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做的工作為零售業(店面銷售)
每月薪資計算方式:底薪40K+獎金+全勤1K+外語0.5K(能聽得懂英文即可)
排休方式為每月八天 自行排休(週末禁休 其餘自行排)
所以每個禮拜休假日都不一樣
獎金部分來自 銷售產品 維修產品的抽成
大約佔了總薪資的20%左右
請問以上工作如果遇到國定假日或是連假
可以有雙倍薪資或是多休一天假嗎?
有跟老闆提過這件事情
但老闆是認為我們不是一般上班族 有排休固定 薪資固定
認為我們是底薪加獎金疊上去薪資(40K外加獎金抽成)
所以認為如果再給雙倍薪資或是多休一天的話照他這樣給根本賠死
如果要照我的方式走 那就直接給本薪外加固定排班 固定休假這樣
(但這樣跟現在薪資差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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