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小妹最近打算從PT了快兩年的單位離職,有點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工讀的單位是地方的政府機關,有勞健保,但是遇到國定假日需要上班從未給過雙倍,最近一次就是選舉日當天,十一點需投票完到班,但沒雙倍,依舊120。
而且在我們單位的工讀生遇到星期六上班的,一律需要上12小時,也從無超時加班費用。
我二月會離職,目前已搜集好大家的打卡表、薪資計算表、跟薪資統計結果表格,故想請問大家:
一定要在職檢舉才算數嗎?離職後檢舉可以嗎?
我拍的那些資料有沒有可能被雇主當作什麼竊取機密、隱私外洩之類?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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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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