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點接到電話,
通知我被錄取了,要我去上班。
我問:可以ㄧ個禮拜後上班嗎?(還有另外兩家一個禮拜後通知)
對方:不行喔~~我給你一天的時間考慮,
你明天回覆我好了。
(十分鐘後打去)
我問:可以下禮拜一上班嗎?
對方:你明天還有要面試嗎?
我說:沒有,我沒想到會這麼快通知,
(對方說一個禮拜後十月初通知,誰知過了3天就打來)
我明天已經跟別人有約了。
還是可以禮拜六開始上班。(該公司是隔週休)
對方:其實,我們剛剛已經通知另外一個候選的了,
抱歉,她可以明天上班。所以我們不用你了。
我非常的囧,
說的很好聽要給我一天的時間考慮、明天答覆,
明明就直接通知別人了,
說一定要明天上班,
那說給我考慮一天是考慮假的喔~~
還是我說我取消約定,明天就去上班,
對方才跟我說抱歉,
已經另謀他人了~~~~~~~~~~
現在感覺奇差無比。
家人說這樣很常見啦~~
就當作沒緣分吧~~~
附帶一問:
該公司有十天試用期,
前三天領日薪,
後四到十天領半薪,
(領半薪這樣合理嗎?)
第十一天才正式錄用以月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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