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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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目前連署人數超過1700人,請大家幫忙分享,如果沒有連署成功會很可惜,謝謝。

PS:本人PTT帳號登入次數還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鄉民能夠幫忙分享,謝謝

提案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請大家能夠幫忙分享與連署,謝謝大家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3.增加勞檢員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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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7-11-15
改成對一個勞工違規就罰一次會比較好。
Emma avatarEmma2017-11-19
Ina avatarIna2017-11-21
這個一定沒有媒體會報QQ
Elvira avatarElvira2017-11-25
我是覺得刑罰有點誇張,但拉高罰鍰是必須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1-27
反對反對,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可笑。
Zanna avatarZanna2017-11-30
為什麼只有企業雇主要罰,其他人違反勞基法的就不用罰?
Faithe avatarFaithe2017-12-01
前幾天一例一休過關商業媒體也是淡化報導,就算有,其報
導方向也是政治口水
Annie avatarAnnie2017-12-03
*過關->修法放寬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12-07
本版可以正名為勞工夢幻樂園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12-11
行政法是行政法 刑法是刑法 沒有那種對你有利對他
人不利的半套法則
Lily avatarLily2017-12-15
雖然很有意義 但是這鬼島那兩大黨 還是別幻想了
Delia avatarDelia2017-12-18
就是有樓上這種一直說是幻想的人才會是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