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期結束提離職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目前待的公司試用期快到了聽主管的說法適用期會通過,但因為想回學校繼續讀書所以只
打算做完適用期。
主管這幾天就開始考核了,我是否應該這幾天就提離職了?
我應該會照實說想回學校繼續讀書,這理由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如果離職他們要重找人應該就沒我的事了吧!
人生第一次提離職心裡真的有點抖!

感謝各位

--

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5-04
主管早就見怪不怪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5-08
如果跟主管關係不錯可以早一點說要回去學校唸書的事情
,重點是學校唸書不可以被離職拖到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5-12
不用阿就給他拖到三個月再說還有錢拿
Una avatarUna2019-05-17
要離職就快通知~不要浪費彼此時間~
Olga avatarOlga2019-05-17
早點說吧帶你的人不會恨更深XD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5-22
直說要回學校精進就好 考核打不通過 還有資遣費可以拿
Ida avatarIda2019-05-26
如果部門相處沒問題的話,盡量早點通知比較好,不然臨
時接替業務的同事會累死,不要留下壞印象讓人探聽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5-26
離職單上理由就別寫回學校了 生涯規劃就好
Hedda avatarHedda2019-05-31
臨時走人是職場大忌啊,好印象瞬間變壞印象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6-03
理由就說生涯規劃,留個3-5天交接業務,這樣比較ok
Emma avatarEmma2019-06-04
試用期是有什麼好交接
Sarah avatarSarah2019-06-06
怎麼一直都會有人認為試用期沒事要交接,是認為三個月
都在打雜還是都在上課?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6-07
依照勞基法規定走人,三個月內直接閃沒問題啊
Sarah avatarSarah2019-06-11
回樓上沒辦法本版勞工權益至上XD
更正是樓樓上lol
Hedy avatarHedy2019-06-14
業界很小
Una avatarUna2019-06-16
勞基法好像規定三個月內當日離職即可,至於人情上你可
以提早幾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