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60 - 考試
By Vanessa
at 2018-01-27T19:46
at 2018-01-27T19:4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警察大學畢業的 升警官沒有天花板
: 警專畢業 只能升到一線四 (薪水看有沒有考過三等特考)
: 其實這個制度 日本也有類似的規定 (警部佐...)
: 現在問題是說他將一般大學畢業考上警察的 都安排到警專受訓 所以這些人抗議
: 但是換個角度想 國家花錢培養警官 在警察大學也投入很多資源
: 如果投入了這麼多資源 強化的是實作操作能力 筆試未必能考的過
: 因此造成警察大學畢業生錄取率偏低 這樣也是一種很大的資源浪費,不是嗎?
: 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
: 再另外安排一場考試就好 內容加進一些實作課程與實際要求 警大上課有教的
: 想進警大訓練的一般大學錄取生 也要參加這場考試 不然就去警專受訓
: 這樣警大學生錄取率自然會比較高
: 而且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實質平等
: 總不能人家多花四年學習 結果還必須陪大家考一些不夠深入、專業的題目
: 這樣不但不公平 而且還造成資源浪費
: 有自信的人就也去參加競爭 不然就乖乖接受安排
: 大家覺得呢?
請問大大發表言論之前不先看一下解釋文跟理由書嗎?
你知道你發表的問題拿你解釋文理由書來套套看,出現違憲機率也很高嗎?
這種表面規定中立,實質起來就是系統性的歧視一般生的規定
不就是這次警大輸的原因嗎?
PS.警政署的答辯真的寫得很爛,就是赤裸裸的歧視一般生,這樣難怪會輸
理由書第七段
綜上,系爭規定雖未明白區分警大畢業生與一般生,然經多年實際適用,就100年之前警
察三等特考及格者之職務任用及後續晉升而言,已形成對警大及警官學校之畢業生恆為有
利,而對一般生恆為不利之規範效果。是系爭規定以有無經警大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
格為區分標準,決定是否具有任用為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之資格,已構成對
一般生之差別待遇,而須接受平等原則之檢驗。
理由書第10段
綜上,系爭規定未明確規定考試訓練機構,致實務上警政署得將警察三等特考筆試錄取之
一般生,一律安排至警專受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以完足該考試程序(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
行細則第4條第2項第2款參照),使100年之前上開考試及格之一般生無從取得職務等階最
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致其等應考試服公職權遭受系統性之不利差別待遇,就
此範圍內,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
通過一定考試才能取得巡官資格,
那如果都還考警大的獨門暗器,那還是系統性之不利差別待遇。
還不是一樣表面中立,實質歧視,先好好念完解釋文、理由書在發表好嗎?
--
: 警察大學畢業的 升警官沒有天花板
: 警專畢業 只能升到一線四 (薪水看有沒有考過三等特考)
: 其實這個制度 日本也有類似的規定 (警部佐...)
: 現在問題是說他將一般大學畢業考上警察的 都安排到警專受訓 所以這些人抗議
: 但是換個角度想 國家花錢培養警官 在警察大學也投入很多資源
: 如果投入了這麼多資源 強化的是實作操作能力 筆試未必能考的過
: 因此造成警察大學畢業生錄取率偏低 這樣也是一種很大的資源浪費,不是嗎?
: 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
: 再另外安排一場考試就好 內容加進一些實作課程與實際要求 警大上課有教的
: 想進警大訓練的一般大學錄取生 也要參加這場考試 不然就去警專受訓
: 這樣警大學生錄取率自然會比較高
: 而且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實質平等
: 總不能人家多花四年學習 結果還必須陪大家考一些不夠深入、專業的題目
: 這樣不但不公平 而且還造成資源浪費
: 有自信的人就也去參加競爭 不然就乖乖接受安排
: 大家覺得呢?
請問大大發表言論之前不先看一下解釋文跟理由書嗎?
你知道你發表的問題拿你解釋文理由書來套套看,出現違憲機率也很高嗎?
這種表面規定中立,實質起來就是系統性的歧視一般生的規定
不就是這次警大輸的原因嗎?
PS.警政署的答辯真的寫得很爛,就是赤裸裸的歧視一般生,這樣難怪會輸
理由書第七段
綜上,系爭規定雖未明白區分警大畢業生與一般生,然經多年實際適用,就100年之前警
察三等特考及格者之職務任用及後續晉升而言,已形成對警大及警官學校之畢業生恆為有
利,而對一般生恆為不利之規範效果。是系爭規定以有無經警大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
格為區分標準,決定是否具有任用為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之資格,已構成對
一般生之差別待遇,而須接受平等原則之檢驗。
理由書第10段
綜上,系爭規定未明確規定考試訓練機構,致實務上警政署得將警察三等特考筆試錄取之
一般生,一律安排至警專受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以完足該考試程序(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
行細則第4條第2項第2款參照),使100年之前上開考試及格之一般生無從取得職務等階最
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致其等應考試服公職權遭受系統性之不利差別待遇,就
此範圍內,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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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一定考試才能取得巡官資格,
那如果都還考警大的獨門暗器,那還是系統性之不利差別待遇。
還不是一樣表面中立,實質歧視,先好好念完解釋文、理由書在發表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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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8-02-01T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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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18-02-01T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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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ama
at 2018-02-02T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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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elia
at 2018-02-04T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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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8-02-09T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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