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終獎金資遣費失業勞工給付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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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現在1月7日(有事先告知員工)而過年是2月3日不過要求1月31日辦理員工離職如果說公司再這時間進行人員資遣這樣勞工是否可以在2月時申請失業勞工給付阿如果說可以需要什麼証明.怎樣申請公司理由:行車效率不彰視同發生嚴重車禍<=這樣能申請嗎?我怕因為在過年期間工作會很難找所以請知道的大大們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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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1-01-11
版大所給的資料有限,所以列出法條,請版大自行參考,版大要申請失業給付,必須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証明))),公司開給你後,請馬上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初次認定,第一次,該服務人員會告知你什麼時候做第一次認定.年終的部份,非勞基法規範所以只能依公司規定.遣散費還有新舊制的問題,新制是2年年資為一個月遣散費,舊制為一年一個月遣散費,你可以向資方要求***遣散費,預告工資,未休完之特休假***而遣散費及預告工資是以"""平均工資"&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