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後賠償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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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at 2010-07-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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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車禍賠償 想請教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
小弟我今年6月初,騎機車在回家路上出了車禍,
時間是在晚上11點半多,因為機車有改裝的原因,
所以沒有騎大馬路,而走小巷子回家,經過一個小十字路口,
左巷口一台箱型車就突然衝出來,因我已經到路口,
看見車子已經煞車不及就撞上去了,我在巷子沒有騎快,
倒地後有意識爬起來,但左腳已經骨折,痛到我當場昏過去,
之後就被救護車送往醫院了,住院前兩天也處於半昏迷這樣,
事後我詢問我家人,我家人說對方在車禍現場做筆錄,
說看我要右轉才撞到我,可是我是直走沒錯,這樣對方是否有逃避責任的嫌疑呢? (我住院+出院後總共事發第十天才去做筆錄,因為當下我暈過去沒有辦法做筆錄)
當下對方男子也都沒有走過來看過我,因為我家人有到現場,看著他居然還跟警察先生說能不能先走,說他有很重要的事情,(心裡很不是滋味,有什麼事情比傷者躺在地上還重要),之後住院他從沒來探視過,有打過一通電話給我父親,口氣很差只問說要怎麼處理,之後從此再也不聞不問,
我左腳目前骨折,因為骨頭斷裂從左腳小腿內側穿出來,其他外傷都還好,
到時候腳傷口好了也要做復健,醫生也推測需要半年時間。
請問這些該怎麼處理呢?
對方是公司車,至於他說我要右轉,但是我是直走方面,他有逃避責任的嫌疑嘛? 警方有現場拍照存證,能鑑定出他說謊嘛? 因為小巷子並沒有攝影機
如果要和解,是要等到我腳完全康復嘛?不然也不知道醫藥費花了多少
提出和解是雙方都可以提出還是? 如果半年內他沒有提出和解,是直接可以由法院判決嘛? 我除了能要求對方賠償機車修理費用、醫藥費之外,還能要求我不能上班這段期間的薪資嘛?(我是工人,薪資是天數計算)另外這次車禍,我門牙有斷,傷到兩顆牙齒,應該會拔掉再植牙,這個費用也能向對方索賠嘛?如果這段期間,對方去辦脫產,而把資產轉移至他人名下,我又該怎麼辦呢?
其實很不高興對方是如此態度,連探視甚至慰問都沒有!
Update:
補充一下
住院以及醫藥費用大概是7.8千左右((回診檢查所需費用還無法估計
機車修理費用1萬
植牙一顆好像是6萬以上的樣子(兩顆)(此費用待詢問)
工作方面 因為我是工地貼瓷磚的師父 老闆就是家父 領薪資都是拿薪水袋
請問一下 薪水袋能充當薪資證明嗎? 平均一個月工作天數大約都在20-25天左右
薪資平均每月3萬多-4萬不等
如果我一天工作薪資是1850 可以照該薪資獲得理賠嘛?
這種車禍 警察做了筆錄 會送至法院嘛?
我這樣是否就直接擁有告對方的權力呢? 還是需要某些條件 或是 自己該要去辦理什麼程序嘛?
請大大幫我解答
附註 車禍現場以及當場送往急診醫療費用明細 已經有申請回來
Update 2:
車禍現場圖 以及照片已經有申請回來
分析研判表還沒 是不是要等車禍30日後才可申請?
路線圖的話 我是走台中市旅順路 在安順一街路口發生車禍
看到對方車子時 我已經快到路口 看他是都沒有放慢速度
一下子就衝出來了
請問一下 在車禍-半年期限((包刮和解或是由法院判決期間
如果肇事責任歸屬於對方 而對方在這段期間內 脫產了
我又該如何處理下一步呢?
Update 3:
車禍時間 6月7日晚上11點
Update 4:
回覆 雛 ~
薪水袋不能當作證明喔 ˊ ˋ
勞保我也不知道是多少 只知道每次都繳7~8千
老爸是我自己的老闆 通常做工地的很難拿出目前實領薪水的證明耶
頂多就都拿薪水袋 天數x日薪=月薪 這樣
那我除了醫藥費.修車費.薪資等等. 我還能夠要他賠償哪些部分嗎!?
畢竟半年不能上班 平均一個月3~4萬 就20多萬了ˊ ˋ
我是屬於幹道 他是支道 這個應該警察都知道xd
其實也不知道該怎樣要他賠償才合理
只不過想賠償這期間自己本身損失之外 其他我也不會跟他獅子大開口
不過也看看對方態度吧 xd ~
謝謝雛熱心幫我解答喔 感恩

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0-07-10T18:4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小弟我今年6月初,騎機車在回家路上出了車禍,
時間是在晚上11點半多,因為機車有改裝的原因,
所以沒有騎大馬路,而走小巷子回家,經過一個小十字路口,
左巷口一台箱型車就突然衝出來,因我已經到路口,
看見車子已經煞車不及就撞上去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第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路權的優先順序:
1.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2.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
2.多線道先行;
3.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4.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建議,可於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我在巷子沒有騎快,倒地後有意識爬起來,但左腳已經骨折,痛到我當場昏過去,之後就被救護車送往醫院了,住院前兩天也處於半昏迷這樣,
事後我詢問我家人,我家人說對方在車禍現場做筆錄,
說看我要右轉才撞到我,可是我是直走沒錯,這樣對方是否有逃避責任的嫌疑呢?
(我住院+出院後總共事發第十天才去做筆錄,因為當下我暈過去沒有辦法做筆錄)
警方會以雙方的筆錄,及現場跡證來研判肇責,不是對方說的算。
當下對方男子也都沒有走過來看過我,因為我家人有到現場,看著他居然還跟警察先生說能不能先走,說他有很重要的事情,(心裡很不是滋味,有什麼事情比傷者躺在地上還重要),之後住院他從沒來探視過,有打過一通電話給我父親,口氣很差只問說要怎麼處理,之後從此再也不聞不問
要是對方態度再如此冷淡,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讓他有所壓力!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我左腳目前骨折,因為骨頭斷裂從左腳小腿內側穿出來,其他外傷都還好,
到時候腳傷口好了也要做復健,醫生也推測需要半年時間。
請問這些該怎麼處理呢?
雖然目前雙方還未和解,但還是可向對方所投保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以減輕醫療方面的負擔,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
  、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
  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
  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
  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
  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
  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
  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
  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
  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
  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對方是公司車,至於他說我要右轉,但是我是直走方面,他有逃避責任的嫌疑嘛? 警方有現場拍照存證,能鑑定出他說謊嘛? 因為小巷子並沒有攝影機
同上述;警方會以雙方的筆錄,及現場跡證來研判肇責,不是對方說的算。
如果要和解,是要等到我腳完全康復嘛?不然也不知道醫藥費花了多少
若真與對方達成和解,要以不含強制險的方式和解,較有保障,後續醫療或其它可能的後遺症才可獲得理賠,除非和解金額能保障我方後需醫療。
提出和解是雙方都可以提出還是?
雙方皆可,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如果半年內他沒有提出和解,是直接可以由法院判決嘛?
如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
我除了能要求對方賠償機車修理費用、醫藥費之外,還能要求我不能上班這段期間的薪資嘛?(我是工人,薪資是天數計算)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
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2010-07-07 14:43:01 補充:
礙於字數限制,其他問題在補充回答^_^
另外這次車禍,我門牙有斷,傷到兩顆牙齒,應該會拔掉再植牙,這個費用也能向對方索賠嘛?
Ans.可以。
如果這段期間,對方去辦脫產,而把資產轉移至他人名下,我又該怎麼辦呢?
Ans.放心依您的傷勢情形對方還不至於脫產,依班都是種傷害或是死亡案件才需考慮是否進行假扣押。
其實很不高興對方是如此態度,連探視甚至慰問都沒有!
Ans.建議您直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2010-07-07 14:43:56 補充:
請問一下 薪水袋能充當薪資證明嗎?
Ans.原則上是不行,除非您能舉證出更有利的証明。如果無法提出證明那您一樣可以以勞保最低的投保薪資17280來計算!您也可以持身分證及印章至勞保局去申請您的勞保年資,上面就會清楚的紀錄您的公司幫您投保多少薪資。
如果我一天工作薪資是1850 可以照該薪資獲得理賠嘛?
Ans.同上述。
2010-07-07 14:44:56 補充:
這種車禍 警察做了筆錄 會送至法院嘛?
我這樣是否就直接擁有告對方的權力呢? 還是需要某些條件 或是 自己該要去辦理什麼程序嘛?
Ans.傷者可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向對方提出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的告訴。〈事發六個月內要提告〉
附註 車禍現場以及當場送往急診醫療費用明細 已經有申請回來
車禍現場圖 以及照片已經有申請回來
分析研判表還沒 是不是要等車禍30日後才可申請?
Ans.沒錯,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即可。
2010-07-07 14:45:28 補充:
路線圖的話 我是走台中市旅順路 在安順一街路口發生車禍
看到對方車子時 我已經快到路口 看他是都沒有放慢速度
一下子就衝出來了
Ans.等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就可釐清雙方肇責。
請問一下 在車禍-半年期限((包刮和解或是由法院判決期間
如果肇事責任歸屬於對方 而對方在這段期間內 脫產了
我又該如何處理下一步呢?
Ans.同上述。
祝 早日康復 ^______^
2010-07-13 10:56:18 補充:
您好~我是雛XD
薪資方面,建議您帶著身分證及印章至勞保局去申請您的勞保年資,就可清楚知道您的公司幫您投保多少薪資。
賠償方面,可以看我之前回答(藍色粗體字)的「強制險可申請的範圍」及「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這樣您會更請楚;財損部份記得要把損壞的拍照留存以便證實真的毀損,換購新的時也要留存收據証明。
再來,您屬幹線道,所以對方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車禍的發生並不是大家所樂見的,不過既然遇上了,就好好的堅強面對喔^_^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0-07-06T16:05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q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0-07-10T00:51
既是6月初的事故,
那要先去申請現場圖及初步分析研判表,
以釐清肇責,才能談其他後續..
發生地點在哪縣市?
有關處理流程可上我部落格參考..
不清楚再留言或直接艮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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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10-07-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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