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朋友面試了一家智慧財產權公司
就是做專利業務
她們薪水有兩種
一種是底薪18000 + 10% 薪水
另一種是 無底薪 30%薪水
而且錄用後 以後都不能再改了
因為朋友是社會新鮮人
所以比較想要先有底薪的
但是老闆說 希望是選無底薪的
因為這樣會比較有企圖心
公司也叫不會管你
於是他就勾了 30% 無底薪的了
照他的說法 老闆很有可能用他
但之後她媽跟他談了一下 他又想改回有底薪的
想請問一下 如果現在 打電話回去說 想要改的話
老闆會有很大的機率 因為這樣 而不錄用嗎?
還有就是專利 聽說一個國家就要一萬五
所以聽說要搞一個專利 大多公司都會連國外一起辦
可能純利就是一二十萬
換算成獎金可能 弄好一項 最好就有六萬可賺
有比較熟這方面的人 會推薦選哪一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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