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是做服務業
但也沒看過這麼誇張的薪水
昨天下午接到請我去面試的電話
今天去面試工作時
店長先拿員工守則給我看(自己又忙其他事)
早晚班各8小時,很正常~
其他都很普通
但,後面寫到"任職滿一年有年假3天"(3天!?)
滿2年4天、滿3年5天,以此類推,"年假最多7天"(這......)
看完,店長跟我講到了薪水的部分
"底薪1萬3"(啥密!!!!)
還以為我聽錯又問了一次,沒錯!是1萬3
全勤500,餐費1500,試用期三個月
天啊,你想餓死誰!!!!
就很直接跟她說要考慮
雖然是領你的薪水,但這樣也太欺負人了吧
應該徵不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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