at 2010-01-08T01:47
而解到時候小孩子監護權會在你這邊..
By Frederic
at 2010-01-08T02:39
at 2010-01-08T02:39
我也曾經1年來找不到我適合的工作.因為我要求太高.曾經長期賺過月入近10萬的工作.但找的工作確只有3或3.5萬.實在做不下去..所有就這樣挑三撿四的耗了一年.
雖然我一年沒工作沒收入.可是我當初有存款.還可以應付家裡開銷.而且那一年來正好改變我的傲漫與貴氣的態度..因為那一年來.我的大兒子才讀小班.小兒子還在保姆帶.沒有24小時每月要2萬..我剛好在家閒閒沒事..小兒子跟保姆講.我現在失業中.所以我這段時間要自己帶.省荷包.那段時間..除了掃廁所以外.妳想的到的家事.我一手包辦.導致現在我已經習慣做家事..尤其是煮飯..現在超愛變不同花樣與菜色..因為我大約下午5點半會去買點菜回家..幾乎那段時間都會遇到樓下鄰居..她就一直看我.每天帶著1歲多的小朋友.手上又拿著一堆菜.她有天很好奇問:你是幫你老婆買菜還是買來自己煮..天ㄚ~她以後我是(家庭煮夫)...更扯的是.那家常去買的松青超市.那位女店長.已經跟我很熟了.她也問我:好久沒看到你老婆了.但幾個月來都是我牽小孩來買菜.請問我是不是離婚了.現在是單親爸爸...呵呵~我又能說什麼ㄋ??有點偏離主題了~
妳的問題其實也算是難搞..因為.首先要看妳先生的(態度).若他本身(不會想)那誰也救幫不了他.這是很現實的一面.但很實在.
其實報紙方面的工作.我實在很不想在報上找工作..因為刊登的(內容物)幾乎每天都一樣.所以再怎樣看都是那些工作.請你老公上網找.可能會比較快一點.
先瞭解妳老公的前工作是怎樣的性質.為何離職?是不喜歡工作類型還是另有原因?還是想自己創業.??
有沒有想過拿個5萬左右的資金.自己當老闆.開個鹹水雞或鹹酥雞攤位..不要小看喔..我們家附近有2位小情侶.下班時間約5點半開賣鹹水雞.賣到快10點收攤.我這樣幫他們算過.他們每天花不到5小時時間.絕對可以(進賺)2000元以上.他們只休星期日.也就是說:2000元X每個月26天來算=52000元耶.而且那東西都是批發來的.你只要把食物擺上.拿菜刀跺給客人.而且要帶著微笑..生意會很好的.重點是:除了他們自己去批發來回的時間我不知道外..他們真的只工作5小時就可以賺那麼多.
其實~長期工作不順.真的會導致心情態度差.但干妳媽家屁事ㄚ..他憑什麼罵妳媽家.是妳媽家人有(輕視他)的樣子嗎?
如果妳走法律途徑.法官未必會判離婚.但我想如果妳運氣好.碰到女法官.站在同樣女人心態.判離婚機率會大些.除非他對妳施暴.打妳..
妳有工作嗎??因為就算離婚後.法官也會衡量誰有能力養小孩.而判給誰..
妳真的很辛苦.但請妳想盡辦法.找一個妳老公比較尊敬的長輩..或是他比較聽哪位朋友的話..妳私下告知朋友或長輩..要他們以聊天方式.一句不提及到妳的..請他們幫妳的忙..要他以家庭開支為重..這方法我曾經被人拜託二次來挽救..因為一位迷上(網咖).一位迷上(釣魚.釣蝦)都不工作..可能我是(過來人身份吧)..那二位都有聽我講.而有尊重我..我現在放假偶爾也會跟他們去網咖和釣魚釣蝦之類的.但是我們3人都會先以工作為重.玩樂時.老婆才不會唸東唸西的~~而且我們又不是去把妹.上酒店..
這方法或許妳可以試一下..但請聽清楚..千萬千萬不要讓他知道是妳去找朋友或長輩來點醒他的...否則妳會(死的更慘).還有..基本上..妳先生若是孝順的小孩..長輩出面比較有用...若比較重朋友的..就請朋友幫忙吧!
希望妳擺脫困境~祝福妳~妳辛苦了~
By Joseph
at 2010-01-08T07:03
at 2010-01-08T07:03
一般家暴都是從言語及精神虐待開始的,你一定要先學會保護好自己,尋求法律途徑是最妥當的,但過程你也會必較煎熬<要一段時日>.
像這種好面子.卻又死皮賴臉呆在娘家吃住又不事生產的男人,真不知他的羞恥心放到哪兒去了!!!!!!!!!
By William
at 2010-01-08T04:01
at 2010-01-08T04:01
畢竟非當事人無法能完全感受你ㄉ痛苦~~~
也不曉得你ㄉ丈夫是多可惡~~~
不過就你描述ㄉ情形真是那樣ㄉ過分跟厚顏無恥~~
你就該為ㄌ孩子做ㄍ堅強ㄉ媽媽!!
也別再縱容你ㄉ丈夫對你們予取予求~~
用夫妻最後ㄉ情分~~再試著跟他好好溝通最後一次ㄅ!!
要是真ㄉ不行也沒有遺憾~~
就離婚ㄅ~~~真ㄉ~~!!
以過來人ㄉ經驗告訴你~~~
離婚才是解救你自己跟小孩ㄉ方式!!
那樣ㄉ男人沒有擔當~~~
對你跟小孩也沒有多餘ㄉ愛護之情~~
因為他自私ㄉ只考慮自己ㄉ喜惡~~~
絲毫不為他身邊ㄉ人著想~~~
何苦為ㄌ這樣ㄉ男人糟蹋自己~~~
就算你做再多也是多餘~~~
他也不會覺悟.感恩~~~
唯一ㄉ方式就是讓他受到教訓跟報應~~~!!
不管離婚對他有沒有效~~~
只能看他自己ㄉ良心還剩多少?
至於他ㄉ作為應該已經對你造成精神虐待ㄌㄅ~~
他一定不會肯跟你離婚~~~
所以你可以多蒐集一些他精神虐待.不事生產,辱罵家人. 語言暴力ㄉ證據~~
例如錄音或是錄影~~
請求法院以不堪同居虐待以及為盡夫妻義務為由判決你們離婚~~
這樣也能幫助你爭取小孩ㄉ監護權~~
不過重要ㄉ是你必須先有一份正當穩定ㄉ職業~~~
才能讓法官更加清楚ㄉ判定你是最適合小孩ㄉ監護人~~~
否則要是你丈夫夠無恥~~
很可能會以小孩來要脅你不得離婚~~~
這點你要注意!!
畢竟女生ㄉ心都比較軟~~
為ㄌ孩子都甘願犧牲~~~~!!
希望離婚是救ㄌ你跟孩子....也是救你丈夫ㄉ決定!!
不過前提是......他還要有一點良心跟愛.....
加油囉~~~
不要害怕!!
離婚並不是世界末日~~~
婚姻失敗或許雙方都有責任~~
但是重要ㄉ是從失敗中學習成長!!
孩子是你ㄉ未來~~~也是希望!!
相信自己也相信未來會是美好ㄉ!!
勇敢堅定ㄉ走下去ㄅ!!
By Kelly
at 2010-01-10T22:54
at 2010-01-10T22:54
By Christine
at 2010-01-09T00:51
at 2010-01-09T00:51
當他對你講話不雅你用手機錄音存起來,
這可以訴請精神上虐待的,
加上他沒有工作,
你的勝算很大,
還可以先聲請保護令請你先生搬離你娘家,
記得要強調他對你娘家還有小孩子的汙辱及威脅,
法律超重視婦女牌的
加油!!
By Elma
at 2010-01-09T16:19
at 2010-01-09T16:19
有這種老公
自己生活還比較自由快樂
不用一看到他就一肚子火
如果他真的無法改變
只要娘家支持你
用各種方法
都要脫離苦海重新生活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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