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正犯能否討論預備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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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個笨問題

唸到多數正犯和共犯的章節

共犯不可以討論預備犯

而間接正犯之多數正犯的一種特殊形態

既然多數正犯是個別追究違法性

那麼想請問間接正犯是否有預備犯討論的空間!?

書中只有寫到間接正犯之著手、錯誤等問題

自己的想法是 因為間接正犯是利用人實現構成要件

所以只有著手之問題 所以無法討論預備犯

那麼就算被利用人只是預備犯

利用人也是成立間接正犯之未遂犯

這樣解讀是否有錯!?

例如某甲預計在護士打點滴時加入毒藥來毒害某乙

但還在準備毒藥時 尚未放進點滴的階段就被抓

那麼他成立什麼犯!?

直接論以預備犯嗎!?

還是論殺人預備之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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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5-26
也許不是那問題,是"已經犯了",再討論是否"預備要犯"有點怪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5-28
在你的例子裡面,在點滴裡下毒不是已經可能成立直接正犯嗎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6-01
這樣好像還是要討論預備殺人罪的直接正犯?
Hardy avatarHardy2014-06-02
你的例子跟你上面的問題不太一樣耶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6-05
Orz抱歉 你無視我好了
Cara avatarCara2014-06-07
應該是直接討論直接正犯的預備犯,因為利用行為又還沒
開始做。
Hedy avatarHedy2014-06-10
間接正犯要有利用行為 這題還沒開始利用到任何人
應該直接討論直接正犯之預備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