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拖欠薪水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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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小弟目前遇到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小弟目前所待的公司本來是每個月5號發薪,但這個月未告知原因到現在都沒領到十二月
份的薪水。
當然很簡單的未準時發薪,不管任何理由都是公司營運狀況出了問題,所以我也在這週一
跟主管提了離職並且也交付辭職信,但還沒簽任何離職證明,正式離職時間會是一個月後
,目前正在做交接跟把一些程式優化一下。

我的問題是,請問這樣有資格申請非自願性離職嗎?

有查到的是因雇主欠拖薪資而離職是符合非自願性離職的條件,但是我已經向主管提了辭
職,也交了辭呈,那這樣算自願性還是非自願性呢?

這點我有點搞不懂,所以想請教有社會經驗的各位前輩們,也想幫還在苦海中的好同事問
清楚資訊讓他們能夠有保障可以索取失業給付。

不好意思再冒昧多加一個問題,勞基法上寫說若雇主拒絕發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可由公司
的保險機構索取,這保險機構是指勞保局吧?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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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8-01-25
你自己提離職就不是非自願
Belly avatarBelly2018-01-27
你直接跟公司要非自願離職,然後找勞動局申訴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1-30
這個很難認定 你可能要好好說QQ
Tracy avatarTracy2018-01-30
先跟勞工局舉發,然後發存證信函 說明公司因違法勞動契約
的關係才解除勞雇關係 這樣才有非志願離職
Erin avatarErin2018-02-03
你提辭職信...就是自願離職啊? 要資遣必須跟公司談啊
推樓上的做法~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2-05
跟公司要求資遣記得錄音紀錄 公司不給離就要求勞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