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重分類 - 會計
By Lucy
at 2012-05-04T10:27
at 2012-05-04T10:2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akumix ( )》之銘言:
: 若甲公司X1 年年底帳列對乙公司債券投資之相關資訊如下,且甲公司於X2 年年初決定
: 將該債券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則X2 年度甲公司因該投資需認列之利息收入為
: 何?(答案四捨五入至整數)
: 備供出售證券-乙公司債券(票面利率4%,購入時有效利率5%) $191,341
: 備供出售證券投資評價調整(借餘) 13,174
: 備供出售證券-乙公司債券(依X1.12.31 市場有效利率3.5%計算) $204,515
: (A)$6,670 (B)$7,158 (C)$9,567 (D)$10,226 [答案:(C)]
: 我想討論的是IFRS9 5.3.3段中規定,「將金融資產重分類致使其以攤銷後成本衡量,其
: 重分類日之公允價值為其新的帳面價值」。
: 之前的算法好像是採 $191,341 * 5% = $9,567
: 但若以本題為例,X1年底之公允價值為$204,515,以下想法不知道是否正確?
: X2/1/1
: 債券投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204,515
: 債券投資-交易目的 204,515
: X2年度若採「利息法」攤銷折溢價
: X2/12/31
: 現金 8,000
: 債券投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842
: 利息收入 7,158 [$204,515 * 3.5%]
: 這樣答案是否變成(B)?
抱歉借本題再度發問
但若以今年國考考IFRS"但不考IFRS9" 來說
是不是又回到交易目的、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日三種?
所以在考IFRS"但不考IFRS9" 的情況下
本題答案又回到$191,341 * 5% = $9,567 的答案是嗎?
請問我的分錄對不對
X2/1/1
持有至到期日證券-乙公司債券 204,515
備供出售證券-乙公司債券 204,515
X2/12/31
現金 8,000
持有至到期日證券-乙公司債券 842
利息收入 7,158 [$204,515 * 3.5%]
未實現評價損益 2409
利息收入 2409 (191,341*5%-204,515*3.5%)
故利息收入答案為 7158+2409=9567 ?
問題二:
綜上所述,請問以今年國考考IFRS"但不考IFRS9" 的部分來說
是不是只要金融資產這塊改回舊會計的交易目的、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日這三種做法就符合考試範圍了呢?
如果不是的話,請問在"不考IFRS9" 的情況下,有哪些部份改成舊會計的做法呢?
非常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
: 若甲公司X1 年年底帳列對乙公司債券投資之相關資訊如下,且甲公司於X2 年年初決定
: 將該債券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則X2 年度甲公司因該投資需認列之利息收入為
: 何?(答案四捨五入至整數)
: 備供出售證券-乙公司債券(票面利率4%,購入時有效利率5%) $191,341
: 備供出售證券投資評價調整(借餘) 13,174
: 備供出售證券-乙公司債券(依X1.12.31 市場有效利率3.5%計算) $204,515
: (A)$6,670 (B)$7,158 (C)$9,567 (D)$10,226 [答案:(C)]
: 我想討論的是IFRS9 5.3.3段中規定,「將金融資產重分類致使其以攤銷後成本衡量,其
: 重分類日之公允價值為其新的帳面價值」。
: 之前的算法好像是採 $191,341 * 5% = $9,567
: 但若以本題為例,X1年底之公允價值為$204,515,以下想法不知道是否正確?
: X2/1/1
: 債券投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204,515
: 債券投資-交易目的 204,515
: X2年度若採「利息法」攤銷折溢價
: X2/12/31
: 現金 8,000
: 債券投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842
: 利息收入 7,158 [$204,515 * 3.5%]
: 這樣答案是否變成(B)?
抱歉借本題再度發問
但若以今年國考考IFRS"但不考IFRS9" 來說
是不是又回到交易目的、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日三種?
所以在考IFRS"但不考IFRS9" 的情況下
本題答案又回到$191,341 * 5% = $9,567 的答案是嗎?
請問我的分錄對不對
X2/1/1
持有至到期日證券-乙公司債券 204,515
備供出售證券-乙公司債券 204,515
X2/12/31
現金 8,000
持有至到期日證券-乙公司債券 842
利息收入 7,158 [$204,515 * 3.5%]
未實現評價損益 2409
利息收入 2409 (191,341*5%-204,515*3.5%)
故利息收入答案為 7158+2409=9567 ?
問題二:
綜上所述,請問以今年國考考IFRS"但不考IFRS9" 的部分來說
是不是只要金融資產這塊改回舊會計的交易目的、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日這三種做法就符合考試範圍了呢?
如果不是的話,請問在"不考IFRS9" 的情況下,有哪些部份改成舊會計的做法呢?
非常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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