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資爭議之我見....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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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2各月後最近開始回答問題.首先述說心中感想.政府雖然有立勞基法來保障勞工.但是社會上.為何還有7成以上企業都還再犯法.不要否認這事實.有公司工廠登記低.誰敢保證完全沒違法.除ㄌ公家.及大企業.也有些大企業一樣部分違法.指示不嚴重或沒人舉報而已.難道不能主動稽查.抽檢.我想或許能遏制歪風我在想.法律就是法律.白紙黑字明明白白.是不是.因為.政府就是不(舉)報不查.消極作為.才會有這些問題.?再來大家法律常識相關法律不懂.以致於.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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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11-01-29
其實,重點是公務員考績,沒有跟他執行的業務結合﹗如果,勞委會、勞工局、勞工處……的公務員,他們的績效是勞工的滿意度、那他們就不會對雇主採取「不理、不查、不管、沒有申訴沒有查核的必要」這種三不一沒有的政策……法律嘛,是沒事可以不訂,訂了可以不實施,實施了可以不落實……執法嘛,是沒事可以不查,查了可以不追究,追究了可以不嚴辦……反正,怎樣都不會影響他們的18%,何必這麼辛苦好好幹?所以呢﹗無奈的台灣勞工吶
Cara avatarCara2011-01-29
我就是受害者,前公司為了規避處罰,白紙黑字制式的文字寫了..本人因生涯規劃自願離職...要我們簽離職自願書,並且要求要簽才可以領到退休金或資遣金,因為這算離職手續項目之一;在迫於生活的無奈及對法律不懂的情況下,我們第一批的員工108個幾乎都簽了,所以很多人無法領取失業補助;第二批以後的同仁,公司或許良心發現,或許是怕造成更多人反彈?不但領的多,公司還自動奉上非自願離職証明書讓同仁可以領失業補助;我們第一批的�
Jake avatarJake2011-02-01
1.政府必須照顧2成的雇主,然後雇主才願意照顧8成的勞工,而8成的勞工自己都不會團結2.罰金過低3.政治獻金4.選舉利益考量5.不報不查,查了也白查6.多一事不如少一事7.不食人間煙火8.違法者眾,辦案缺人手9.關說10.退休金重要11.蒼蠅太多抓不完,老虎大隻不敢抓12.制度變化,不及有力人士一通電話.......Showmore
Tom avatarTom2011-02-02
台灣對於這方面的法令並不完善各行各業有差異性,卻要用一套勞動基準法規範所有行業基本上這樣的法律本身就有問題要想所有企業都能合法從一開始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2-02
先去讀熟法學序論再來看勞動基準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