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被撞~我該向對方如何請求賠償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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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機車買不到半年 結果就發生車禍
是對方撞我的~當時我直線行駛~還沒過停止線是綠燈~
過停止線道中間了~卻變黃燈~~我看到的時候當然是加速行駛過
去~然後對方也是機車
沒有待轉~直接左轉~就直接從我機車左後方撞下去
請問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呢?
我有住院~然後又不能工作7天+上醫生說要療養3個月 才會完全好
在醫院(生活)所需的花費都是錢
出院又要搭計程車~~接下來3個月也都要搭計程車回門診
出門實在有夠不方便
請問我該如何跟他們說 賠償~~應該要怎樣講呢?
麻煩有經驗的人~~可以把你們所要求的賠償項目列出來嗎?
謝謝
Update:
TO:KLU
我的機車沒有全險唷~有報警~有備案了
Update 2:
TO:胖爸爸與丫頭
我是直行~對方在對向車道直接左轉~然後就直接把我撞飛
我在3/31發生的
我是否可以請您幫我列出賠償的金額呢?
因為我不太懂談和解~也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不想被凹~也不想凹對方~只要我不吃虧就OK了

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09-04-11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首先以雙方的肇事責任來看
文中提及
『然後對方也是機車沒有待轉~直接左轉~就直接從我機車左後方撞下去』
因為您並未說明對方的行車方向
僅提及對方左轉後撞及我方的左後方
若對方為『對向車輛』

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但若『對方為我方左方之車輛』

因牽扯『號誌爭議』 『故無法分析建議』!!

2.其次有關賠償的部份
你要分成兩個部份來看
第一個部分是屬於
與雙方肇事責任無關的強制險的部份
強制險中我方大概可求償之項目及金額如下
{假設事故於今年3月以後發生}
{若為3月之前有其他的認定標準}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僅需收據副本}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實支實付 上限20000元}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

第二個部份
則是扣除強制險之外的民事求償
此部份就與雙方的肇事責任有關了!!!
依法我方可向對方求償之項目為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宜修養日數}
d.醫療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範圍的部份}
e.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對方應負責賠償}
g.預估後續醫療
h.看護費用
{需醫生證明需他人照顧之日數}
{我方可以主張每日2000元之近親看護}
{前30天可由強制險補償每日1200元}
{不足的部分由對方賠償}
i.精神賠償{對方應負責賠償}
至於詳細的求償金額
請自行套入計算之!!
3.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討論之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4-10
如果當時有報警並有保險則可直接請保險公司的專員直接處理就可以了.
賠償部份要先知道誰錯才能知道要如何提出賠償.
如果你有保險,針對醫療部份也能向保險公司申請.
你是新車,所以應該是保全險吧.
Jacky avatarJacky2009-04-10
那就報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