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間接正犯著手時間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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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不是很重要小考點,不過沒弄清楚心中總是有個疙瘩...

請問一下各位學長姐...
間接正犯的著手時間點"通說"是
1)利用者為利用行為時
2)折衷說
手上有兩本書,兩位老師寫的都不一樣...
上網goo也是有兩種說法...
煩請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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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4-04-16
放任法益隨時可能受侵害的因果歷程?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4-17
放任法益隨時侵害因果關係是折衷說(主客觀混合說)的一
部分,有點像個案審查,被利用人完成犯罪預備階段也是
折衷說的內容之一。只不過不知道如果考出來通說不知道
該採那一說...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4-22
通說應該是 折衷說 ~第1說也有多數學者採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4-26
感謝,若考出來我朝這方向寫好了= =+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5-01
通說採折衷說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5-04
簡單記就好啦 都叫間接「正犯」了,就間接正犯為主阿