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護.扶養.探視.恐嚇.妨害自由.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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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您們好小弟有問題想請教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們以下是小弟目前遇到的狀況我跟前妻已離婚三年,育有一女,離婚小孩的扶養權跟監護權在女方離婚後一年,我與前妻有重修舊好,感情穩定,目前也打算再申請公證結婚過年前妻有懷孕,我們有商量要生下小孩,並且結婚但是女方的母親不同意,硬要前妻拿小孩,並且要前妻跟我說除非我簽下1000萬本票外加我父母當保證人,才肯把前妻與女兒在歸到我的名下,否則他就要帶前妻拿掉小孩(這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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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12-02-14
探視權的規定:無監護權的ㄧ方有絕對的探視權,這是無法剝奪的,民法上規定血親不得放棄,因違反公序良俗的所有規定都無效.探視權的行使:你可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對方要讓你行使探視權,並且說明行使探視權的時間與方式,如果對方依照目前禁止的方式一意孤行,你將依法向家事法庭聲請酌定探視權之訴.舉證的部分很簡單,只要你與他對話的錄音即可,至於存證信函的部分是寄到戶籍地最好,或是他的家人有人能接收能轉達亦可,存證信函的目的本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2-17
Q1部分,參刑法第302條及308條。
Elma avatarElma2012-02-16
建議版大去請教律師保護自己的權益有一個網站www.law110.com.tw法律諮詢家有很多熱心的律師免費做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2-13
您好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2-15
1.您有權探視子女沒有問題。2.如您探視過程中受到阻擾,或您前妻或子女有受到虐待等情事,視情形可考慮報請警方先處理。3.如尚有疑問,歡迎再來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