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平交易法對於獨佔的規定 - 考試
By Mia
at 2022-10-14T22:29
at 2022-10-14T22:29
Table of Contents
已經在其他單位上岸了
想說下班 隨便藉著空閒進修試試
因為自覺對書念得不夠徹底...觀念懵懵
就隨便拿個選擇題當練習
但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想各位請教關於公平交易法中對於「獨佔」的認定範圍
以下為法規庫:
第 8 條
事業無下列各款情形者,不列入前條獨占事業認定範圍:
一、一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
二、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三分之二。
三、三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四分之三。
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其個別事業於相關市場占有率未達十分之一或上一會計年度事業總
銷售金額未達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者,該事業不列入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
事業之設立或事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進入相關市場,受法令、技術之限制或有其他足以
影響市場供需可排除競爭能力之情事者,雖有前二項不列入認定範圍之情形,主管機關仍
得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按第8條第一項各款的敘述
白話上就是一個事業在市場上佔1/2以上 就列入獨佔範圍
但以下有考古2題 不見得是這個意思(?
其他同仁也認為不應鑽牛角尖 只要跟法規寫得不同就是錯
故想跟各位同仁討論看看 這題目是不是出得不夠好?
第一題
下列有關獨占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一事業在相關市場中達到三分之二的市場占有率(答案)
(B)一事業在相關市場中具有壓倒性的地位,並且可以排除他事業的競爭
(C)二事業實際上無價格競爭之情勢,但具有排除第三事業進入市場的實力
(D)因技術困難或政府法令等情形,使得其他事業進入但具市場產生障礙,此種情形,主
管機關得以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問題:按各款的規定
佔有率達到1/2以上就是獨佔
但2/3以上就不算獨佔?因為字眼是用敘述 好奇是不是理解有錯
第二題
有關公平交易法對獨占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獨占係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B)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
爭狀態之情形者,視為獨占
(C)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若未達二分之一者,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答案)
(D)獨占之事業,不得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
問題:
同第一題的疑問
按法規的規定 二事業佔有達2/3列入獨佔範圍
所以未達1/2 是不列入認定的獨佔範圍 但敘述卻是錯誤的...
想跟比較清楚的同學線上討論看看
是不是觀念上錯得離譜
又或者 舉例的題目是不是字眼不好...?
--
想說下班 隨便藉著空閒進修試試
因為自覺對書念得不夠徹底...觀念懵懵
就隨便拿個選擇題當練習
但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想各位請教關於公平交易法中對於「獨佔」的認定範圍
以下為法規庫:
第 8 條
事業無下列各款情形者,不列入前條獨占事業認定範圍:
一、一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
二、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三分之二。
三、三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四分之三。
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其個別事業於相關市場占有率未達十分之一或上一會計年度事業總
銷售金額未達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者,該事業不列入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
事業之設立或事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進入相關市場,受法令、技術之限制或有其他足以
影響市場供需可排除競爭能力之情事者,雖有前二項不列入認定範圍之情形,主管機關仍
得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按第8條第一項各款的敘述
白話上就是一個事業在市場上佔1/2以上 就列入獨佔範圍
但以下有考古2題 不見得是這個意思(?
其他同仁也認為不應鑽牛角尖 只要跟法規寫得不同就是錯
故想跟各位同仁討論看看 這題目是不是出得不夠好?
第一題
下列有關獨占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一事業在相關市場中達到三分之二的市場占有率(答案)
(B)一事業在相關市場中具有壓倒性的地位,並且可以排除他事業的競爭
(C)二事業實際上無價格競爭之情勢,但具有排除第三事業進入市場的實力
(D)因技術困難或政府法令等情形,使得其他事業進入但具市場產生障礙,此種情形,主
管機關得以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問題:按各款的規定
佔有率達到1/2以上就是獨佔
但2/3以上就不算獨佔?因為字眼是用敘述 好奇是不是理解有錯
第二題
有關公平交易法對獨占規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獨占係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B)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
爭狀態之情形者,視為獨占
(C)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若未達二分之一者,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答案)
(D)獨占之事業,不得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
問題:
同第一題的疑問
按法規的規定 二事業佔有達2/3列入獨佔範圍
所以未達1/2 是不列入認定的獨佔範圍 但敘述卻是錯誤的...
想跟比較清楚的同學線上討論看看
是不是觀念上錯得離譜
又或者 舉例的題目是不是字眼不好...?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22-10-14T13:27
at 2022-10-14T13:27
By Edwina
at 2022-10-16T00:43
at 2022-10-16T00:43
By Steve
at 2022-10-14T13:27
at 2022-10-14T13:27
By Edith
at 2022-10-16T00:43
at 2022-10-16T00:43
Related Posts
調查局特考資訊科學組落榜書單請益
By Una
at 2022-10-14T21:54
at 2022-10-14T21:54
強制採尿違憲ㄌ
By Thomas
at 2022-10-14T20:29
at 2022-10-14T20:29
108年調查局調查工作組(選試英文)心得
By Anonymous
at 2022-10-14T16:44
at 2022-10-14T16:44
警察三等刑事鑑識(生物)似然比問題
By Andrew
at 2022-10-14T00:00
at 2022-10-14T00:00
錄取資格保留
By Daph Bay
at 2022-10-13T22:22
at 2022-10-13T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