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早就業獎勵的申請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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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一下~我在2月24日有去申請失業認定補助~(這是第一次去服務站)手續文件等都已辦妥~就等3月10日的再回去認定~(這是14天後第一次回去服務站)我在3月10日以前有找到新工作的話~是無法申請津貼的這點我知道!那如果我是在11日當天新工作就開始上班的話~那我是否符合申請提早就業獎勵申請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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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0-03-05
您好!要申請『提早就業津貼』前提一:有辦理失業認定。前提二:勞保投保滿三個月!也就是~您在辦理了失業認定之後,一樣能去謀職,而謀職之後也確認即將要開始工作,就必須要在3天之內通報就業服務站,你已經找到工作了~而工作滿3個月(投保滿3個月)在提出申請!不過基於經濟狀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