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業關於失業給付和提早就業獎金 - 工作Robert · 2009-06-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年底時受到裁員風波影響,所以被之前的公司資遣後來我有找到一份簽約一年的約聘工作而在我去上班之前,我有領了一次的失業津貼,也就是說還有五個月份的津貼未請領而就我所知,申請失業給付者如果找到工作,且連續投保達三個月以上就可以請領提早就業獎金但我有個�工作就業All CommentsFreda2009-06-29就業保險法第十六條:1.失業給付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九個月。2.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Related Posts領取失業給付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問題如何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急~關於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之短期就業就業服務員有哪些裁量權(急)申請提早就業補助金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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