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退費之退還 小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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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郵件處理規則第66條及67條

第66條
裡面提到國際掛號函件,包裹及保價郵件
因不可抗力致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而"不予補償者".........

第67條
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
於給予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


第一個問題是,66條的不予補償者是甚麼意思
是因為不可抗因素,不能補償郵件的錢,只能補償郵資的意思嗎?

第二個問題是
66條的"包裹",是指國際掛號包裹嗎?
因為66條只有寫包裹,而67條寫了掛號包裹 QQ

我知道包裹一定都有掛號,但想說66條沒寫是不是因為是接前面國際兩個字
變成國際掛號包裹,請問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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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7-10
不是只考三法嗎@@
Sandy avatarSandy2016-07-11
我考外勤 只考郵政法大意 但我想弄懂QQ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7-14
請問只考郵政法而已嗎 郵政處理規則有考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7-15
郵局收寄國際函件和包裹是有法定補償額,以SDR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